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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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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1版)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957.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39%;实现利润总额16,692.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645.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016.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0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29%,低于3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在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等方面,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0,991,573.60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167,5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711,060.2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29%。

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458,509.7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0,991,573.6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9,711,060.2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中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的行业分类标准,公司主营污水处理业务,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属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子行业。该行业需求稳定但受制于区域管网、用水量及降雨量等物理因素;对经济周期波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其周期性主要体现为投资建设的周期性;盈利能力受能源、基础性生产资料价格的波动影响较小。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立足于区域环境治理的需求,通过自主投资运营、BOT、TOT、PPP、BOO、OM等多种经营模式延展业务边界,已形成多项产业叠加、多种模式并举、多条门路增收的发展格局,着力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区域环境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正处于由优势区域向外逐步拓展业务阶段,资金需求较大。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9,578,798.2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458,509.7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3%。2022年,“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城市管理综合体PPP项目”及福建区域内公司存量项目改扩建工程等多个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较大。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投资策略,在开拓业务的同时为运营发展保留一定量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抵御经济波动以及外部运营环境变化风险的能力。本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年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一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考量,结合项目建设以及业务版图扩大的需要,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市场开拓及满足营运需求。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及日常经营与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3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5号)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公开发行4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费6,792,452.83元(不含税),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93,399.0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014,148.1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FZA102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57,748,902.98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99,883,258.7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20年1月22日正式注销)。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货币:人民币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资金与实际投入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募集说明书中分配的各项目募集资金未扣除发行费用,且本公司董事会可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注3:《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分析,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投资的内部收益率为8.11%(税前)。根据该测算基础,对特许经营期内各年度的损益进行了测算,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项目2018年8月7日完工投产、三期提标项目2018年7月6日完工投产,截止2021年末累计实现利润5,584.38万元,达到预期收益。

注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分析,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投资的内部收益率为7.56%(税前)。根据该测算基础,对特许经营期内各年度的损益进行了测算,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于2018年8月31日完工投产,截止2021年末累计实现利润698.93万元,达到预期收益。

注5: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9,610.65万元。现由于项目尾水排放标准提升、调整设施生产能力(调增1万m3/d),需变更投资计划,预计追加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313.35万元。追加投资后,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厂区总投资额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19,924.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仍为8,600.0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7.79%(税前)。根据该测算基础,对特许经营期内各年度的损益进行了测算,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于2021年7月完工投产。截止2021年末累计实现利润40.00万元,达到预期收益。

注6:《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分析,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投资的内部收益率为6.09%(税前)。根据该测算基础,对特许经营期内各年度的损益进行了测算,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2018年7月完工投产,截止2021年末累计实现利润282.07万元,达到预期收益。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1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相关实施问答及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实施问答,明确了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明确了相关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

2.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以上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相关实施问答及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实施问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3)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实施问答,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关于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业务,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郑丽惠、沐昌茵、温长煌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格式要求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4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环保”)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业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宏景、林锋、魏忠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郑丽惠、沐昌茵、温长煌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因业务合作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交易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计通过,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796.92万元,具体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一)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金额为1,990.65万元,具体如下:

(1)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自来水,预计金额为200万元(不含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采购商品,预计金额为119.47万元(不含税)。

(2)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金额为119.47万元(不含税)。

(3)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环洗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人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洗涤服务,预计金额为76.56万元(不含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运维及监测服务,预计金额为173.30万元(不含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检测服务,预计金额为11.32万元(不含税)。

(4)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勘察、监理、技术咨询等劳务服务,预计金额为838.74万元(不含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供施工服务,预计金额为382.99万元(不含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代建管理服务,预计金额为91.65万元(不含税)。

(5) 出租房屋:公司向关联人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房屋,预计金额为57.40万元(不含税)。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允许在与同一关联方的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进行调剂;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允许在由同一个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调剂;允许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之间进行调剂。

四、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国际会展中心4层

(3) 法定代表人:谢建明

(4) 注册资本:105,000.00万人民币

(5)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263,725.38万元、净资产1,984,772.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3,771.21万元、净利润22,259.86万元。

2. 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3) 法定代表人:陈宏景

(4) 注册资本:212,000.00万人民币

(5) 经营范围: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投资、建设、管理及原水和污水处理;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温泉开发与利用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649,485.48万元、净资产1,579,576.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9,422.72万元、净利润15,556.28万元。

3.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州市六一北路340号

(3) 法定代表人:肖友淦

(4)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5)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园林古建工程、旅游规划、电力行业、路桥行业的设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项目代建,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绘(以测绘资质证书为准);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给水排水技术、设备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岩土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劳务类;城乡规划编制、设计、管理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应用软件开发;产品销售代理;软件运行维护服务;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28,289.19万元、净资产12,427.1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469.50万元、净利润2,086.79万元。

4.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3) 法定代表人:魏忠庆

(4) 注册资本:169,287.48万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来水管网的建设与维护;管道工程二级(限自来水管道)的施工;汽车修理、汽车装潢(仅限设分支机构经营);水质检测;温泉工程投资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总资产552,861.62万元、净资产251,157.7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6,987.95万元、净利润4,040.35万元。

5. 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龙腰146号

(3) 法定代表人:王磊

(4) 注册资本:9,200.00万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洗浴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足浴服务;住宿服务;理发服务;美容服务;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五金产品零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日用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健身休闲活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棋牌室服务;陆地管道运输;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酒店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4,339.91万元、净资产8,931.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81.09万元、净利润-930.75万元。

6. 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八一八西路58号

(3) 法定代表人:李招群

(4)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5) 经营范围:排水及水体综合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排水用户的接驳;供排水设备、机具、材料的设计开发、代购代销;水环境治理的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技术转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遥感测绘服务;其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文测量服务;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8,763.33万元、净资产3,545.2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16.21万元、净利润347.50万元。

7. 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第2幢十六层1501号房

(3) 法定代表人:陈长希

(4) 注册资本:5,000.50万人民币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白蚁防治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金属结构制造;园艺产品种植;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总资产7,150.83万元、净资产1,325.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269.97万元、净利润155.27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5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393,931.12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 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9,393,931.12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9,393,931.12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组合1.应收政府客户的款项;组合2.应收非政府客户的款项。本公司参考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2.应收非合并范围内款项。本公司参考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两者的差异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导致存货的价值回升,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7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7日

投票时间为:自22022年5月16日15时00分至2022年5月17日15时00分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下转3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