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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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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2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全国知名的高分子发泡材料专业生产商,一直致力于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软质泡沫材料、结构泡沫材料及上述材料的后加工产品应用方面,均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并进一步扩大交通配套类产品的市场开发与应用。

(二)主要产品

公司的PE、EVA、SBR、CR等软质发泡产品品种齐全,运动用品系列设计新颖,市场覆盖面广,并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加工成套事业部拥有10万级和1万级净化中心,所生产的高分子材料加工品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家电、通讯、IT、汽车等品牌进行配套。公司自主研发的结构泡沫材料Strucell系列产品,已成功跨入风力发电、轨道交通、房车营地车、船舶制造、节能建筑等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

(三)公司经营模式

1、公司通过了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公司的高性能清洁能源设备材料[结构泡沫芯材],被批准为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时,该材料通过了德国劳氏船级社GL认证;轨道交通用结构泡沫材料通过了德国DIN5510燃烧性能认证、法国NFF16-101燃烧测试认证;运动休闲类产品通过了欧洲ROHS认证、瑞士SGS认证;汽车配套类产品,通过了劳氏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国际汽车特别工作组(IATF)的ISO/TS16949认证;家电配套类产品通过了JIS标准认证。公司将精益化生产、闭环管理及JIT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模式,科学地运用于生产经营,使公司近年来核心竞争优势凸现。

2、公司的业务以客户期望为中心,不同的产品由不同的子公司具体经营,各个子公司有完善的经营团队,从采购、研发、生产和销售等部门组成,主要业务模式分为研发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四大块。

(1)研发模式:公司参股研发机构-江苏中科聚合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院采用与国内高分子行业顶尖的研究机构合作的模式,进一步引进团队,强化研究深度,从原来技术中心为企业生产服务为主的经营模式上转变成以孵化产业化技术为主的创新模式,利用原有的江苏省高分子泡沫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GL认证的独立实验室等平台,构建了围绕满足制造业的轻量化需求的多个事业部。研究院目前配备了以高性能泡沫的研究为主的先进试验室设备和检测仪器。通过柔性引进的方式,引进多位国内知名的高分子材料专家,创新激励机制,形成面向产业需求的技术孵化体系。

(2)采购模式:公司主要通过议价和比价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供应商的确认是按照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采购控制程序》和《供方控制程序》以及产品的技术特性和质量要求选定供应商。

(3)生产模式:公司的主要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采取柔性生产方式,同时考虑产品的生产周期以及产品的固化、熟化时间特性,确定合理的安全存量。销售部门根据订单签订情况、生产销售情况、库存情况,结合车间生产能力,向生产调度中心填报销售计划或订单;生产调度中心根据销售计划或订单,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计划单,调整生产线产品品种及规格,同时向采购部下达材料采购计划单,并通知检验、仓储等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根据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外环境条件的变化适时调整计划。

(4)销售模式:公司发泡材料类及后加工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或者直销与代理商相结合的模式。声屏障类产品销售模式主要为参与客户招标模式,主要招标业务通过业主方直接招标获取。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行业发展状况及总体趋势

1、软质泡沫材料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

(1)软质泡沫材料是由塑料(PE、EVA等)和橡胶(CR、SBR等)等为主要原材料,加以催化剂、泡沫稳定剂、发泡剂等辅助材料通过物理发泡或交联发泡使塑胶材料发泡(开孔或闭孔型)达到使塑料、橡胶等原材料中产生大量的微孔,体积增加,密度降低,软质泡沫材料是具有缓冲、吸音、吸震、保温、过滤等特性的聚合物,广泛应用于电子产品、家电、汽车、体育运动休闲等领域。

(2)随着软质泡沫产品在体育用品、汽车、家电、精密仪器等领域更为广泛的应用,我国软质发泡行业处于稳定发展阶段,未来业绩看好。公司重点发展橡胶发泡产品,并对橡胶发泡产品进行新品开发,努力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力争开发出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行业高端产品,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与盈利能力,赢得了更好的经营效益与市场声誉。

2、结构泡沫材料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

(1)结构泡沫材料目前市场上主要有PVC结构泡沫材料和PET结构泡沫材料等。其中PVC结构泡沫材料由于其行业应用比较成熟,是目前使用量最大的一种结构泡沫材料。

(2)结构泡沫材料作为各种复合材料的夹芯结构主要用来增加刚度、减轻重量。结构泡沫材料还具有吸水性低、隔音绝热效果好等特性,使其成为要求具有高强度和低密度领域的理想材料,被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轨道交通、船舶、航空航天、建筑节能等领域。

