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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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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3版)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中其他条款和引用条款序号相应顺序调整。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将在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2-037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10:0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小英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季报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号:临2022-035)。

议案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2-034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人员及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子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号:临2022-035)。

三、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临2022-036)。

议案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2-038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 号》”),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 号)(以下简称“《通知》”)及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解释第 14 号》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 14 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 PPP 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该解释规定进行调整。执行该解释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通知》

《通知》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公司自2021年5月26日起执行该《通知》规定,对于2021年1月1 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执行该《通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解释第 15号》

《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明确规定。

执行该解释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4 号》《通知》和《解释第15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2022-036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多功能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4-13经公司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议案14经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25号公司金融证券部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一17:00,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6、鉴于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各地风险等级与防疫政策存在差异,提醒拟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及时了解与遵守天津市的相关防疫规定。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尧

联系电话:022-58585662

传真:022-58585653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194版)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如有);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如有)。

个人股东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

股东可于 2022 年5月 17日上午 9:30-下午 16:00 通过电话、传真进行参会预登记,并于参会时带上上述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登记,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持有上述登记资料的, 公司将不予现场登记确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股东参会全部费用(食宿、交通等)由股东及股东代表自理,公司不予提供理。

(二)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39 楼 电话:021-80133216 传真:021-80130922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并出具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岩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长蒋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报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报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928,159.20元,2021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439,357.94元。由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较低,同时,公司正处于白酒业务成长发展期,需要投资项目建设扩大产能,因此,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议案二、议案六,其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岩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执行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新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公司于 2021 年1月1日变更会计政策,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同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由于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资产和负债总额将会增加。此外,租赁费用分摊方式,将由现行的直线法变为与融资租赁一致的 “前大后小”模式,即在租赁期的前半段时间内的总费用(即资产折旧加上利息)要高于现行准则下直线法确认的经营租赁费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岩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928,159.20元,2021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439,357.94元。由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较低,同时,公司正处于白酒业务成长发展期,需要投资项目建设扩大产能,因此,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留存资金将全部用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外延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