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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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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晓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松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晓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松周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莉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晓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松周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晓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松周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晓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松周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莉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晓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松周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晓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松周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莉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2日、4月25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2日、4月25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公告。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徐磊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未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2年4月22日、4月2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最近两个交易日平均换手率30.26%,明显高于前期水平。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5日连续4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累计涨幅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2-05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2022年3月14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个人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合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1%,价格为不高于30.00元。

● 增持计划进展:2022年4月21日-2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先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1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6,97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2年4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先生、董事余海洁女士、副总经理赵成进先生、董事会秘书马青芳先生、财务总监吕庆庆先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37,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2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694,217元(不含交易费用)。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先生、董事余海洁女士、副总经理赵成进先生、董事会秘书马青芳先生、财务总监吕庆庆先生通知。上述人员今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37,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2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694,21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如下:

二、增持计划进展

2022年4月21日-2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先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1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6,97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2年4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先生、董事余海洁女士、副总经理赵成进先生、董事会秘书马青芳先生、财务总监吕庆庆先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37,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2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694,217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2,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37%,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201,18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人员表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并承诺将严格遵

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