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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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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6版)

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684.96万元;负债总额为2,095.6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089.4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2.61万元;资产净额为1,589.34万元;营业收入为639.14万元;净利润为196.64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642.80万元;负债总额为2,042.7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017.8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11.31万元;资产净额为1,600.08万元;营业收入为120.48万元;净利润为10.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二)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街道核电大道118号内办公楼1-501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电站项目的建设、维护;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59.63万元;负债总额为1,733.1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487.8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10.59万元;资产净额为1,026.48万元;营业收入为274.08万元;净利润为70.02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56.51万元;负债总额为1,757.1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487.8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89.70万元;资产净额为999.34万元;营业收入为54.47万元;净利润为-27.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三)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花园新村13号楼402室(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太阳能光伏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902.80万元;负债总额为2,321.8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230.0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83.39万元;资产净额为1,580.91万元;营业收入为538.99万元;净利润为176.02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200.08万元;负债总额为2,607.7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193.9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54.41万元;资产净额为1,592.32万元;营业收入为121.47万元;净利润11.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四)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南路102-110号南幢内一层106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87.72万元,负债总额为1,724.5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377.3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61.65万元;资产净额为1,363.19万元;营业收入为482.48万元,净利润为183.17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88.04万元,负债总额为1,706.9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377.3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21.95万元;资产净额为1,381.09万元;营业收入为106.28万元,净利润为17.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五)湖州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雉头村镇西湖盐公路北侧(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销售;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州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908.93万元;负债总额为4,394.1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064.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38.06万元;资产净额为2,514.80万元;营业收入为329.93万元;净利润为-58.64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湖州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505.42万元;负债总额为4,053.9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028.8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3.42万元;资产净额为2,451.52万元;营业收入为112.77万元;净利润为-63.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六)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鹏飞

注册地址: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科路479号1幢306室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438.15万元;负债总额为11,011.9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812.9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959.14万元;资产净额为4,426.20万元;营业收入为2,032.38万元;净利润为-69.81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191.98万元;负债总额为10,657.0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6,586.7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53.37万元;资产净额为5,534.96万元;营业收入为4,098.55万元;净利润为158.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后确定,以实际融资时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2022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年内贷款资金需要,秉持“合理调配、有效使用”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对各被担保主体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有利于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及时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对外担保全部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2,184.85万元(此处担保总额为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9.2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提供的担保总额272,184.85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9.2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股权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等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及授权事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人民币39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1年度,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876.6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38万元,合计增加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57.24万元。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二、具体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1年度,应收账款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162.71万元,2021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349.48万元。

2、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公司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1年度,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6.09万元,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758.28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1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51万元,2021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8.51万元。

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1年度,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0.87万元,2021年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11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年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调增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57.24万元。各项减值损失的计提程序遵循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2、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

3、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一光伏》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1-12月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光伏电站2021年1-12月发电情况

二、截至2021年12月底光伏电站累计发电情况

注: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平均结算电价=(自发自用结算电费+余电上网结算电费+国补、省补)/发电量

三、经营数据相关说明

1、公司目前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绝大部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在电站建成运营后,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 给予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电价折扣或者支付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

2、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10,011,348.1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8,500,705.7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32,850,070.57元。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8,500,705.73元减去提取的法定公积金32,850,070.57元,减去2021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25,000,0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18,348,223.46元,2021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8,998,858.6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500万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7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情况,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位关联董事张利忠、张震豪回避表决,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出租闲置厂房及由此产生的水电费转让,2021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基于业务的连续性和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公司将与关联方继续发生租赁和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2022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仲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海宁大道8号海宁科技绿洲10幢401-A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食品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关联关系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震豪先生个人投资入股但不参与实际经营的企业,其股权占比3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之规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履约能力。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总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出租闲置厂房及由此产生的水电费转让,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造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9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注1:张震豪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因公司原财务总监离职代行财务总监职责,上述年度薪酬为其担任上述职务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刘桓先生于2021年5月因董事会换届新任公司独立董事,其年度薪酬为其自当选日至年底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李宪铎先生于2021年5月因董事会换届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其年度薪酬为其自本年初至离任前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

注2:褚建新先生和叶莉女士于2021年5月因监事会换届离任公司监事后直至年底还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上述年度薪酬为其自本年初至离任前从公司领取的总薪酬,不包含离任监事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领取的薪酬;陈仲国先生、陈晓女士于2021年5月因监事会换届正式担任公司监事,上述年度薪酬为其自担任公司监事至年底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不包含在担任监事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领取的薪酬;孟凡强先生于2021年8月从公司离职,其年度薪酬为其自本年初至离任前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

注3: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董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其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三)监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其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发放。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由公司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发放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指标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以及工作目标,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确定,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2、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三、其他说明

以上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对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谈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经验丰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了解比较深入,服务到位,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子公司数量众多且分布地域较广,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比较合理。

3、我们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我们同意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证券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因投资标的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于 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证券投资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

(三)拟投入资金及期间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1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12个月的使用期限过后至再次召开董事会重新授权进行证券投资之前,可进行证券资产卖出、赎回等止盈止损操作,但不得使用剩余证券投资资金进行主动买入操作。

(四)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五)上一会计年度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在上年度有进行新股申购、股票及债券买卖等证券投资,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为增加公司当年净利润187.5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账户资产总值(证券账户余额+持有证券市值)为692.64万元。

(六)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证券投资具体实施事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专注于主业经营,此次在保证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少量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风险较高,能否实现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始终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确保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根据投资品种和投资标以及介入时机的不同,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3)证券资产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资产价格波动因素影响,同时卖出、赎回等操作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标的。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跟踪管理和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公司的证券投资事项。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证券投资具体实施事宜。公司配备专人进行跟踪证券投资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将对证券投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督促财务部门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活动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相关的财务核算、监督工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公司资金周转。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安排。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鉴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需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视情况可能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部分议案经公司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其余议案将在后续公告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中一并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下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四)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6: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144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健、董雄才 邮编:314400

电子邮箱:xnkj@sunorensolar.com

电话:0573-87393016 传真:0573-87393031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4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鹏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3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