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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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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7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455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72.10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250.64万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84.83万元,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113.83万元。

考虑到公司并购后续付款及生产经营属于加速扩张期,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定,本届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王仲鸣先生、胡煜 先生、黄远先生、冯冰莹女士、唐冠春先生、邓佳轶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定,本届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李薇女士、顾孟迪先生、陈盈如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无异议。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2021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0日。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2-021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4月1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邵林芳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455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72.10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250.64万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84.83万元,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113.83万元。

考虑到公司并购后续付款及生产经营属于加速扩张期,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监事候选人的资格审定,本届监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提名黄胜洲先生、杨阿娜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2-022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2日,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455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72.10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250.64万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84.83万元,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113.83万元。

考虑到公司并购后续付款及生产经营属于加速扩张期,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订〈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鉴于公司2021年并购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00%股权,尚需支付第三期、第四期股权对价款,所需支付额度较大。且公司目前产销两旺,尚需对生产规模进一步增加,上述事项对于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需支付并购致宏精密3.185亿元股权对价款,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公司并购东莞致宏精密后资金需求较大,为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要,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具备合理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2-023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304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81元,共计募集资金193,705,4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1,587,536.00元(不含公司前期垫付的部分款项)后的募集资金为172,117,864.00元,已由长江保荐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信息披露费、审计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11,418,047.4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0,699,816.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68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60,699,816.62元,使用191,718,723.10元(含已预提但不再支付的剩余发行费用5,978,047.38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5,040,859.1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2021年12月31日,IPO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1,524.56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1年3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及银行并购贷款收购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经公司讨论研究决定,将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89,506,670.45元(最终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以及募集资金未到期理财到期后本金利息之和为准)用于收购赣州市致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健和誉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市致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市致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IPO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监管及信息披露均进行了明确。公司和保荐机构长江保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按照该协议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IPO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则完成IPO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

三、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4月1日,公司用募集资金支付并购项目公司--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投资款191,718,723.1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1,524.56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余额。具体情况请见附件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及银行并购贷款收购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终止《天然气客车更新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涉及募集资金189,506,670.45元(最终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以及募集资金未到期理财到期后本金利息之和为准),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变更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2-024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根据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提名王仲鸣先生、胡煜 先生、黄远先生、冯冰莹女士、唐冠春先生、邓佳轶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提名李薇女士、顾孟迪先生、陈盈如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对被提名人的审查,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根据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黄胜洲先生、杨阿娜女士二人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人选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唐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1: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仲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于浙江省乐清市,汉族,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惠普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德信丰益资本管理中心投资经理,中国德力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监,现任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大数据中心总经理。

王仲鸣先生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50万股,现任公司关联方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大数据中心总经理,公司董事长;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胡煜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月出生于浙江省乐清市,汉族,本科学历。2008年11月至今,担任德信丰益(北京)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担任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2年12月至2017年8月,担任德力西集团电气产业部副总监;2013年9月至2016年5月,担任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担任德力西集团战略管理中心总监、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监;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担任德力西集团大健康产业部总监;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担任德力西集团执行副总裁;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担任德力西集团首席运营官;2018年1月至今,担任德力西集团战略企业管理中心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担任德力西集团总裁;2021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4月26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胡煜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关联方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黄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0月出生于浙江省乐清市,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至2018年4月,担任德力西新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4月至今,担任德力西新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黄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关联方德力西新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人;近三年来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冯冰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于浙江省乐清市,汉族,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1994年至今,期间担任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副总监、董事局主席助理、投资者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法务中心总监、能源矿业部副总监、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6年,历任德力西鑫德国际矿业集团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2001年6月至今,担任德力西集团总裁助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德新投资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冯冰莹女士未持有德新交运股份,现任公司关联方德力西新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近三年来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唐冠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月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汉族,本科学历。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部副经理,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唐冠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关联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近三年来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邓佳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月出生于上海市,汉族,本科学历,研究生在读。曾任美世咨询高级分析师、普华永道高级经理、复星地产控股人力资源执行总经理;现任德力西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邓佳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关联方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近三年来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1993 年至今在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会计学教授。现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新疆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曾主持自治区软科学项目《新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创新及风险控制研究》、省部级《新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创新问题研究》、厅局级《新疆中小企业成长性财务评价》等课题,参与《基于生态教育效益的财政补偿机制研究》、《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抚平资金绩效评价》两项省部级课题均列第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著有《企业环境成本核算与控制研究》、《民营企业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实证研究》等专著。兼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顾孟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2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2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顾孟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陈盈如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现任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公司、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博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碧水源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开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盈如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附件2: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黄胜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于浙江乐清市,2004年12月至今担任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胜洲先生通过持有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1.7%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关联方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近三年来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杨阿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汉族,本科学历。1995年10月至1999年,担任新疆百货公司出纳、会计;2000年至2002年9月,担任新疆证券柜员;2002年10月至2005年9月,担任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审计员和初级项目经理;2005年9月至今,担任新疆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审计员和内部审计部经理。