(3)随着复合材料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领域都对结构泡沫的芯材种类和应用技术产生了需求,但结构泡沫芯材行业的高投入和高技术含量及长研发周期,使目前全球结构泡沫芯材市场仍被少数公司垄断经营,公司凭着立足本地化生产而取得的成本优势,在未来风能市场和其他应用市场,通过为客户提供成套解决方案及服务,将会更稳固地占据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

(4)公司将继续致力于各项高分子发泡技术的研究,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加强替代性市场和新的应用市场的开发力度,适时地推出其他新型结构泡沫材料,加强与国际领先企业的合作及优势互补,并通过不断创新的理念,保持高分子发泡技术的市场领先地位,寻求企业持续增长之路。

3、后加工品的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

公司后加工品业务一直处于稳定增长中,公司依托自身的新材料制造,对高分子功能性材料的理解深度增强了公司对材料的应用能力及成套解决方案的设计能力,并转化为竞争优势。后加工业务承载了公司系列结构芯材在市场中的应用及推广,经过过去一个时期的经验积累,后加工产品已经实现了从小件模切到大结构部件制造的拓展以及跨越不同产业的应用,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增长来源。

4、交通配套类产品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

(1)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城市道路、轨道交通、高速铁路等产生噪声的敏感度越来越大,要求进行声屏障治理的诉求越来越迫切,同时要求在布置形式、材料、结构、构造以及外观装饰等方面的选择都必须满足局部景观的需要,并要保证经济性、实用性及耐用性。公司生产的声屏障产品广泛应用于高速铁路、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领域。

(2)近年来我国轨道交通行业飞速发展,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速度是衡量一个国家轨道交通研发水平的重要指标,追求更高的速度更安全的运行也是未来轨道交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车身轻量化设计是提高安全运行速度核心的要素之一。公司在轨道交通车身轻量化材料研发制造上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产品也在高铁、磁悬浮列车等相关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

(3)作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轨道交通事业飞速发展将带来巨大市场空间及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将努力拓宽自身产品在相关领域的应用,抓住机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2,328,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军工业务为主业,聚焦军工电子信息领域,主要从事军用光电线缆及组件、光电元器件、FC光纤高速网络及多协议网络解决方案、光电系统集成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业务。产品立足自主创新,自主可控,实现国产化替代,满足用户对产品高性能、高可靠、自主可控等需求。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电子和兵器五大军工领域。航空领域主要应用于歼击机、直升机、运输机、预警机、无人机等军用飞机;航天领域主要应用于火箭、卫星、导弹及载人航天器等;舰船领域主要应用于水面、水下舰艇及各类辅船等;电子及兵器领域主要应用于通信、雷达、电子对抗、导航等电子系统。

公司积极拓展轨道交通、铁建、商用飞机和5G通信等商用民品市场,主要从事光电传输线缆及组件、电气控制设备、光模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通过了国际航空业认可的AS9100D航空航天质量体系认证、中国船级社工厂认证及IRIS(国际铁路行业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认证。2021年公司在轨道交通和航空领域国产化取得重大进展,产品经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专家现场审核并通过第三方检验机构全性能检测,取得CRCC铁路产品认证试用证书。2021年公司完成中国商飞现场审核和产品全性能检测,成功进入商飞QPL合格供应商目录,开始小批供货。

(二)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99.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88%;利润总额为19,735.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41.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690.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81%。驱动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主要因素如下:

1、报告期内军工配套产品市场规模扩大,部分型号产品实现批量供货,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基础业务板块和集成业务板块产品均呈现增长趋势;

2、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客户需求,通过合理排产、提高产能、强化产品交付管理,各领域产品均实现稳步增长。本期高性能传输线缆和组件实现营业收入71,037.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82%;光电系统和FC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1,793.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25%。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2020年12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2021年1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前述第五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及相关公告。

2021年2月22日收到深交所相关发行申请受理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受理公告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2021年3月4日收到深交所的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回复。2021年3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与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公告。

2021年3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与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及相关公告。

2021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2日,公司发行申购报价工作已完成,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确认为15.01元/股,发行数量为21,319,12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9,999,991.20元,保荐机构出具了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发行新增股份21,319,120股,发行后的总股份为312,388,375股,股票上市时间为2021年8月5日,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相关公告。

2、产业基金注销事宜

公司2020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出资2,5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关联方陈祥楼先生、天津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市湖西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扬州全信远方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1亿元,重点围绕航天航空、军工信息化、民品通信设备及智能制造领域等优质标的进行投资。本次与关联方陈祥楼先生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2021年12月28日,扬州全信远方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

