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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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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6,573,52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合成、改性和成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最优化的新材料解决方案和增值服务,致力于成为国际知名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和世界一流的材料方案提供者。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特种及新型工程高分子、高性能复合材料、碳纤维及碳纳米管复合材料、含氟高分子材料。公司产品已应用在电子、家电、光伏、半导体、医疗、办公设备、通讯、汽车、水处理、电气等领域。

公司始终关注高附加值材料产品和产业链延伸布局,不断加强特种高分子材料平台化建设能力。在产业链上游方面,公司已实现液晶高分子(LCP)、半芳香族聚酰胺(PPA)、聚砜、聚芳醚酮(PAEK)等特种工程树脂的产业化合成布局;在产业链中游方面,公司通过多样化的材料加工技术,为下游客户提供满足不同使用需求的高/低介电性能、抗静电、屏蔽、轻量化、薄壁化、高强度、高韧性、导电、绝缘、阻燃、导热、导磁材料产品,以及与产品相对应的模拟测试和加工工艺定制服务;在产业链下游方面,公司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LCP和PTFE薄膜产品以及机械加工类PEEK和PTFE终端制品,并得到了下游客户的认可和使用。

2、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秉承“做自己,被需要”的价值观,以“塑造人类美好生活”为企业使命,以“成为世界一流的材料方案提供者”为愿景,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和客户服务能力。公司目前拥有258项境内外授权专利,其中106项为境外发明专利,并设有国家CNAS认可检测实验室、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深圳特种纤维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研究机构。公司现已成为国家工信部高速连接器“一条龙”示范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国合成树脂协会特种工程塑料分会会长单位、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单位,先后承担国家、省、市级技术攻关项目,并相继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广东省制造业100强、广东省名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深圳知名品牌、深圳首届质量百强等荣誉称号。子公司惠州沃特、江苏沃特、沃特特种、浙江科赛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日常经营主要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环节。

采购模式:公司日常采购包括原材料、辅料、办公用品、五金配件、机器设备及其他材料。供应链管理中心根据订单数量、库存情况、市场变化等因素综合确定采购方案,并积极与全球知名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建立完整的供应商评价体系,达到同时控制采购成本和保证采购产品质量的目的。

生产模式: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制造管理中心根据订单的不同特点综合协调各基地的生产活动。同时内部建立生产过程控制程序,保障所有生产过程在受控条件下的标准化操作,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公司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销售模式:公司面向客户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公司不仅为提供客户所需要的材料,还为客户在设计、工艺、后期使用等方面提供全面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全球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并持续高位运行,整个行业面临巨大压力和毛利空间受损。对此,公司通过产品创新与结构组合调整,特别是产品结构和客户方向上的调整,结合早前布局的特种高分子材料平台,不断释放高分子材料平台价值。同时,公司通过配方组合上的创新及同上游供应商的合作来保障后续核心原材料供应,构建以特种高分子材料为核心的产品体系,实现毛利空间拓宽和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力争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材料方案,努力与上下游一道共建竞合共生的健康行业生态,持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报告期内,公司获评国家工信部高速连接器“一条龙”示范单位,并当选中国合成树脂协会特种工程塑料分会会长单位,子公司浙江科赛获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新特“重点小巨人”企业,公司行业认可度持续提升。同时,公司有序推进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良好基础。

1、持续提升新材料创新能力

特种高分子材料方面,报告期内全球特种高分子材料供应链整体供应形势紧张,客户对于公司的新产品和新材料方案需求不断增加,公司LCP材料销量较2020年同比增长104%。公司与客户从研发端开始深度配合,开发了多品类满足客户多样化性能要求的特种高分子材料,为下游汽车、电子、通讯等行业领先客户提供了可信赖的材料解决方案。公司2021年特种高分子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92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31.96%。以LCP材料为例,公司现已成为全球领先的电子供应链企业安费诺及莫仕的材料供应商。在通讯应用方面,为满足客户高频下介电性能的要求,公司开发的介电常数从2.7-8.0可调的LCP材料,可为客户提供多种通讯频率下的介电常数材料选择,已在通讯连接器中成功应用并批量出货。用于通讯连接器的电磁屏蔽EMI材料,已实现批量试产。2021年,公司成为中国大陆第一家LCP材料取得EIS绝缘系统认证的企业,为后续LCP材料在汽车电子市场的有效释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结合消费升级趋势下带来的客户材料性能提升的需求,公司与客户积极开发特种高分子材料解决方案来满足客户要求。公司电子烟专用LCP材料已获得境内外重要客户的认证和批量化使用。

