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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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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证券代码:301081 证券简称:严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无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业务,并依托在精密注塑模具设计、加工、装配以及检测等方面积累的技术和经验向下游延伸,逐步将业务拓展至注塑件以及健康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已发展成为“模塑一体化”规模生产企业,形成了由精密注塑模具、注塑件以及以空气净化器为主的健康产品构成的产品线,可为电子、汽车、家居、健康家电等行业领域客户提供多样化、一站式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是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认定的“中国精密注塑模具重点骨干企业”之一,被认定为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通过多年的生产实践,已经掌握了精密注塑模具设计和制造以及注塑成型的核心关键技术,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截止本期报告日,公司共拥有370项授权专利,其中20项发明专利。

公司已初步完成国际化布局,在厦门市、泉州市、上海市、天津市、德国耶拿市、马来西亚新山市等地建有生产基地,拥有五轴数控加工中心、数控电火花加工机、数控线切割放电加工机、数控深孔钻床、双色注塑机等加工制造设备以及自动光学检查机、光学测量系统、三坐标测量机等先进的检测设备。

公司产品远销至欧洲、美国、亚洲等国家和地区,客户包括电子行业的盈趣科技、康普集团,汽车行业的均胜电子、施耐德博士集团、艾福迈集团,家居行业的宜家集团、博格步集团、威卢克斯集团,健康家电行业的晨北集团、历德集团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0,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产品和用途

公司专注于提供环保用过滤布和袋等工业过滤关键部件和材料,销售网络遍布全球,是我国“过滤分离”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火电、水泥、化工、冶金、采矿、垃圾焚烧、食品、医药、环境保护等行业的工业除尘、废水处理、工业生产过滤纯化等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为多种型号和用途的过滤布和过滤袋等产品,根据生产工艺可分为“无纺系列”和“机织系列”两大类,进一步按产品的最终形态可分为过滤布产品和过滤袋产品,其中过滤布主要作为中间产品最终被加工成袋产品或其他产品形态。

无纺滤布和滤袋产品种类齐全,通过选择不同特性的原材料和工艺,可以具备不同过滤精度和过滤效率,适应不同温度、酸碱度、摩擦程度等工况环境,最终主要以过滤袋的产品形态作为除尘器的关键部件,广泛运用于火电、水泥、化工、冶金等行业除尘,即固气分离过滤。

机织滤布和滤袋产品具备不同过滤精度和效果,作为过滤设备的关键过滤部件,用于化工、冶金、矿山、污水处理、食品、新能源、制药、环境保护等行业的污/废水固液分离过滤,也可用于生产过程中提取固体物质或液体纯化,即用于固液分离过滤。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负责,主要原材料为丙纶、涤纶、PPS等丝线和纤维等大宗商品,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为主,备料采购为辅”的采购模式,保证原材料流转效率的同时,维持安全储备量。即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年度采购计划,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物资消耗定额、库存情况等制定月度采购计划。公司按照“比质比价”原则进行采购。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采购部组织质检、生产、财务等部门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企业规模、履约能力、行业地位、历史业绩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估,经总经理批准后纳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公司对合格供方进行动态管理,采购部门每年组织复评,对上年度的产品质量、交期、服务等进行评审,决定是否将其纳入及保留在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单。

公司存在将基布生产、丝线加工及过滤袋加工等生产环节委外加工的情况;同时,公司销售的漏斗、防护服、汽车罩、书包袋、高尔夫球袋、网类、编织布等产品也采用委外加工模式。公司委外加工由采购部统一管理,在委外加工模式下,产品所用的原材料由公司统一提供,受托加工厂商仅收取加工费。

2、定制化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最终主要作为过滤设备的关键配套部件使用,由于其下游应用行业广泛、应用方式众多,公司产品需根据客户的要求、目标过滤效果、实际使用工况等进行生产,故公司采取定制化模式生产。

3、销售模式

过滤材料产品客户定制化程度较高,公司采用以直销为主、经销贸易商为辅的销售模式。主要直接销售给燃煤火电、水泥、钢铁、垃圾焚烧、化工、金属等领域的客户,或者直接销售给过滤设备厂商及过滤材料二次加工商。同时,因过滤材料产品应用行业范围广泛,客户类型众多,为尽可能覆盖更多地区和行业客户并节省营销和管理成本,公司适当采用经销贸易商为辅的销售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2-033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3,333,4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属制造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研发、生产、销售液化天然气车载瓶;研发、生产、销售液化天然气供气模块总成、金属容器产品、汽车后下防护装置;辅助材料、配件的制造及销售;安全阀校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的运输费用系为了履行销售合同而从事的活动,属于合同履约成本,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规定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为保持申报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的可比性以及核算的准确性,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年度为IPO申报期其中一期,公司将运输费用计入了销售费用。现根据新收入准则,将运费用列报进行调整,计入“合同履约成本”。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906,6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导光结构件及组件、精密按键开关结构件及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导光膜(LGF)、背光模组(LGF/LGP Module)等导光结构件及组件及金属薄膜开关(Metal Dome)、超小型防水轻触开关(Micro Waterproof Tact Switch)等精密按键开关结构件及组件。主要为根据客户对于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成本要求而定制的非标产品,公司主要的产品及应用如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本公司2021年12月23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拟向段志刚、段志军、信为通达、飞荣达及华业致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本次交易对价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段志刚、段志军分别持有的信为兴54%、18%股权通过发行股份支付对价比例为87%,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比例为13%;飞荣达、信为通达分别持有的信为兴15%、8%股权全部通过发行股份支付对价;华业致远持有的信为兴5%股权全部通过支付现金支付对价。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将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莞市信为兴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控股股东李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