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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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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0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6日9:00一11:30、13:30一17:00及2022年5月17日9:0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三)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赵明学、李文佳

(二)联系电话:0531-68906077

(三)传真:0531-68906075

(四)邮编:250021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3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日前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爱国先生主持,周斌先生、丁超先生现场参加,张引先生、彭学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2年 4 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918,344.83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97,944,556.4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794,455.6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7,429,852.19元。公司可分配利润来源为权属子公司分红。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560,031,80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5,003,975.38元(含税),占母公司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2.77%,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再行分配。公司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审计需求,公司拟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公司依据与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签署的《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框架协议》以及与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签署的合同等,对2022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关联交易对象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监事张引先生与高速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与高速集团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对2022年度与关联方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商行”)存贷款情况进行了预计。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威海商行为高速集团控股公司,监事张引先生与高速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2022年公司及各子公司拟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高了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保障了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本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同意该报告。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注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20亿元。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拟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20亿元。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3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371,870,918.37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7.42%,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等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按照账龄分布、是否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等共同风险特征,以组合为基础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预期信用损失组合,通过应收款项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公司对于: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如果该减值准备大于当前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款项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1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0,930,058.43 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如果该准备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1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10,940,859.94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1,870,918.37元,共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290,397,252.58元,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290,397,252.58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7.42%。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4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审计需求,公司拟聘天职国际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12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春阳,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关翔,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费用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系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并基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技术、社会认可度与口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并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水平和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1年审计费用71.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1.9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较2021年增加33.10万元,主要因为公司规模增大,审计业务量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已连续6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为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公司对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天职国际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2022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事前了解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认真审阅,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保障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聘请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4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商行”)开设了银行账户,并发生存贷款等相关业务。

2.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为威海商行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威海商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威海商行的存贷款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新波、关联董事马宁、关联监事张引分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高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与威海商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存取款,年末存款余额为144,375.16万元;2021年度公司与威海商行实际发生存款利息收入1,122.76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339534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注册资本:598,005.8344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宝泉路9号

营业期限:1997年7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威海商行资产规模为3,045.21亿元,存款总额2,038.34亿元,贷款和垫款总额为1,432.93亿元;2021年度威海商行营业收入为73.77亿元,净利润18.92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现直接持有威海商行37.06%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威海商行11.60%股份,为威海商行控股股东。威海商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威海商行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独具特色的、管理科学的、跨区域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2020年10月,威海商行在香港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威海商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威海商行将向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022年3月18日,公司与高速集团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三年。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本次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整体信贷业务综合定价(收费)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

3.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威海商行是省内优秀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公司与威海商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当年年初至2022年3月31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威海商行存款余额为66,490.29万元;年初至3月31日,累计产生贷款利息0万元。除上述交易外,公司与威海商行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2022年初至3月31日,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66.98亿元(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不包含本次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积计算原则,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之外的关联交易39,518.71万元(未经审计)。其中:

(一)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137.70万元(未经审计)。具体如下:

1.2022年1月,公司子公司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护集团”)与淄博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关联方山东高速淄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投资设立山高(淄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其中养护公司出资1,950.00万元。

2.2022年3月,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与关联方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山东高速湖北养护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价格617.70万元。

3.2022年3月,公司子公司养护集团、山东高速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山东高速青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红岛街道2021年第三批市政配套工程项目融资贴息协议》,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项目投资进度,预计不超过1,250.00万元。

4.2022年4月,公司子公司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山东高速临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制冷系统智慧能源管理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合同金额320.00万元。

(二)已经董事会审议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35,381.01万元(未经审计)。具体如下:

1.2021年4月,公司子公司路桥集团拟与关联方共同出资成立济南鲁乐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鲁乐合伙”),其中子公司路桥集团出资20,456.01万元。

2.2021年6月,公司子公司山东高速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投资”)拟与山高(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一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高商业保理(北京)有限公司(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其中子公司路桥投资出资4,500.00万元。

3.2021年7月,公司子公司养护集团拟与关联方山东高速德州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东高速(德州)路桥养护有限公司(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山东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其中子公司养护集团出资4,355.00万元。

4.2021年10月,公司子公司养护集团与关联方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齐河县基础设施工程合作协议》,合同金额上限500.00万元。

5.2021年10月,公司子公司养护集团与关联方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成立合资公司,养护集团出资2,000.00万元。

6.2021年12月,公司子公司路桥集团拟与关联方山东高速日照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东高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其中子公司路桥集团出资3,570.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先了解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认真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威海商行开展存贷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威海商行为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预计 2022年度在威海商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2-4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2022年,公司及各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980,988.85万元,该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共计提供金额不超过1,311,956.75万元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各子公司存续担保金额合计151,937.83万元,预计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1,160,018.92万元,担保额度总计1,311,956.75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额度不超过980,988.85万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额度不超过330,967.90万元。

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保情况具体如下表:

三、担保方与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成立日期:1984年8月7日

3.法定代表人:张保同

4.注册资本:301,00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旧货销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土石方工程施工等。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施工专业作业;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成立日期: 2003年9月1日

3.法定代表人: 姜福强

4.注册资本:133,333.33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20-21层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土;工程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北京通盈工融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40%股权。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8年11月26日

3.法定代表人:张涛

4.注册资本:111,111.11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1815室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分支机构经营】;砼结构构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建筑砌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2%股权,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8%股权。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1月24日

3.法定代表人:许尚江

4.注册资本:71,428.5714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二环西路北延长线99号

6.经营范围:资质范围内公路、桥梁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和养护;钢结构工程施工和养护;交通安全防护器材的制作、安装和销售,公路标线施划;交通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机械、设备的加工、维修、租赁和销售;绿化用苗木、道路养护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山东高速路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1月8日

3.法定代表人:王力

4.注册资本:30,05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勘察;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农副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66.67%,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33%。山东高速路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山东高速路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成立日期:2003年3月13日

3.法定代表人:蔡锟

4.注册资本:152,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6.经营范围:许可证规定范围内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建材、棉花、纺织品、服装、土畜产品、办公设备、日用品的进出口与销售;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及配件、摩托车、二手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商品信息及外经贸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集团内人员培训;资质证书批准范围内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资质证书批准范围内的建筑承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土木工程建筑承包业务;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制商品);承担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国际货运代理;汽车、工程机械批发及进口;以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原油、天然气进出口贸易;医疗设备经营租赁、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停车场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物联网技术服务。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山东高速尼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成立日期:2015年1月29日

3.法定代表人:李超

4.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管理;房屋租赁;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投资、设计、咨询、施工;安防工程投资、设计施工;矿产资源的投资与开发;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资质证书范围内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00%股权,山东高速尼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山东高速尼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山东高速外经集团波黑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8月31日

2.法定代表人:徐军

3.注册资本:0.51欧元

4.住所:No. 9-11 Janka Veselinovi?a Street, Banja Luka, BIH

5.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波黑塞族共和国境内的巴尼亚卢卡至普里耶多尔高速公路项目。

6.股权结构: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9%,波黑塞族共和国持股 1%。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山东高速外经集团波黑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滨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7月14日

3.法定代表人:李辉

4.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杜店街道滨海社区259号

6.经营范围:高速公路、国省道路网、市政道路、绿化园林、轨道交通、港口码头、机场跑道、县乡公路、农村道路以及桥梁工程的建设、管理及运营;公路养护大中修、小修保养工程及机械设备、车辆租赁;公路工程规划、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检测及公路科研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子公司山东高速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49%,滨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滨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山东恒鑫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成立日期:2005年9月22日

3.法定代表人:王书强

4.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流坡坞镇庆淄路以东周商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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