杨阿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关联方新疆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近三年来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职工代表监事

唐霆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6月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汉族,本科学历。2010年7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就职于公司人力资源部。

唐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2-025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80,940元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核销2,380,940元,上述款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经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已经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首先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被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首先查封,此外无适宜财产可供执行。因此上述应收账款做核销处理。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2021年度利润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各项资产共计2,380,940元,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2-026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是否最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2条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6,918.2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127.83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6,881.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72.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844.74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6 条规定,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9.3.6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且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2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1.11规定:“本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申请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2-027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强爱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1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

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2年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审核了立信有关资料,并对其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适当的考察和评估,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 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协助公司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

(四)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2-028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上午 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6日(星期二)至05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xjy603032@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1:00至12:00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公司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敬请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6日上午 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仲鸣先生、独立董事李薇女士、总经理宋国强先生、财务总监武大学先生、董事会秘书陈翔先生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1:00至12:00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或者于05月05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传真:0991-5873797

邮件:dxjy603032@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微信搜索关注“上证路演中心”公众号两种渠道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2-029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2021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新交运”)于2021年2月27日收购了赣州市致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致宏”)、深圳健和誉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健和誉健”)、赣州市致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致富”)、赣州市致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致鑫”)合计持有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宏精密”)100%的股权。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致宏精密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现金支付的方式,以65,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致宏精密100%股权。2021年3月30日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业绩承诺、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的基本情况

(一)业绩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与赣州致宏、健和投资、赣州致富、赣州致鑫和郑智仙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为赣州致宏、健和投资、赣州致富、赣州致鑫以及郑智仙,业绩承诺期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确定的承诺净利润(如合并报表则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410.50万元、6,916.00万元和8,173.5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

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在业绩承诺期内应保持一贯性。业绩承诺期内,未经标的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应以《专项审核报告》为依据相应确定。

(二)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期内各年,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的计算,若涉及补偿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转让方,并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补偿的法律程序。对于现金补偿金额、现金返还金额,转让方应于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当期应补偿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各转让方应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总金额×本次交易前该转让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各期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计算,即已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三)最高补偿额

各方同意,因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确定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而发生的补偿不超过转让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总对价。

(四)连带责任

各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智仙作为业绩承诺方,均为本次交易中各方应履行的补偿义务互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3年,自担保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超额业绩奖励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总额的净利润(以下简称“累计实现净利润总额”)超过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总额的,可以启动超额业绩奖励。

超额业绩=累计实现净利润总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超额业绩的30%由标的公司给予标的公司人员进行现金奖励,人员名单由郑智仙决定;超额业绩的20%作为上市公司所需承担的费用上限,由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核心团队进行股权激励。

在任何情况下,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项下目标股权转让对价的20%。

上述奖励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由郑智仙确定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的现金奖励具体奖励范围、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报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的股权激励人员范围、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因超额业绩奖励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奖励对象自行承担并依法缴纳。

(六)若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价支付、业绩补偿的优先级安排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时,对价不全额支付,业绩补偿优先于对价支付,具体约定如下:

(1)德新交运应于德新交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且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即致宏精密)100%股权向德新交运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第一期转让价款占德新交运应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的40%,即260,000,000.00元。各交易对方按照其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比例获取该阶段现金对价。

(2)德新交运应于关于标的公司2020年业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第二期转让价款占德新交运应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的11%,即71,500,000元。各交易对方按照其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比例获取该阶段现金对价。

(3)德新交运应于关于标的公司2021年业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三期转让价款,第三期转让价款占德新交运应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的22.46%,即145,970,000.00元。各交易对方按照其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比例获取该阶段现金对价。

(4)德新交运应于关于标的公司2022年业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四期转让价款,第四期转让价款占德新交运应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的26.54%,即172,530,000.00元。各交易对方按照其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比例获取该阶段现金对价。

德新交运向交易对方支付转让款时,若交易对方依据本协议之约定应向德新交运履行补偿义务的,则德新交运在支付转让款时,应在扣除交易对方尚需支付的补偿款后,将剩余价款支付给交易对方;德新交运尚需支付的当年度转让款全部扣除后仍不足以履行补偿义务的,交易对方应将之前已取得的相应补偿款退还予德新交运,直至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

(七)减值测试及补偿

(下转4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