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021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次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90天(挂钩汇率看涨)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1.51亿元
委托理财期限:190天(不含产品到期日或产品提前终止日,如遇产品提前终止,或产品成立日及/或产品到期日调整,则产品期限由实际期限决定)
履行的审议程序: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09号、临2021-015号、临2021-024号),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
一、前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5亿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该理财产品已到期,公司收回本金1.5亿元,获得理财收益1,410,410.96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内审机构对所有资金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90天(挂钩汇率看涨)
2.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3.产品起息日:2022年4月25日
4.委托理财期限:190天
5.理财本金:1.51亿元
6.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05 %或3.25%
7.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8.理财产品费用:无
9.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10.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2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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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1.51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69,907.43万元)的21.6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从而提高投资收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临2021-009号、临2021-015号、临2021-024号。
(一)监事会意见: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二)独立董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48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77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4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
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3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66,0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60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45亿元。此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详情请见2022年1月5日、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临001、2022-临005、2022-临012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民生银行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30,000万元。天富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富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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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天富集团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41.10%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天富集团30,000万元的借款与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上述30,000万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45亿元担保额度之内。截至公告披露日,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发生额为21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主债权金额:30,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5、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时止。
6、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任[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66,000万元,占
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3.0851%;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48,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296%;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122%;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643%;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602,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1790%。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2-02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新浦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结构性存款产品合计人民币2,5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5月7日,水仙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水仙药业”)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水仙药业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子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水仙药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水仙药业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公司承担。
4、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现金管理符合水仙药业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1、2022年04月21日,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5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新浦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水仙药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 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封闭型结构性存款91天期人民币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投资风险,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经营层进行了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子公司经营层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承担。
3、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上述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500万元,占子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0,759.44 万元的23.2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9.65亿元的1.27 %,对子公司及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5月7日,水仙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5日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2-044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林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林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0,000股(占公司该次减持计划披露日总股本比例的0.0102%)。2022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8日蔡林生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500股。
近日,公司收到蔡林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蔡林生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林生先生在减持期间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500股(占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的0.0049%)。现将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进展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
2. 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
(1)公司因可转债“明电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总股本发生变动,上述表中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均按照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最新总股本294,758,195.00股为计算基数。
(2)“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3)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 本次减持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公司已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蔡林生先生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设定了2022-2024年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亿元、2.6亿元、3.2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并相应设置阶梯解除限售的考核模式,在体现高成长性、盈利能力要求的同时保障预期激励效果。
2.截至本公告日,本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6.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4.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次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5日、10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公司与上表所列受托方均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会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管理层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发行的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审计部负责全面检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本金金额为43,000万元(含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本金金额为90,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