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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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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09版)

声明人 颜色 ,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过往未担任上市公司过独立董事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过往未担任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0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过往未担任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过往未担任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 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颜色

2022 年 4 月 19 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1、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2021年7月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4、2021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列席了7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对公司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真实、客观,提供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是真实、客观、公正的。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需求,其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事项,其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5、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内幕信息按照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并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未发现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为。

6、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7、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紧密围绕公司的整体经营目标,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不断加强自身职业素养,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力度,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1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9:0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长青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董事毛长青、袁定江、张坚、王伟平、罗永根、马德华、王义波、杨远柱、林响、桑瑜,独立董事庞守林、唐红、陈超、戴晓凤、高义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44.7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016.59万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03.37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皎予先生、颜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李皎予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2)提名颜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本议案将在《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关联董事毛长青、张坚、林响和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执行市场利率;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95,000万元,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额度;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保证;贷款利率不高于市场同期限的LPR利率;授信期限为1年。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66,000万元,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不高于市场同期限的LPR利率。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该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贷款、分行代客资金交易业务等短期信用合计等值人民币300,000万元,涉外融资性保函等值人民币100,000万元,低信用风险信贷业务额度等值人民币100,000万元。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不高于市场公布的1年期LPR利率,授信期限1年,如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授信延期,本授信继续生效。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70,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可适用于离岸业务)50,000万元,含法人账户透支额度15,000万元;衍生产品业务额度20,000万元。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不高于市场公布的1年期LPR利率,授信期限一年。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天津德瑞特种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6,002.00万元受让天津德瑞特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特”)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剩余20%的德瑞特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受让天津德瑞特种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关联董事马德华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员简历

李皎予: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最近五年曾任正前方企业管理顾问(上海)公司总裁;现任苏州鸿安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皎予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颜色: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资深经济学家。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颜色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2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6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第7项提案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4、5、6、7项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8楼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125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罗明燕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8

2、投票简称:隆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数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2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11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光剑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立和执行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44.7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016.59万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03.37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2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其审计业务范围包含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等,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3、人员信息

4、业务信息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8万元。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多年,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能够以严谨的独立性审查态度以及高效的质量控制系统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度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前列,并已连续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的能力。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2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说明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唐红女士、庞守林先生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任期已满六年,因此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其担任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唐红女士、庞守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唐红女士和庞守林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其辞职报告将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唐红女士和庞守林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唐红女士和庞守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任职履职、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李皎予先生、颜色先生分别是会计领域和经济、金融领域资深专家,能够结合行业及公司发展提出实用而中肯的建议,因此同意提名李皎予先生、颜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皎予先生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颜色先生尚未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皎予先生、颜色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同时,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决定。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员简历

李皎予: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最近五年曾任正前方企业管理顾问(上海)公司总裁;现任苏州鸿安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皎予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颜色: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资深经济学家。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颜色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2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因生产经营需要,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与相关银行、证券机构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鉴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在业内的实力,公司拟与上述三家银行、证券机构、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

(二)鉴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信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8.96%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中信银行、中信财务、中信证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下转4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