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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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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1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主营产品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以现代种业产业化为发展方向,利用国内外优异农作物种质资源、现代生物技术,主要从事农作物高科技种子及种苗的研发、繁育、推广及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杂交水稻种子、玉米种子、蔬菜瓜果种子、小麦种子、食葵种子、杂交谷子种子、油菜种子、棉花种子及综合农业服务等,其中水稻种子、玉米种子、蔬菜种子为公司核心业务板块。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生产采购模式

公司种子的生产和采购一般采取“公司+代制商(大户)”的委托代制模式和“公司+基地+农户”的自制模式以及公司流转/租赁土地自办基地模式,其中委托代制模式和自制模式为公司目前主要的生产采购模式。

委托代制模式,即订单模式。公司委托诚信度高、制种技术和组织能力强、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代制商(大户)进行制种。公司与代制商(大户)签署种子委托生产合同,代制商负责组织进行种子生产,公司提供亲本材料,提供生产技术方案参考意见,并安排生产技术人员对田间质量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待种子收获后,代制商将种子交付公司,经公司检验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将种子款支付给代制商。在委托代制模式下,如出现自然灾害、技术方案不当等情况影响制种产量,主要风险由代制商承担,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生产成本补偿。

自制模式,即公司与村/镇基层组织及农户签订三方生产合同,基层组织负责当年生产面积落实、田间生产除杂、种子收购等关键技术与环节的协调与组织,农户负责田间操作,公司委派技术人员驻制种基地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与管理。种子收获后,农户将种子交付公司,并经公司检验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将种子款支付给农户,同时支付基层组织一定的管理费用。在自制模式下,如出现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风险主要由农户承担,公司会酌情进行补偿;如因技术方案偏差造成的减产,风险由公司承担。

自办基地模式,即公司流转/租赁一定的土地,派出管理人员自主组织生产及管理工作,自办基地模式下的生产风险由公司承担。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支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政策性保险,鼓励保险企业、制种企业和制种农户探索制种流程商业化保险,对防范与减小制种企业和制种农户的生产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销售模式

除少数区域或品种实行直销或省级代理外,公司的销售主要采用“县级经销商一乡镇零售商一农户”的三级经销商分销模式,即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规定各级经销商在某一区域(乡镇、县、市)内代理销售公司的某些品种,该协议一般每个业务年度签署一次。

公司主要采用收取预收款的方式来执行“先款后货”的销售政策。所有销售均以销售协议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并按照销售协议约定的销售内容和发货时间向经销商发货,对于少数合作时间长、信用等级高的经销商,公司会适度给予一定的授信赊销。

公司主要通过物流公司发货,在产品发出并取得物流公司货运单时,产品风险已转移至各级经销商。对于部分品种或区域,公司按照约定的退货量标准接收退回的种子,并及时进行拆包等处理,确保种子质量不受影响,超过协议约定退货比例的,经销商须承担一定的退货费用。国外销售方面,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后,产品风险已转移至经销商,不存在退货的情形。

(四)研发模式

公司自成立至今,坚持“市场与产业导向、信息与资源共享、标准与评价统一、分工与协作明确”的研发创新工作原则,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按照“标准化、程序化、信息化、规模化”要求,公司创新体系建立了各环节有序分工与紧密协作的流程化创新模式,创新平台覆盖生物技术平台、传统育种平台、测试评价平台,并提出了“提升生物技术平台、夯实传统育种平台、完善测试评价平台、扩大研发队伍规模、统一多作物研发平台”的长期目标。得益于商业化育种体系的建立,公司已培育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为公司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创新产品支撑。

1.研发布局

自主研发和体系化创新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也是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实现战略目标的科技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以科技委员会为科研议事决策机构,统筹负责科研管理及研发布局,以总部研发中心作为执行推动部门,遵从一体化研发布局设计,不断整合优质资源,完善创新体系,延伸创新单元,规范、完善种质资源管理平台,持续完善国内外科研基地建设。

