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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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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5版)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等控股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系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就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公司及其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文功及其配偶李小红为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等控股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蒋文功及其配偶李小红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以及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541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52%,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文件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文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7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1、诺得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李玉连先生在任诺得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职,因此认定诺得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2、马克威尔(广州)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马克威尔(广州)电气有限公司35%的股权。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各类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具体签署上述额度内(含)的相关关联交易合同。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1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 “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对于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将运输费用从销售费用调整为营业成本列报。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期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调整上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三、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2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股东大会将会听取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蒋文功、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威腾电气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0511-88227266

传真:0511-88227266

电子邮件:DMB@wetown.cc 邮编:212212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6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780,941.5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0,001,663.7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00,166.38元,2021年度现金分红11,70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53,933,204.46元,母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7,234,701.84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500,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62%。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6人

2021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0人

2021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4人

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910.87万元

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2,763.35万元

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0,484.49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家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9家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016.99万元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684.14万元

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祁成兵,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15年开始为威腾电气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栩,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21年开始为威腾电气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家,挂牌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苏亚金诚将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续聘苏亚金诚为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 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0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对象: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新材”)。

● 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2022年度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含已累计向威腾新材提供财务资助2,700万元),剩余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年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

● 资金来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资金使用费: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交易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截止本议案提议之日,公司已累计向威腾新材提供财务资助2,700万元。过去12个月,除向威腾新材提供财务资助外,未与其他少数股东陆俊先生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威腾新材的发展,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2022年度向威腾新材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含已累计向威腾新材提供的财务资助2,700万元),剩余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年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力”)持有威腾新材70%的股份,为威腾新材控股股东,陆俊先生持有威腾新材30%的股份,陆俊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由于陆俊先生目前尚不具备对威腾新材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能力,故此次未能同比例对威腾新材进行财务资助,本次交易将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姓名:陆俊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威腾新材总经理、董事

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无

(二)关联关系说明

陆俊先生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威腾新材30%的股权,并担任威腾新材总经理、董事职务,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除上述情形外,陆俊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标的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光伏电子产品及配件、光伏焊带、助焊材料、光伏组件及配件、金属制品、预埋槽道、地铁隧道用疏散平台、支吊架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不含危险品)道路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注: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此议案与威腾新材签署具体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公司2022年度拟向威腾新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含已累计提供财务资助2,700万元),剩余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年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用途:用于威腾新材的正常运营。

4、资金使用费: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威腾新材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为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满足威腾新材的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威腾新材提供财务资助。威腾新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加强对威腾新材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向威腾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威腾电气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参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威腾电气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5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3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4,507,584.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872,415.9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1]15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65.36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金额为8.62万元,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含税)金额为158.65万元,其他发行费用结算调整金额5.41万元,银行手续费0.05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净额892.7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9,694.51万元,其中:专户余额为4,994.51万元,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9,2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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