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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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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同时,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 月24日、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9、10、11、12、13、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 2022 年 5月16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4 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新学 郁晓璐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511

联系邮箱:yxl@xinaotex.com

联系电话:(0573)88455801

传真号码:(0573)88455838

3、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 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 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相关指导监督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疫情防控措施。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防疫要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欲现场出席会议,敬请于2022 年 5月16日下午 4 时之前与本公司联系,确认进入会场的最新防疫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羊绒”)主要从事羊绒纺纱生产经营活动,鉴于羊绒业务是公司践行宽带发展战略的重要领域,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新澳羊绒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中银大道南侧吴灵青公路东侧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经营范围:羊绒及其制品、纺织品、针织品、服装、服饰的生产和销售;纺织原料和产品的代购代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 股权结构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表:

3. 最新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澳羊绒总资产57,252.55万元,净资产 8,939.47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6,905.56万元,净利润4,287.99万元。

三、 提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解决其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上接450版)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2-007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1,918,5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作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供应链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商,公司通过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满足客户对材料应用品质、速度、成本、结构设计和创新的需求,从而实现产品销售。公司销售的产品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主要应用于手机及移动终端、消费类电子、智能家电、汽车、新能源、5G行业、芯片以及显示面板等领域品牌客户产品的零部件、功能件、结构件或外观件。

报告期内,公司在夯实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向下游延伸产业链,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投资建设“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和“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自主研发、生产复合材料板棒材产品及精密注塑产品,满足客户对复合材料板棒材及其他不同类型产品的需求,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增强客户粘性。同时,新增产业互联网线上销售模式,依托同益云商互联网平台,以代采、集采和供应链服务为主要业务模式,实现塑胶原材料的销售。

(2)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8亿元,同比增长31.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6亿元,同比下降218.0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80亿元,同比增长133.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26亿元,同比增长122.5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回顾如下:

1)聚焦主营业务,推动战略落地

①代理与方案板块

作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供应链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商,公司通过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满足客户对材料应用品质、速度、成本、结构设计和创新的需求,从而实现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销售。

报告期内,电子材料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4.98亿元,同比增长14.23%;化工材料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3.36亿元,同比增长47.67%。受新冠疫情及国际局势动荡影响,供应链供给安全问题凸显。公司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积极开发新供应商,及时锁定供应资源,丰富产品线,灵活调整销售策略,优先保障战略大客户供应,通过不断协助原厂导入重点客户的业务实现,确保项目落地实施,实现大客户销售收入增加,同时将电子材料毛利率同比提升了29.96%,但另一方面,受原材料涨价及缺货影响,化工材料销售毛利率有所降低。

②生产板块一板棒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复合材料板棒材业务除惠州基地外,新增江西信丰、江苏东台两个生产基地。江西信丰生产基地已通过政府提供的临时租赁厂房于2021年第四季度投入生产,江西信丰、江苏东台生产基地也将于2022年逐步投入建设工作。目前公司已量产的板棒材产品涵盖PEEK、PPS、玻纤增强PPS、PEI、无卤阻燃PA6、玻纤增强PA6、PA6、ABS+PC合金、抗UV-PC、阻燃PC、玻纤增强PC、POM、防静电POM、HDPE、ABS、PP、透明ABS、阻燃ABS的板材及棒材等,同时正在研发和小批量试制PAI、PI、高温尼龙、高耐磨PA6、高耐磨POM、PVDF特种高端产品及PVC、PET、PBT等产品,其中PVC等产品将在2022年一季度可实现量产及批量销售,其余产品预计在2022年可部分实现批量销售。目前,已与深圳大疆、蓝思科技、普联技术、首品精密模型、随尔集团等建立合作关系,产品可应用于无人机、手机及可穿戴、5G、智能家电、航空航天、汽车、医疗设备、环境监测、军工等行业。

2021年,公司复合材料板棒材产品产量达7,641吨、实现销售收入1.42亿元,产能和销量均位于行业前列。但由于该项目尚处于生产初期,产品的产能及良品率尚处于爬坡阶段;且于2021年5月-9月受惠州生产基地频繁停电、限电影响,其产能严重受限、良品率大幅下降、制造成本大幅上升,惠州工厂大部分设备于四季度搬迁至江西信丰生产基地从而产生了较大数额的装修及搬迁费用,致该项目尚未盈利。但随着信丰、东台两个生产基地陆续建成投产,复合材料板棒材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协同效应不断扩大,市场应用领域也将不断拓展,规模和聚集效应将逐步展现。