公司成熟的水稻商业化育种体系覆盖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国内水稻研发以湖南为创新中心,依托隆平高科种业科学研究院及各区域育种站,范围覆盖长江上游、中下游、华南及黄淮稻区;国际水稻研发以海南为窗口,辐射菲律宾、孟加拉、越南以及巴基斯坦等“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水稻种植国家;以南京南方粳稻研究院为基地瞄准南方粳稻区域,目前已进入研发成果稳步输出阶段。

玉米以联创种业及玉米科学院为主要科研团队,面向东华北、黄淮海、西南等主要玉米种植区域,并积极与美国隆平和巴西玉米研发团队联动,以国际玉米种质资源引进开发开展玉米产业国际化布局,目前种质资源交流和国际化穿梭育种取得阶段性进展。

蔬菜作物中,各研发团队以主要推广区域(黄瓜、甜瓜、番茄、南瓜以天津、山东为核心,辣椒以湖南、海南为核心)为重点不断推出广受市场好评的新组合产品;“张杂谷”系列谷子、三瑞农科食葵为代表的非主要农作物研发板块,在河北、内蒙古等作物资源优势地区建立了行业领先的属地科研模式。

生物技术板块,目前公司在转基因玉米研发、基因编辑水稻、各作物分子标记辅助育种等形成了成熟稳定的研发布局,玉米转基因创新前端以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隆平生物技术(海南)有限公司形成“双驾马车”协同推进玉米转基因性状开发,后端以玉米科学院、联创种业为主推进品种转育;隆平高科种业科学院生物技术团队通过运用基因编辑、性状标记开发等技术,水稻资源创制、全基因组选择育种创新效率有效提升;育种信息化的不断推进已基本实现关键信息线上管理,将进一步加快智能育种技术突破与应用。

2.团队建设

除建设良好的创新硬件环境外,通过积极引进业界有影响力的科学家、制定并完善各项人才激励政策,公司已经打造出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科研团队。

公司水稻、玉米等作物育种及生物技术研发由一批知名专家带领专业科研队伍组建了具有领先优势的科研团队,包括“中国种业十大杰出人物”和“全国劳动模范”水稻育种专家杨远柱、“中国种业十大杰出人物”玉米育种专家王义波、“全国人大代表”杂交谷子育种专家赵治海等。报告期内,国内外水稻、玉米、蔬菜等专职研发及研发服务人员达451人,占公司总人数16.65%;此外,公司与行业顶尖院士团队及优势科研单位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在已经建立的湖南省院士工作站基础上,2021年公司继续与万建民院士、曹晓风院士等团队扩大合作,开展基因与资源合作利用项目研究,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农科院、中国水稻所、湖南杂优中心、中国农业大学、武汉大学等多家科研院校保持深度合作关系,为公司持续构建领先的创新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团队基础。

3.新品种的测试评价与审定(登记)

测试评价作为商业化育种的重要环节,需要结合市场需求对完成配组的植物新品种的组合品质、抗性以及适宜性等作出科学、及时的评价,公司在南方稻区建立了杂交水稻新品种生态测试网,在西南区、黄淮海区、东华北区等主要玉米产区建立了玉米新品种生态测试网,在一些重点区域建立了蔬菜、小麦、高粱、谷子、食葵等新品种生态测试网,对公司新选育品种、合作选育品种等进行国内、国际目标市场的品种适应性测试评价,确保符合市场需求的绿色优质高产新品种可以持续稳定地投放市场。

依据已建立的高密度生态测试网,针对每年度配出的农作物新组合,公司制定了水稻新杂交组合不长于4年、玉米不长于7年、蔬菜不长于3年的“预试+区试+生态测试”的品种测试评价流程,信息化数据处理和采集的软件进一步完善,并将逐步实现智能申报品种审定和登记。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标准化、程序化、信息化、规模化”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分工协作阶段创新流程,通过硬件建设、人员配备、资金保障、规范流程,在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且有效进展,保障了育种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规模化品种创新水平大幅度提升。

