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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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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22版)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戴雯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戴雯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戴雯艳女士原定任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雯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戴雯艳女士在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戴雯艳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一致同意,选举公司职工陈天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陈天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天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稽查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4月26日

附件:简历

陈天伟,男,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6月毕业于浙江省电影学校,2002年9月至2003年9月就读于樱花日语专修学校并取得日语二级证书。2003年8月至2005年9月入职于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2005年9月至2007年3月任杭州湖滨君亭酒店前台领班,2007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杭州艺联君亭酒店前厅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央预订中心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天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周芷意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芷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芷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周芷意女士的联系方式:

电话:0571-86750888

传真:0571-85071599

邮箱:ssaw.shareholder.services@ssawhotels.com

特此公告。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周芷意女士简历

周芷意,女,199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芷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0人。

(7)中审众环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194,647.4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6,783.51万元。2020年度,中审众环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79家,收费总额18,107.5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其中无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奇,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定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提交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提交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6、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与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专利侵权诉讼事项,原告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共涉及四宗诉讼事项。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对四宗诉讼均提起了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23日、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截止至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日,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与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纠纷(原案号:(2020)浙02知民初452号)于2022年5月20日上午9:30分通过互联网庭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