③产业互联网一同益云商

同益云商作为以塑料原材料交易为主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于2021年上半年上线。该平台将数字经济和新材料产业相结合,以代采、集采和供应链服务为主要业务模式,依托公司20多年的行业经验和上下游资源优势,以及自主研发的新材料信息撮合和智慧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连接上游供应商、中游塑料流通企业和下游终端工厂,整合了金融机构、仓储、物流等环节,为客户提供集合采购、自营直销、撮合交易、竞价拍卖、数字供应链金融、物流仓储的一站式服务,从整个产业链维度做资源整合和价值链优化,从而降低综合运营成本,提高产业的运营质量和效率,赋能上下游企业。

2021年,同益云商平台实现GMV约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813万元,获得注册用户6,652家。同时,同益云商已与平安银行、微众银行、京东科技、腾讯商企付达成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数字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2022年1月14日在海南举行的"2021年中国产业互联网CEO三亚峰会"上,同益云商荣获"2021年中国数字化转型先锋企业"奖,同期获奖的包括国联股份、上海钢联、震坤行等知名产业互联网企业。

2)加强技术创新、丰富产品线

报告期内,研发中心在实验设备方面:搭建了免喷涂材料、阻燃增强材料以及碳纤维改性材料等个性化材料试验线,极大提高了实验效率和样料品质,开发材料更具竞争力;在测试能力方面:搭建了更为完善的塑料检测平台,测试项目可涵盖大多数塑料性能测试;在材料开发方面:新开发了系列高耐磨材料、新能源阻燃PPO材料、AR/VR用轻量化材料、低成本ABS材料、高透明PC加纤材料等,同时正在研发和小批量试制PAI、PI、高温尼龙、高耐磨PA6、高耐磨POM、PVDF特种高端板棒材产品及PVC、PET、PBT等板棒材产品,丰富了公司产品线。

3)加强资本运作,提高核心竞争力

①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

为打造公司自有产品、进一步拓展产业链上下游业务,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0年启动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计划,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合计募集资金不超过6.5亿元,用于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向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0,319,76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21,555,121.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415,043.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140,07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日到账。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其中,“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复合材料板棒材项目)已进入生产阶段,报告期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42亿元,其他项目有序进行中。

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194.0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60元/股,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分三批次按照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完成归属,归属比例为40%、30%、30%。该股权激励计划已于2021年10月29日完成授予。

4) 布局外延发展,拓宽战略布局

①控股子公司设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2家,其中深圳市同益云商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出资400万元,持股80%,主营业务为化工高分子材料、工业用品材料互联网交易平台;深圳市同益伟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出资560万元,持股56%,主营业务为汽车行业电子材料销售。

②直投项目进展

公司于2018年5月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增资聚赛龙,认购其新增股份1,665,125股,增资后持有其4.6476%的股权。聚赛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于2022年2月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并于2022年3月14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持有其发行后股份总数的3.48%。

③产业基金进展

公司参与设立的深圳中航宝安新材料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使基金”)于2019年11月25日成立,基金规模2亿元,公司出资额为6,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天使基金已交割项目12个,投资金额17,110万元,交割金额16,710万元。其投资标的均属于深圳市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其他市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具体为新材料领域,包括航空新材料、半导体新材料、显示新材料、新能源新材料、改性塑料等,全部投资于天使阶段项目。

公司参与设立的共青城中航凯晟肆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3月2日成立,基金规模1,580万元,公司出资额为500万元,该基金投资了1个项目一一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专业从事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已于2021年12月30日向深交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事项:

(1)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之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68,239.89万元为不超过65,239.89万元(含本数)。

