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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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22-1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2年1-3月,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收入共计145.67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企业获得的补助资金计入其他收益。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22-15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立案。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独家冠名费用30,328,900元、制作费用1,843,333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理费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广告”)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红基会”)于2020年11月5日签订《CCTV-10〈健康之路〉合作协议》,此后由于红基会拖欠广告费引发纠纷,中视广告于2022年3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受理本案,案号为(2022)沪0115民初30428号。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其理由

(一)诉讼当事人情况

原告: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17楼;法定代表人:王钧

被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干面胡同53号;法定代表人:郭长江

(二)案件事实与理由

中视广告为CCTV-10《健康之路》节目的独家广告代理商。2020年11月5日,中视广告与红基会签订《CCTV-10〈健康之路〉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签订后,中视广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为红基会投放广告,红基会于2020年12月10日支付首笔416万元款项后,即开始拖欠款项。2021年8月19日,中视广告通知红基会解除协议。根据协议的实际执行情况,红基会拖欠中视广告独家冠名费用30,328,900元、制作费用1,843,333元。为维护中视广告的合法权益,中视广告于2022年3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内容

1、判令红基会向中视广告支付独家冠名费用30,328,900元。

2、判令红基会向中视广告支付制作费用1,843,333元。

3、判令红基会向中视广告赔偿逾期支付第1、2项费用的逾期付款损失(截至2022年3月4日为1,344,063.10元;并自2022年3月5日起,以32,172,233.33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为标准继续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4、案件受理费由红基会负担。

三、诉讼进展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受理本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