3、公司于2021年12月做出决定,将全信光电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由公司出资。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后,公司出资额从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仍持有其100%股权。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南京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4、2022年3月,公司与上海赛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陈和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32,981,000.00元收购陈和平持有的上海赛治27.95%股权;公司与上海赛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王志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3,121,600.00元收购王志刚持有的上海赛治11.12%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上海赛治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2021年12月,公司收购上海赛景100%股权,上海赛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2-035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41,216,68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以电加热技术为核心,致力于多个领域的热管理系统集成研发,广泛拓展电加热技术及热管理系统的应用领域,目前是国内空调辅助电加热器系统及元器件的龙头制造企业,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重要供应商,同时也是国内市场上极少数实现规模化生产多晶硅电加热系统的供应商。目前,公司已形成家用电器(元器件)、新能源(装备制造、汽车元器件及锂电池材料)和光通信(材料)三大主要业务板块并行,以新能源行业为重点发展方向的业务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没有发生变化。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家用电器方面:

(1)空调用电加热器,民用电加热器产品中的主导产品,其销售收入占民用电加热器销售收入一直保持在70%以上,主要品种包括PTC电加热器、电加热管及组件、除霜电加热器、电加热带(线)、风道式辅助电加热器、电热丝加热器等,主要用于空调的辅助加热。

(2)厨卫家电用加热器,主要产品包括咖啡机(壶)用电加热器、洗衣机用电加热器、电烤箱用电加热器、蒸汽熨斗用电加热器、洗碗机用电加热器、热水器用电加热器等,主要用于厨卫家电的加热。

新能源装备方面:

(1)多晶硅冷氢化用电加热器,主要用于多晶硅冷氢化生产过程中的加热,属于多晶硅生产的关键设备之一。

(2)多晶硅还原炉,是多晶硅生产过程中的核心设备,该产品于2017年正式投放市场,成功应用于国内多家主流多晶硅生产企业,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3)锂电池钢壳材料,主要用于各类锂电池的钢壳制造,拥有国内先进的预镀镍钢壳材料生产工艺。

(4)新能源汽车用电加热器,主用产品包括电动汽车用PTC电加热器、电动大巴用暖风机、集成控制水暖PTC电加热器等,用于新能源汽车的车厢加热、电池组加热、除霜除雾加热、座椅加热等。

光通信方面:

主要产品为光缆专用钢(铝)塑复合材料,主要用于光缆、电缆的复合钢(铝)塑带。

(3)报告期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家用电器、新能源和光通信三大行业主营业务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家用电器业务保持稳定。

2021年,空调、厨卫家电等家用电器市场竞争激烈。为保持竞争优势,公司持续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持续推行精益管理,持续完善成本控制,持续推进智能化建设,凭借专业的服务、优良的产品、适中的价格,巩固并深化与格力、美的、海尔等家电龙头企业的合作关系,促进家用电器业务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家用电器领域主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95亿元,同比增长5.38%。

2)新能源业务快速增长。

公司新能源业务基本分为新能源装备业务和新能源汽车业务两个方面。

新能源装备业务:

主要应用领域为多晶硅生产领域,主要产品为多晶硅还原炉、辐射式电加热器等。2021年,为紧紧抓住多晶硅行业新增投资大幅增加的有利时机,提升供应能力,子公司东方瑞吉和镇江东方在积极招聘并培养人才的同时,大力开发绕管换热器、高压加热管等新产品,持续对多晶硅还原炉、辐射式电加热器等产品进行结构优化、工序优化,进一步调整工作班次,改善工作方式,增添相关设备,产品性能有所提升,工作效率有所提高,产能利用率大幅增加,在手订单持续按计划完成交货,新能源装备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同比增长32.4%。

新能源汽车业务:

2021年,公司积极抢抓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的良好机会,大力开发新能源汽车用PTC电加热器新产品、新客户,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方面,公司加深与比亚迪等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的合作,加强与一汽、上汽等优质客户的合作,加大滴滴汽车等新客户的开拓;另一方面,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改进生产工艺,提升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品牌知名度有了进一步提升,实现营业收入1.03亿元,同比增长111.99%。

锂电池钢壳材料业务:

公司在加大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力度、加快预镀镍材料生产工艺研发优化进程的同时,加强品质管控,加速客户验证,部分产品通过了汽车用产品体系认证,而且还形成了稳定供应。锂电池钢壳材料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50.52%。

