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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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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9版)

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佩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4月14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准确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供应链优化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关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或已终止,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关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沈佩玲、张燕燕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了《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全体监事均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津贴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情况,能进一步促进监事的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第1、3、7、8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1、2、4、5、6、8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佩玲,女,1975年出生。现任公司九牧王品牌事业部大客户管理部总监,曾任公司九牧王品牌事业部销售中心办公室总监、总经办主任、商品运营中心总监等。

张燕燕,女,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外联高级主办。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349,524,296.8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517,881,460.70元,扣除2021年度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减少数287,318,575.0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80,087,182.5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4,637,1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7,318,57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47.6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的需要,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2、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玛斯”)、山南九牧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南九牧王”)、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星通商”)。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厦门玛斯、山南九牧王、上海新星通商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提供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2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

2022年4月24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厦门玛斯、山南九牧王、上海新星通商之间进行调剂。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1、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21层2109室

法定代表人:林沧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钟表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出租;日用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饰研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服饰出租;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制造;日用杂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山南九牧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经济开发区山南现代综合产业园办公楼1层107室

法定代表人:陈加贫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的批发及零售,服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3、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路公路277号5楼J90室

法定代表人:林泽桓

经营范围:从事服装鞋帽、服装面辅料、纤维制品、针纺织品、皮革箱包、化妆品、日用百货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由于厦门玛斯、山南九牧王和上海新星通商2021年末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山南九牧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额度能够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厦门玛斯、山南九牧王、上海新星通商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独立董事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厦门玛斯、山南九牧王、上海新星通商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9年5月2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欧瑞宝(厦门)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玖传服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020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孙公司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亿元。此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021年5月17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山南九牧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2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0%,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4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董事、监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津贴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现有的董事、监事津贴标准为公司在2010年3月创立大会时制定,12年来未进行调整,既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变化,又与董事、监事所承担的履职责任、履职风险不匹配。公司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监事津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董事、监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津贴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所处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董事、监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上述议案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津贴调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津贴调整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林聪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4月14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4,637,1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7,318,57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47.6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林聪颖、陈加贫、陈加芽、林沧捷、张景淳、林泽桓作为本议案的当事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供应链优化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关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供应链系统优化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或已终止,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及相关收益5,300.66万元(该金额为截止2022年3月31日金额,具体金额以补充流动资金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办理银行授信申请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运营需要,公司拟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银行授信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该授权额度项下的各类金融机构业务具体叙作事项,包括申请及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项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董事长、总经理应就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1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南九牧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5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林聪颖、陈加贫、陈加芽、林沧捷、张景淳、林泽桓、薛祖云、童锦治、木志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薛祖云、童锦治、木志荣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19.审议了《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全体董事均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14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对上述第8、9、12、14、15、16、17、19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内容已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第9、12项议案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意见内容已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1、4、6、8、10、13、14、17、18、19、20、21、22、23、2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1、2、5、7、8、9、12、14、15、16、17、19、20、25、26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聪颖,男,1960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九牧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九牧王零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海峡西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九牧王(泉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泉州市创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泉州泰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泉州聚祥财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等。

陈加贫,男,1964年出生,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兼任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山南九牧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泉州市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海峡西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好易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泉州泰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泉州聚祥财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

陈加芽,男,1970年出生,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欧瑞宝(厦门)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好易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等。

林沧捷,男,1969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宁波市牧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九牧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九牧王(泉州)有限公司监事、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等。

张景淳,男,1973年出生,会计师,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欧瑞宝(厦门)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

林泽桓,男,1990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及研发事业部总经理,兼任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上海玖传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玖毓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等。

薛祖云,男,1963年出生,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创米数联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等。

童锦治,女,1963年出生,财政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上特展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等。

木志荣,男,1972年出生,工商管理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厦门大学中科创业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互联网创业和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耕保土壤固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云创智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美甘齐动(厦门)物料输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监事,厦门形象联合咨询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监事等。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2-041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及相关文件。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近日在上述使用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闲置自有资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短、风险较小。与此同时,公司对现金管理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累计余额为0.8亿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苏州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签署合同最高担保额 1.7亿美元(按照2022年4月22日汇率1美元=6.5017人民币元折算,下同)计算,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金额为 14.75289亿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 9.6 亿元担保),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75%。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6日、11日、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等业务,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减速器”)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用于办理上述业务。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聚隆减速器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办理授信、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详见公司2022年4月7日、12日、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4月22日,公司、联合创泰与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署完毕《Offer Letter-Invoice Discounting/Factoring Agreement》、《BANKING FACILITIES》(以下合称“《主合同》”)。同日,公司签署了《GUARANTEE (Limited Amount)》(以下称“《担保合同》”)。根据上述合同,汇丰银行同意向联合创泰提供不超过1.7亿美元的授信额度,用于保理融资、信用证等业务。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1.7亿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签署的相关合同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现将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负责人:Noel Quinn

成立日期:1865年3月3日

总部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号香港汇丰总行大厦

经营范围:金融业

公司与汇丰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合同》的主要内容

1、联合创泰保理融资、信用证等业务额度为1.7亿美元;

2、申请融资时,联合创泰需保证:

(1)销售周转每年不低于29亿港币;

(2)维持合并有形资产不低于5000万美元;

(3)外部经营负债率不高于2倍;

3、《主合同》自公司、联合创泰签字盖章并返回汇丰银行之日起生效(公司、联合创泰于2022年4月22日签署《主合同》并将其返回汇丰银行)。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主合同》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1.7亿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合同》自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签署《担保合同》)。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签署的《主合同》、《担保合同》无明确到期期限。

2、联合创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前,汇丰银行为联合创泰提供了1.3亿美元的授信额度,用于保理融资、信用证等业务。黄泽伟、彭红、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新联芯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芯创”)为上述授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1.3亿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汇丰银行对联合创泰提供1.7亿美元的授信额度后,原1.3亿美元额度取消。黄泽伟、彭红、新联芯创原1.3亿美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继续有效。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金额为 14.75289亿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 9.6 亿元担保),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75%。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Offer Letter-Invoice Discounting/Factoring Agreement》;

2、《BANKING FACILITIES》;

3、《GUARANTEE (Limited Amount)》。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