除LCP材料外,公司其他特种高分子材料业务进展情况顺利。公司高性能聚酰胺(PPA)、聚砜、聚芳醚酮(PAEK)产线相继搭建完成,聚苯硫醚(PPS)改性产线投入使用,PPS上游合成布局启动论证规划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特种高分子材料项目建设及产品认证工作。相关产品已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ISO10993、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NSF、德国饮用水行业KTW、英国水务法规咨询计划WARS及法国卫生部饮用水接触ACS等认证。公司自主开发的多规格PPA材料,已经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和电控系统,以及通讯电子行业的精密连接器、端子、Type C等场景。公司现已成为国内某知名智能穿戴硬件设备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并为客户批量化提供PPA材料,双方正就下一代VR/AR设备用材料开展进一步共同开发工作。同时,PPA材料成为国内头部贴片式电容器公司选材方案,在进口物流不畅通期间,保证了客户供应链安全可控。PPA纯树脂实现出口欧洲。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实现了在车载电装部件上的应用,并已在BYD等主机厂部分车型上使用。

含氟高分子材料方面,公司持续通过平台建设向下游延伸制造能力,半导体设备用高纯PTFE装备、通讯用绝缘子PTFE产品等实现技术工艺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对多种特种高分子材料的型材加工平台的搭建,并已形成规模化量产及销售。同时,通过龙门铣床、五轴车铣复合机床等设备的导入,进一步提升高性能材料加工能力,力求为客户提供特种高分子材料一站式全方位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薄膜实现量产。同时围绕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全产业链布局的战略,5G高频通讯用E-PTFE薄膜产品实现技术工艺突破,聚苯硫醚(PPS)薄膜、聚醚醚酮(PEEK)薄膜研究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汽车材料方面,公司在特斯拉、吉利、奇瑞、上汽、福特、Smart、丰田、长城、蔚来、威马等主机厂成功获取了多款部件材料认可,部分项目已实现量产。新能源汽车及电子电器领域,公司激光焊接材料已经得到主机厂Tier1的认可。同时,公司材料在HUD抬头显示、充电桩、充电枪、电子继电器、电池动力总成等领域的新材料相继实现量产。车身轻量化及环保结构件领域,公司在高亮黑及金属色免喷涂材料产品方面多款大格栅、外饰柱、保险杠下饰板材料量产供货。

2021年,我国光伏产业继续高歌猛进,光伏组件产量连续15年位居全球首位。为满足客户光伏组件小型化和高功率化的要求,公司在原有聚苯醚、耐低温聚碳酸酯材料方案进行重大技术升级,不仅提高材料的流动性,而且提升了低温抗冲击性能,克服组件小型化带来的加工问题和户外长期使用开裂的风险;同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材料方案,降低了光伏某组件长期在户外使用,因吸水后而存在高压漏电潜在风险,大大提高了组件的安全系数。

碳基材料方面,公司利用多年研发积累的界面处理技术和分散工艺技术,提高碳纤维、纳米碳管等碳材料与树脂界面结合力,充分发挥碳材料的优异特性,复合材料性能到得到大幅度提升。目前公司利用此技术开发碳纤维增强材料大量应用于行业无人机的桨叶和机身,以及新能源汽车的轻量化部件。公司的纳米碳管复合材料具有低添加量、高导电、低碳痕、低挥发性气体、优良的物理性能等特点,在半导体行业正逐步替代传统炭黑和碳纤维抗静电材料,未来有望成为半导体封装行业的主要材料方案之一。