3)光通信业务创历史最好成绩。

2021年,光通信市场总体需求继续下降,行业产能进一步出清,光纤光缆价格同比虽有所回升,但原材料价格却大幅波动,市场情况很不乐观。公司子公司江苏九天面对压力,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降本增效,优化生产工艺,严控产品质量,规范服务流程,深度绑定行业头部企业,持续加强与五大系之外的优秀企业密切合作,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均有了明显提升。报告期内,光通信材料实现营业收入7.17亿元,同比增长37.83%。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4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1468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CRO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国内外制药企业及其他研究机构就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发与生产提供全流程“一站式”CRO服务。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推进药品研发进程,造福患者健康为目标,建立起高质量的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更好、更快、更全的CRO服务。

公司的全流程“一站式”CRO服务包括:临床前研究服务、临床研究服务、其他咨询服务以及CDMO服务,涵盖了药物研发与生产的各个阶段。同时,公司根据新药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技术专长以及行业经验,还进行了部分临床前自主研发业务和技术成果转化服务。

公司各项业务的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临床研究服务:是指接受客户委托,提供新药临床研究服务,具体包括:研究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研究总结等服务。

2)临床前研究服务:是指接受客户委托,提供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具体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非临床安全性评价(GLP)、药效学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生物等效性试验(BE)等服务。

3)其他咨询服务:是指公司单独承接临床研究中的部分环节,如客户提供研究方案设计、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和代理向中国、美国(欧盟)进行注册申报等咨询服务。

4)CDMO服务:是指提供药物GMP条件下临床用药生产、产品小试、中试放大、工艺验证批生产和注册报批等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原料药、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固体制剂片剂、硬胶囊、颗粒剂和散剂等。

5)临床前自主研发:是指公司根据新药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技术专长,自主进行的新药研究开发,形成的技术成果对外转让。

6)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主要是公司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对医药企业和其他新药研发机构在新药研发过程中形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进行筛选、评估、验证和交易等服务。

(2)公司所属行业的情况

1)全球市场现状和未来

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预测,至2021年,全球CRO市场规模将达到645.8亿美元,2016年到2021年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12.8%。

2)国内行业现状

我国CRO行业开端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早期发展得益于跨国CRO及制药企业的研发业务在中国的开展,近年来,得益于国家鼓励生物医药的发展和医药医疗体制的改革,制药企业的行业格局和需求的迅速变化,推动了CRO行业的快速增长。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预测,中国CRO市场规模将从2019年的68亿美元上升至2024年的222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26.5%。

(3)报告期内行业相关政策

1)2021年3月3日,CDE发布了《中药变更受理审查指南(试行)》,确定中药变更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推进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制定工作,进而提高审查流程整体效率。

2)2021年4月13日,CDE发布了《用于产生真实世界证据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导原则(试行)》,该指导原则对真实世界数据给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性建议,以帮助申办者更好地进行数据治理,评估真实世界数据的适用性,为产生有效的真实世界证据做好充分准备。

3)2021年5月7日,NMPA发布了《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当积极做好执行《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准备工作,按要求建立并持续完善药物警戒体系,规范开展药物警戒活动。该规范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在实践层面上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上市后安全性评价拓展到全生命周期的药物警戒。

4)2021年11月19日,CDE发布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目前我国抗肿瘤药物研发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该指导原则从患者需求的角度出发,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发提出建议,以期指导申请人在过程中,落实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患者为核心的研发理念,促进抗肿瘤药科学有序的开发。

5)2021年12月20日,CDE发布了《创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随着国内创新药研发的日益增多,引导新药研发企业充分理解创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内容,进一步指导创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和评价,为创新药研发过程中临床药理学研究的研究内容、研究时机、总体设计等关键问题提出建议。

除此之外,前期推出的《总局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确定有明显临床价值的药品注册申请,可列入优先审评审批范围;《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程序的公告》,确认我国临床试验由“批准制”改为“默认制”等等,一系列改革政策将促使一批中国创新药企业的崛起,也会唤醒现有国内制药企业的创新意识。对缩短创新药物临床开发时间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临床试验各参与方对临床试验质量的重视程度也有显著提高。具备研发实力、临床试验的能力与经验、拥有全产业链服务的CRO公司将拥有更多机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香港永禾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华融盛签署《关于香港永禾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华融盛持有的香港永禾44%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8,420,523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香港永禾95%的股权,该投资事项已经完成交割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2、2021年6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公司向12家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3,450,584股,发行价格为10.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3,202,991.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86,273.9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6,416,717.89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7,871,741股变更为261,322,325股。

3、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名称拟由“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拟由“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701房”变更为“广州黄埔区科学城南翔一路62号(二、三、四、五)栋”。

202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701房”。

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11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