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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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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0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依据《内控制度》所规定的方法和比例,公司2022年1-3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债权共计提坏账准备31,562,571.36元,转回坏账准备19,430,227.86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8,244,641.96元,转回坏账准备16,966,096.49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789,854.90元,转回坏账准备1,532,570.30 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1,489,220.20元,转回坏账准备931,561.07元;其他债权计提坏账准备38,854.30元。因计提与转回坏账准备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2,132,343.50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内控制度》的要求,公司2022年1-3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51,566.36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484,376.87元,因计提与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167,189.49元。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计提与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商品主要为:铁矿石、焦炭、耐火材料、钢材。

(三)非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未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计提减值准备36,214,137.72元,转回减值准备22,914,604.73 元,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3,299,532.99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18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

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矿产”)。

● 本次担保金额: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向中国矿产提供授信额度,公司为中国矿产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6亿元人民币。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68亿元人民币(含本次为中国矿产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五矿发展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包括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的融资综合授信以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的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下同;不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使用关联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52)、《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57)。

五矿发展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已于2022年3月19日到期。近日,双方续签了《保证合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矿产提供授信额度,五矿发展为中国矿产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6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矿产。该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5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矿发展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内容概述如下(具体以正式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1、被担保人:中国矿产

2、主债权: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14日期间债权人(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与债务人(中国矿产)签订的全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五矿发展为中国矿产使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6亿元及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担保审议情况及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贸易业务开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五矿发展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上述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68亿元(含本次为中国矿产提供的担保)。此外,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铝、铅、铜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担保(核定库容量不锈钢7万吨、铝7万吨、铅2万吨、铜2万吨)。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