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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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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7版)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1栋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票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在2022年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0万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其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中面临的汇率风险, 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二、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币种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计划在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港币。

二、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将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0万美元,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投资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交易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安全、顺利开展,公司借鉴优秀企业进行汇率风险管理的经验,进一步细化了外汇套期保值的工作流程、内部管理机构,并引入更多专业部门进行宏观形势、外汇市场的分析,加强内部宣导,严格执行董事会的授权。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信息保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董事会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实际经营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2022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4、实施额度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等;

2、具体票据池业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票据池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票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在2022年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安全资金存量高效运作,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20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公司以获取财务性收益为目的,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资金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的投资。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 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科士达”)拟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科士达”)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新能源”)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0,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该三笔授信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均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中国香港

3、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4、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0日

5、注册资本:HKD 6,125万

6、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原材料采购,信息咨询。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香港科士达100%股权,香港科士达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

9、香港科士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

2、注册地:越南海防市

3、法定代表人:刘柏杉

4、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0日

5、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UPS不间断电源、制冷空调设备、一体化计算机机房设备、太阳能逆变器、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储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蓄电池的销售。

7、与公司关系:香港科士达持有越南科士达100%股权,公司持有香港科士达100%股权,即越南科士达系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8、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

9、越南科士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西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研发大厦9楼

3、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4、成立日期:2010年05月06日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风能逆变器/控制器、燃料电池逆变器、交直流配电柜、光伏支架、光伏电池和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节能减排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设计及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科士达新能源100%股权,科士达新能源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

9、科士达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科士达(越南)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金额:为香港科士达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为越南科士达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为科士达新能源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香港科士达、越南科士达及科士达新能源均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行为系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7,500万元,全部系上市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实际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中的相关要求,企业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业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本公司根据上述相关准则的实施问答,编制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实施问答》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务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在利润表中,本公司将2021年度与履行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于“营业成本”项目列报。在现金流量表中,公司将与履行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现金支出,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列报。

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但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该会计政策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柏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业务资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2、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负责人:兰滔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裙楼540、541、544号房

历史沿革:深圳分所成立于2014年2月13日,持有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分支机构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3、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466人,全体从业人员135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截至2021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359人,全体从业人员12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2人。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勤万信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0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3,498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2020年):38,805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20年):33,69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20年):7,652万元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20年):30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6、诚信记录:

2019年度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2020年度无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2021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兰滔,注册会计师,自2005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各项专业服务。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航,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和拟IPO企业改制及申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报务业务。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1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敏,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为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 审计)等多家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签字项目合伙人兰滔、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敏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勤万信及签字项目合伙人兰滔、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8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勤万信2021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我们认为中勤万信具备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审核,中勤万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公司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8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

5、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一12:00,下午14:00一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邮件、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5月13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范涛、张莉芝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2138900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zhanglz@kstar.com.cn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8”,投票简称为“科士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受托人可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上述议案的投票方式: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前海全景财经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范涛先生,副总经理陈佳先生,财务负责人高罕翔先生,独立董事徐政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