此外,公司围绕“塑造人类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在家电、娱乐视听、智慧家居、通迅、无人机等领域,聚焦新产品及新应用,开发出了一系列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在储能电源领域,公司通过不断技术创新,推出了全系列材料解决方案。针对北京冬奥会带来的户外运动器材需求增加,推出了一系列碳纤维及玻纤增强材料,以及针对滑雪运动用品的增韧耐寒级材料。在通讯行业,针对于高频下介电性能的要求,我司开发了覆盖介电常数从3.0-9.0的PPE材料,可供客户在多种通讯频率下选择合适的介电常数材料。在家用空调领域,针对新风空调的普及应用,我司及时推出了抗菌级材料及免喷涂布纹色材料。根据下游行业需求公司推出了PC、PC/ABS、ABS等树脂的全系消费后循环材料(PCR),为减少碳排放、节约资源贡献自己的力量。公司继续保持在无人机飞控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提供安全可靠力学表现的高模量增强级特种尼龙材料。

2、不断夯实平台优势基础

平台上游布局方面,为满足客户未来不断增长的LCP及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的使用需求,公司于报告期内启动并开展“新建年产2万吨LCP树脂材料项目”和“年产10,000吨高性能新材料及半导体、5G通讯装备项目”。其中,“新建年产2万吨LCP树脂材料项目”预计于2022年6月进入建成投产期,届时公司有望成为全球产能最大的LCP材料供应商。同时,针对客户对于公司PPA材料的认可,公司启动PPA项目二期建设设计工作,并就PPS上游合成布局启动论证规划相关工作。平台下游布局方面,公司增资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3D打印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承担载体,将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科赛一起为公司材料产品向下游延伸做出贡献。

人才及知识产权构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达成,进一步激励了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公司于报告期内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目前,公司内部已形成了良性的人才凝聚力和竞争力。公司研发人员专业涵盖材料、化学、物理、机械工程、计算机等专业,保障了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材料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与欧洲科学院胡国华院士、中国工程院蹇锡高院士开展相关材料研发合作,持续推进公司材料技术创新。公司目前拥有258项境内外授权专利,其中106项为境外发明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获评国家工信部高速连接器“一条龙”示范单位,子公司浙江科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入选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公司相继荣获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中国企业联合会“2020~2021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等认证和殊荣。公司于报告期内当选中国合成树脂协会特种工程塑料分会会长单位,公司吴宪董事长任分会首任会长,将为服务我国特种高分子材料的发展贡献力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宪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5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1,960.8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24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59,609,9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077,677.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9,532,242.62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6月20日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1700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017年7月28日,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收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49769107591)转入的募集资金229,532,242.62元。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49769107591)已于2017年8月7日注销。以下所指募集资金专户均为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

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募集资金2020年度已使用完毕,并于2020年11月27日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合计变更金额7,753.22万元。2019年11月20日,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0573103)收到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61469183006)转入的募集资金77,532,242.62元。

2、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3,861.75万元(包含前期自有资金投入),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46.61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累计收入(含理财利息收入)9,092,421.78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新材料项目”、“总部基地项目”、“支付德清科赛51%股权部分收购价款”所涉募集资金投资已经支付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日仅节余7,179.25元,该节余资金为累计利息收入。为了更好地发挥资金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将节余募集资金7,179.2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0573103)于2021年12月3日注销。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8号)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特股份”)于2020年9月向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4,441,29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99,752.63元,扣除发行费用10,382,554.5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617,198.12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119号《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24,340万元向重庆沃特智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智成”)增资用于实施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并使用募集资金10,421.72万元用于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0年10月22日,沃特智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2518402)收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账号:443066443013002444777)转入的募集资金243,400,000.00元。

2、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1,847.85万元(包含前期自有资金投入),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556.52万元,其中用于实施“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15,556.52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累计收入(含理财利息收入)3,636,401.94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3,577,608.1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7月13日与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了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合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7,753.22万元。同时,同意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于2019年11月2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用于新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0-103)。公司与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由全资子公司沃特智成运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沃特智成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沃特智成、华泰联合证券、开户银行于2020年10月15日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46.6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7年度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注销手续,不存在结余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556.5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0年9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沃特智成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2,588,008.20元。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0年10月23日起,最晚不超过2021年10月22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300万元。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至2021年10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10月30日起,最晚不超过2022年10月29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0.00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8月3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已全部赎回。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注: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未达产。

附表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注1: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未达产。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3)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文广、盛宝军、徐开兵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下转5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