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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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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22-2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调整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根据《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未能解除限售,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股利由公司收回。”

调整前的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4月15日,中恒集团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3,425,208,7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92,480,635.01元(含税)。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已为激励对象完成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登记过户后享有股票应有的权利,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现拟对《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本次股利分配拟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预计为93,462,760.01元(含税)。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取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另外,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2-2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9日

(三)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名称

(二)取消议案原因

2022年4月24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调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取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发来的《广投集团关于中恒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广投集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8日公告了《中恒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7.73%股份的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年4月2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其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原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原利润分配预案内容为:“本次股利分配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3,425,208,7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92,480,635.01元(含税)。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2.调整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根据《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未能解除限售,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股利由公司收回。”

3.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已为激励对象完成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登记过户后享有股票应有的权利,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现拟将《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本次股利分配拟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预计为93,462,760.01元(含税)。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四、除了上述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于2022年4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9日

至2022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4、议案6至议案7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议案5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7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22-2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调整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根据《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未能解除限售,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股利由公司收回。”

调整前的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4月15日,中恒集团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3,425,208,7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92,480,635.01元(含税)。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已为激励对象完成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登记过户后享有股票应有的权利,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现拟对《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本次股利分配拟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预计为93,462,760.01元(含税)。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取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另外,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22-2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调整前利润分配股本基数:3,425,208,704股

●调整前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

●调整前现金股利总额为:92,480,635.01元(含税)

●调整后利润分配股本基数:3,461,583,704股

●调整后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

●调整后现金股利总额为:93,462,760.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原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2年4月15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原预案”),并于4月18日披露了《中恒集团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5),原利润分配预案内容为:本次股利分配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3,425,208,70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92,480,635.01元(含税)。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情况

根据《中恒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未能解除限售,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股利由公司收回。”

三、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已为激励对象完成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登记过户后享有股票应有的权利,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现拟对《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本次股利分配拟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预计为93,462,760.01元(含税)。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四、调整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调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取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另外,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已为激励对象完成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登记过户后享有股票应有的权利,公司董事会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考虑,拟对《中恒集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广投集团关于中恒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调整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