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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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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结合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为确保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针织”)、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健盛”)、杭州乔登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登针织”)、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俏尔婷婷”)拟为公司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80,000万元、10,000万元、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为江山针织、俏尔婷婷、贵州鼎盛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鼎盛”)、贵州健盛运动服饰有限公司、健盛越南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印染”)、越南易登运动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易登”)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8,000万元、8,000万元、7,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俏尔婷婷拟为贵州鼎盛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健盛袜业越南有限公司拟为越南印染、越南易登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10,000万元。以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或总裁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实施期限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为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会计处理。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028,779.7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总股本392,942,649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9,793,300股,即以383,149,349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因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2,942,649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9,793,3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57,472,402.3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5日,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江山易登针织有限公司、泰和裕国际有限公司、江山思进纺织辅料有限公司、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杭州乔登针织有限公司、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浙江健盛之家商贸有限公司、健盛袜业越南有限公司、健盛越南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越南易登运动服饰有限公司、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贵州鼎盛服饰有限公司、江山健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APEX WEALTH JAPAN LTD.; 、健盛越南清化袜业有限公司、贵州健盛运动服饰有限公司、Jasan Europe B.V.、江苏协荣纺织有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公司出口美元收汇80%的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外汇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保持公司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金融衍生产品等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购汇、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将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公司出口美元收汇80%的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并授权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方案审批权。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套期保值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的汇兑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汇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在签订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3、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批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控制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参与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可控。

4、销售部门采用财务提供的银行套期保值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套期保值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5、做好外币收款预算与落实,防止套期保值延期交割,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部分出口产品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包括子公司江山易登针织有限公司、泰和裕国际有限公司、江山思进纺织辅料有限公司、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杭州乔登针织有限公司、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浙江健盛之家商贸有限公司、健盛袜业越南有限公司、健盛越南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越南易登运动服饰有限公司、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贵州鼎盛服饰有限公司、江山健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APEX WEALTH JAPAN LTD.; 、健盛越南清化袜业有限公司、贵州健盛运动服饰有限公司、Jasan Europe B.V.、江苏协荣纺织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针织”)、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俏尔婷婷”)、贵州鼎盛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鼎盛”)、贵州健盛运动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健盛”)、健盛越南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印染”)、越南易登运动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易登”)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其中江山针织、杭州健盛、乔登针织、俏尔婷婷拟为公司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80,000万元、10,000万元、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为江山针织、俏尔婷婷、贵州鼎盛、贵州健盛、越南印染、越南易登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8,000万元、8,000万元、7,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俏尔婷婷拟为贵州鼎盛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健盛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盛越南”)拟为越南印染、越南易登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1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范围内互相担保)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5,25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预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为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总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8.00%。预计担保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结合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为确保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江山针织、杭州健盛、乔登针织、俏尔婷婷拟为公司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80,000万元、10,000万元、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为江山针织、俏尔婷婷、贵州鼎盛、贵州健盛、越南印染、越南易登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8,000万元、8,000万元、7,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俏尔婷婷拟为贵州鼎盛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健盛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盛越南”)拟为越南印染、越南易登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10,000万元,以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或总裁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实施期限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江山针织

3、贵州鼎盛

4、贵州健盛

5、俏尔婷婷

6、越南印染

7、越南易登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四)被担保人与公司的股权结构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预计的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起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对后续担保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的实施期限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为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优化其资金结构,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合同累计金额为145,250万元(含2021年度担保金额、不含本次担保预计),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母公司或子公司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75%。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希良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核,发表以下意见:本次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1,681,253.62元,营业利润200,344,322.9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229,486.8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9,756,930.15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225,419.98元后,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57,502,730.4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028,779.77元。

因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实施了股份回购,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392,942,649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9,793,300股,即以383,149,34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为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总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8.0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预计是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项。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核,发表以下意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财务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2021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山精密、泰尔股份、广大特材、中潜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和仁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东山精密、泰尔重工、广大特材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健盛集团、云意电气、扬杰科技、和仁科技、永贵电器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1年度,签署健盛集团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健盛集团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1年度,签署开普云、赛意信息、达志科技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洁特生物、赛意信息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原尚股份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财务审计报酬为114万元,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23万元,两项合计为137万元。审计定价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为依据,综合考虑审计风险,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上涨4.58%。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2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财务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

3、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我们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该议案需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财政部于2021年1月26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新租赁准则。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1)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①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 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厂房土地等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 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 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无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1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一路111号,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交易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12: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杭州萧山经济开发区金一路111号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金一路111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编: 311215

电话:0571-22897199

传真:0571-22897100

联系人:王莎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健盛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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