(2)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注册批复,有效期12个月。

(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30,319,762股股票于2021年11月29日完成发行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由151,598,811元增至181,918,573元。并于2021年12月完成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3日、2021年3月8日、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598,8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2,127,904.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宝安区航城街道A115-0236地块的议案》,公司拟与其他三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宝安区航城街道A115-023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共同合作建设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1,735平方米,预计公司可持有的总建筑面积约15,245平方米。联合竞买方于2021年7月29日以8590万元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新建年产10万吨级电子信息新材料华南研发、制造基地投资合同书》,拟在江西信丰投资建设新材料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1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建设期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在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电子信息新材料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建设期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主要专注于工业化打印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解决方案。产品包括平面打印和3D打印,主导产品为计算机直接制版机(CTP),涵盖了胶印直接制版机(胶印 CTP)和柔印直接制版机(柔印 CTP),是国内产品线最齐全的CTP厂商之一,其中以256路激光光阀技术为基础的高端CTP采用了国内独有的技术。

公司在3D打印领域推出了3D砂型打印设备-风暴S系列产品,其中S2000为主打产品。

(二)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

1.CTP主要销售模式

根据CTP行业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公司采取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经销为主要销售方式。

2.3D砂型打印设备主要销售模式

结合市场规模、商业模式等方面,公司采取销售、租赁、合作设立打印中心等多种方式。

(三)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CTP在国内市场依然保持技术和市场优势,256路系列产品采用外调制光阀技术,凭借其打印速度和成本优势在销售中占比持续增加,2021年公司CTP整体依然保持高毛利率的势头。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实现营业收入15,339.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1.2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扩大以256路激光光阀技术为基础的高端CTP市场

在传统印刷领域,公司不断对CTP产品进行技术提升,以256路激光光阀技术为基础的高端CTP在精度和速度上达到了国际水平。2021年,公司重点针对不同的销售需求和应用需求开发了新的256路CTP。报告期内,公司与一家海外公司达成强强合作,推出了升级版美标256路CTP;同期公司还推出了高分辨率256路CTP,并实现了海外销售。2021年度256路CTP在整体销售中占比40%以上。

2、实现3D砂型打印机量产销售

公司已掌握砂型3D打印的核心技术,特别是S2000具有打印效率高、产量大的技术优势,公司实现了3D砂型打印机量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与西安航天发动机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并部分实现销售收入。

3、实现压电喷墨打印头512路喷头的小批量量产和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实现了512喷头小批量生产和使用,同时对基于MEMS工艺的喷头进行了探索和试制。512喷头除使用在公司部分3D砂模打印机上外,还正在部分细分市场进行试用和测试,其中包括部分MEMS工艺的512喷头。

4、3D打印运用到精铸行业

报告期内,3D陶瓷打印设备新机型T1000完成安装调试,同时完成了陶瓷3D打印完整生产线研发与设计,与日本AGC共同完善了3D陶瓷打印工艺,并通过展会验证了3D陶瓷打印在精密铸造行业的定向市场和在艺术品行业中的创新和市场定位,突破传统陶瓷的限制,可以实现镂空结构,无缝拼接和更大尺寸。

5、拓展3D砂模打印客户范围

公司正在积极研发和布局3D打印的衍生业务陶瓷粉打印业务以及3D金属打印业务。公司自产压电喷墨打印头512喷头除了应用在3D砂模打印机上,也计划在特定细分市场实现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概述

2020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金云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份转让等。其中:资产置换部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拟置出资产最终承接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爱数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置换构成关联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部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新余德坤为DT CTP(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余德坤及德同(上海)、DT CTP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青城摩云为新余德坤的一致行动人,邵俊、田立新、汪莉、张孝义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I-SERVICES和共青城摩云预计将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余德坤、I-SERVICES和共青城摩云为公司潜在的关联方。

综上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程如下:

1)2021年1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3000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相关审核问询问题(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进行回复并做披露。

2)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24日申请本次重组的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一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0年12月31日申请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2021年1月31日申请延期至2021年2月28日、2021年2月28日申请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2021-002、2021-004)。

3)2021年6月1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30014号),并于2021年8月2日、8月18日将回复公告进行披露。

4)2021年7月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查阅中止审核通知:“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报资料及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对其中止审核”,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5)2021年8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回复信息,深交所同意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恢复审核,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恢复审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6)2021年9月1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30018号),并于当日披露了《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7)2021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查阅中止审核通知:“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对其中止审核”,并于10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8)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并重新报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文件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撤回并重新报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于2021年11月26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申请文件的申请》。

9)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于终止对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1]489号),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10)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并于当日披露《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上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有关各方尚在协商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安排,拟就交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该事项的结果及其时间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