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29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量及日常生产资金需求等因素,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合理分配预案,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3.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准则解释第14号
(1)明确所适用的PPP项目合同的定义及合同特征。即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
(2)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3)在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下述第4项中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社会资本方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将其予以资本化,并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对于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
(4)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社会资本方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5)为使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应当将预计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准则解释第15号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对亏损合同的判断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履行合同成本的组成。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21年2月2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
3.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
(四)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008号银荷大厦D座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办理预约登记。
3、登记地点
济南市高新区新泺路2008号银荷大厦D座6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恩娟
联系电话:0531-88818075
传真:0531-88870305
(二)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等相关规定,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现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253.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38.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15,064.8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120.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75.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6,971.68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47.15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结合财务审计业务量,确定2021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7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支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邱俊洲,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覃业贵,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3.审计收费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请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6、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或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投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2)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代付、保函、保理、质押等,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44,500万元(含本数)的敞口授信额度。其中,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13,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14,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先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先达”)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潍坊先达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潍坊先达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先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先达”)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济南先达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4,5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济南先达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济南先达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济南先达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无影山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先达”))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辽宁先达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瑞斯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瑞斯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银行敞口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共14.45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62%,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3.0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审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济南先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008号银荷大厦D-6层
法定代表人:陈鸣宇
经营范围:有毒品;易燃液体(不含剧毒品,成品油,第一类易制毒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批发)(无仓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农药的开发、销售;种子、肥料的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济南先达100%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济南先达资产总额23051.51万元,负债总额17,126.91万元,净资产5,924.60万元,营业收入27,667.17万元,净利润51.80万元。
(二)潍坊先达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点: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化工园东二户
法定代表人:刘相水
经营范围:农药原药、制剂、农药化工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合成、配制)和销售(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的产品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亚磷酸、醇基液体燃料(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氯化钠、醋酸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潍坊先达100%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潍坊先达资产总额83,140.78万元,负债总额20,735.59万元,净资产62,405.19万元,营业收入78,092.03万元,净利润11794.84万元。
(三)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注册地点:辽宁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汉江路417号
法定代表人:孙彦
经营范围:农药原药、中间体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技术推广服务;检测服务;生物学研究服务;其他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范围中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的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辽宁先达100%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辽宁先达资产总额111,414.87万元,负债总额90,160.24万元,净资产21,254.63万元,营业收入64,834.11万元,净利润1,310.98万元。
(四)济南瑞斯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舜华路新泺大街2008号银荷大厦D-6层
法定代表人:陈鸣宇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代理;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技术、农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济南瑞斯邦100%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济南瑞斯邦资产总额6,592.52万元,负债总额5,955.32万元,净资产678.96万元,营业收入15,546.00万元,净利润160.56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运营资金需求后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860.00万元,系全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2%,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规模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市场的不断扩张,国际业务量不断增加,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主要是美元,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规模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交易期限
该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会产生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会导致公司远期结售汇无法交割而出现损失。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成立汇率监控委员会,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监控委员会在选择套期保值产品时,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简单产品,交易操作后,实时关注市场变动,如发生重大变化,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二)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三)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四)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五)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更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有效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核实,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47.15万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2,188.60万股增加至31,064.04万股。
据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请见《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生效。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全权办理与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对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等相关规定,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