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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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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25版)

费用 10,3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669,811.32 元,已于2017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1,739.8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03.55万元;2021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74.4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214.3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3,404.74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6,419.05万元,其中本年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1,215.5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74.4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3,765,326.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11月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46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8年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68,666,408.52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50,846,761.00元。2018年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50,846,761.00元,并以募集资金账户等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3、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25号鉴证报告),2019年度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金额共计224,288,458.91元,同意按上述金额进行募集资金置换。其中2019年度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为人民币223,942,827.61元,对已置换的部分予以确认;并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4月15日及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4.8亿元(含4.8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它法律性文件。2021年度,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江南高纤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江南高纤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江南高纤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2-014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决策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总额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决策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年内有效。

4、现金管理的品种: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实时跟踪、分析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净值变动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会计账目

公司财务部须建立台账对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检查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上接526版)

划。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临沂天启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主要内容:中南新世界及青岛锦拓合计质押临沂天启100%股权,中南新世界抵押其持有的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桃园路10号的商业房产,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25,000万元。

(2)保证范围:临沂天启在有关贷款合同项下应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其他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如遇有关贷款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等情况,还应包括因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3)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为平湖鸿正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鸿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鼎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兴亿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均为有关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2,000万元。持有平湖鸿正13.6%股权的股东上海绽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物、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担保期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将通过要求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时提供全额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方式,保障公司权益。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34.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28.3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1.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3.39%;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2-05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重庆万涪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534.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28.39%,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平嘉(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平嘉深圳”)等2家合营公司合计提供100,000万元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有关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止,即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为深圳金中盛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结束止。在有效期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次申请的平嘉深圳等2家公司担保额度仅能与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为深圳金中盛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为平阳锦城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为平嘉深圳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的对44家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一)单笔调剂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累计调剂额度不超过历次股东大会通过的2022年11月14日前有效的为资产负债率大于70%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50%;

(三)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四)获调剂方须采取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有关担保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为重庆万涪达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重庆万涪达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8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115号1幢12-3

法定代表人:汤太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停车场服务。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有关公司的业务需要,目前有关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对于为非全资公司的担保,公司将通过要求有关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方式保障公司权益。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系公司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目前有关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保障公司权益,担保风险可控。提供担保不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34.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28.3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1.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3.39%;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1年,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年内,监事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期权激励计划等各项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通过现场走访、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并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建设及股权激励实施等事项等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2021年1月28日第八届监事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

(二)2021年4月25日监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关于按规定应用新租赁准则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与分红派息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2021年4月29日监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

(四)2021年6月16日监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南JLC6”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

(五)2021年7月15日监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个行权期的“中南JLC3”议案》。

(六)2021年8月25日监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

(七)2021年10月28日监事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和财务报表》。

有关会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布的有关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对2021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以及各项检查和巡视,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行为。

(二)审核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通过审核各期财务报告,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行权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和注销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和确认。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营的实际情况,同意披露有关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监督职能,进一步督促公司完善治理,帮助公司在2022年取得更好的业绩。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2-04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陈锦石董事长主持,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2、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4、通过了关于业绩与预告有重大偏差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业绩与预告有重大偏差的说明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6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与分红派息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6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6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通过了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8、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6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报告》和《2021年度报告摘要》。

10、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6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事项授权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事项授权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6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经营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14、通过了关于为重庆万涪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重庆万涪达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6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5、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2-01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高文班先生、高进华先生、高文安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事宜的告知函,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为高管锁定股。

4、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通过“债转股”方式参与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重整完成后,持有其11.2859%的股权。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通过兴业银行向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盟磷业”)提供委托贷款2亿元,年利率13%,期限24个月(公告编号:2013-047)。但该笔委托贷款到期后,中盟磷业未能按期偿还本金。公司作为债权人,以“债转股”的方式参与中盟磷业的破产重整。现中盟磷业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涉诉案件基本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盟磷业的破产重整一案[(2018)黔27破3号],中盟磷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破产重整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黔27破3号之十《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批准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由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二)终止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二、本次涉诉案件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获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作 出(2018)黔27破3号之十一《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裁定确认各债权人在中盟磷业的股权份额。根据裁定书,公司享有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股份11.2859%。

截至公告日,中盟磷业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通过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具体信息如下:

三、本次参与破产重整的目的

中盟磷业主要从事磷矿的生产与销售,系资源型企业,具有优质的磷矿资源。此次纳入参与重整的资产范围为其名下的白岩磷矿采矿权及附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白岩磷矿矿山范围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等。根据裁定书描述:“从白岩磷矿采矿权备案储量来看,该矿储量为3990万吨,而根据《贵州省瓮安县白岩磷矿补充详查地址报告》显示,白岩磷矿储量可达9500万吨,资源优势突出,开采价值巨大。”目前,中盟磷业已取得白岩磷矿矿权开发的相关资质,相关方案已通过审批和备案,具备复工建设的基础条件。

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辉隆中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磷酸一铵的生产及销售,此次参与破产重组后,可充分利用白岩磷矿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夯实公司磷化工业务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话语权和市场竞争力。

四、除上述案件外,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部分诉讼事项,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