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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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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1,665.62万元,较2021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26.28%。

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91万元,2021 年第一季度为-1,217.67万元,本期同比增长1,645.58万元;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4.17万元,2021 年第一季度为-1,335.63万元,本期同比增长1,399.8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1,294.44万元,上年同期股份支付费用为2,301.95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2.35万元,上年同期为1,084.28万元,本报告期其较上年同期增长58.8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上市,没有无限售条件股东。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2-008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69,402,286.47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69,402,286.47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27,3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633.1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020.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4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本次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58,825,845.68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58,825,845.6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80,204,255.13元(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0,576,440.79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0,576,440.79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上述发行费用不包括增值税。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269,402,286.47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E00232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69,402,286.47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9,402,286.4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9,402,286.4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E00232号),认为:公司编制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的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2-009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27,4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

2、承诺事项: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7,4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27,3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633.1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020.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4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612.7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1,612.72 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69,402,286.47 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7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普源增资以及拟使用人民币3,888.7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普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拟使用人民币28,992.86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北京普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三年,上海普源、北京普源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1,612.72 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 27,4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1%。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7,4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1%。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2-006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海舟先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赵海舟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0多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赵海舟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赵海舟先生自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视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媛媛女士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媛媛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胡媛媛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会计师张姝姝女士,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 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张姝姝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6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张姝姝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张姝姝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系按照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就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德勤华永支付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50 万元,包括国内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审阅费用及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德勤华永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结合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为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德勤华永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2-010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额度: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7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源”)增资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普源注册资本由9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实收资本由3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额度: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888.7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三年,上海普源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8,992.86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普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北京普源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7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普源增资以及拟使用人民币3,888.7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普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人民币28,992.86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北京普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27,3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633.1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020.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4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情况

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7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普源增资,其中人民币5,100万元增资资金将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剩余600万元将用于对现有注册资本完成实缴,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普源注册资本由9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888.7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普源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三年,上海普源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下转336版)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