4.品种所有权归属

公司水稻、玉米、蔬菜等品种基本上为自主选育,品种所有权完全归公司所有;部分与科研院所等合作选育的品种,其品种所有权为公司与合作方共有,各自权属比例通过合同约定。

(五)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种业振兴的新元年,面对全球疫情肆虐和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国家更加注重保障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打好种业翻身仗,7月9日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现在种业改革发展在政策支持、法律环境、生物技术应用等方面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在2021年11月召开的全国种业企业扶优工作推进会上,公司入选国家农作物种业企业阵型“领军企业团队”,水稻业务入选“强优势阵型”,玉米业务、杂粮业务入选“补短板阵型”,蔬菜业务入选“破难题阵型”;参股公司入选“专业服务平台”。公司年度工作紧紧围绕“一切为了增长,一切依靠管理,一切源于文化”的经营管理指导方针,在科研、生产、销售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均取得突出进展,水稻、玉米、蔬菜等产业板块运行稳中有进,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0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8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隆平高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于2021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对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详情请见2021年9月7日和10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5)和《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李皎予 ,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 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李皎予

2022年4月18日

(下转410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美元贷款汇兑损益系与公司主营业务活动不相关的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4.38%,主要原因系玉米种子销售增加;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0.7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确认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1.2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增加水稻及玉米种子的生产计划,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4.50%,系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新品种审定事宜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00号》,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定通过了677个稻品种、919个玉米品种、39个棉花品种及86个大豆品种,其中含公司及下属公司自主培育或与他方共同培育的88个水稻新品种、50个玉米新品种和1个棉花新品种。本次水稻、玉米及棉花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品种支撑。公司将不断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加强种质资源开发、基因挖掘、亲本创制等方面的研发投入,以实现国家种源自主可控为目标、充分发挥“种业振兴行动”主力军的作用,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详情见公司2022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水稻、玉米及棉花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

二、受让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62,976,000元受让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4.1%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实缴注册资本1,266,447元)。熊嫣以59,904,000元受让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3.9%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1,204,669元,实缴注册资本1,204,669元)。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企基金”)以47,650,560元受让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3.1023%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958,252元,实缴注册资本958,252元),以38,400,000元受让艾格一号(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2.5%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772,224元,实缴注册资本772,224元),并以46,080,000元受让蒋珊珊持有的3%的杭州瑞丰股权(对应杭州瑞丰认缴注册资本926,668元,实缴注册资本926,668元)。前述股权转让合称“股转交易”。公司放弃前述央企基金、熊嫣受让杭州瑞丰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股转交易的同时,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陕)评报字【2021】第1268号),杭州瑞丰拟按照投前估值20.35亿元进行增资,并由央企基金、悟新隆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悟新隆丰”)及万物一期(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物一期”)共同认购全部新增注册资本5,159,748元(“增资交易”,与股转交易合称“本次交易”)。其中:央企基金以299,930,25元认缴杭州瑞丰新增注册资本金额4,552,594元,占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瑞丰注册资本总额的12.629%,溢价部分295,377,659元计入杭州瑞丰资本公积。悟新隆丰以20,000,000元认缴杭州瑞丰新增注册资本金额303,577元,占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瑞丰注册资本总额的0.8421%,溢价部分19,696,423元计入杭州瑞丰资本公积。万物一期以20,000,000元认缴杭州瑞丰新增注册资本金额303,577元,占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瑞丰注册资本总额的0.8421%,溢价部分19,696,423元计入杭州瑞丰资本公积。公司放弃前述增资交易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瑞丰注册资本由30,888,944元变更为36,048,691元,公司对杭州瑞丰的持股比例由22.9704%变更为23.1957%,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鉴于中信农业基金的主要股东为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且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中信农业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受让中信农业基金持有的4.1%的杭州瑞丰股权构成关联交易。详情见公司2022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受让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

三、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宜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前期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详情见公司2022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3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期服务计划纲要》、《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股票,涉及标的股票数量为23,001,458股,受让价格为10.01元/股。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总人数不超过800人;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0元,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详情见公司2022年2月15日及3月3日在巨潮资讯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事宜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2年3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依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修订备案,并取得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毛长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振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振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毛长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振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振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2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