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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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东方证券配股的公告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九百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东方证券配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A股配股

● 投资金额: 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69,299.40元,全额认购获配东方证券A股股份7,100,390股。

● 本次参与东方证券配股事项经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东方证券于2022年4月18日发布《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公告》,以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4 月 20日收市后的 A 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2.8 股的比例向全体 A 股股东配售。A 股配股总数为 1,670,641,224 股,配股价格为8.46 元/股。东方证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该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全面提升该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截至公告日,公司持有东方证券A股股票25,358,535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3626%。本次公司拟全额认购获配东方证券A股股份7,100,390股,需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69,299.40元。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参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配股的议案》,本次参与配股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参与配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10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699365.5803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其前身是于1998年3月9日开业的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设在上海。该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成功登陆上交所(证券代码:600958),2016年7月8日H股成功发行并上市(股份代号:03958),成为行业内第五家A+H股上市券商,其股权结构、财务指标详见东方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的定期报告。

2022年4月18日,东方证券发布A股配股发行公告,按照每 10 股配售 2.8 股的比例向全体 A 股股东配售,据此,公司可获配股份总数为7,100,390股。

三、参与配股的方案

1.交易时间:东方证券A股配股缴款期限内:2022 年 4 月 21 日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

2.配股数量:7,100,390股;

3.出资金额:人民币60,069,299.40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自有资金参与东方证券配股,能保证公司享有的股东权益不被稀释,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目前公司流动资金较为充裕,参与配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参与东方证券配股,可能存在其A 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 A 股拟配股数量的70%而导致配股发行失败、配股上市后市价低于配股价等不确定风险。敬请公司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2022-008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参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配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能保证公司享有的股东权益不被稀释,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目前公司流动资金较为充裕,参与配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