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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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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6版)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25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青洋北路 47 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议案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议案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14、议案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在表决议案6时,股东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在表决议案14时,股东戈亚芳女士、葛维龙先生、邓建军先生回避表决;在表决议案16时,股东梅基清先生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拟出席现场会议的应于2022年5月12日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按上述要求。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 0519-68866958

传真: 0519-68866908

联系人:何晓晴、刘正翌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 47 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3017

六、其他事项

1、为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避免人员聚集,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为保障股东行使其相应股东权利,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关注并遵守江苏省常州市关于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现场出席的股东进行现场体温检测、行程卡、场所码、健康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出现发热等症状、不佩戴口罩或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2、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26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1)会计政策变更的简要阐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原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本次调整的说明如下: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a.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3)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本公司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①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②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变更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租赁准则》的执行对公司2021年1月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新租赁准则》的执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2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监事4名,监事何怿峰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基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将以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301,337.98元(含税),占202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27%。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相关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年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1,842.46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404.12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98.51万元,合计42,536.85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后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全体人员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人员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布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③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包括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③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

银行理财产品: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

③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③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委托理财概况

2022年4月22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22年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解决资金错配问题,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银行理财产品: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投资理财项目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具体的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控制与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财务中心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为控制风险,公司2022年预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为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品种,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产品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委托理财项目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以资金安全及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为主要原则,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严格评估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为合作方,并根据业务需要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着重考虑理财产品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与公司资金计划安排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财务中心将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确保到期收回。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预计公司2022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预计公司2022年开展委托理财选择的合作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确定具体合作方。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3,287.39万元,其中可动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2,354.16万元;委托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人民币250万元;若按照2022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7.83%。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品种和业务实质列示为“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或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公司章程》以及《投资与决策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审阅后,就公司2022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2年公司(包括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公司2022年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华泰价值新盈17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是公司为了盘活所持金融资产,增强存量资产的附加收益,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托管人所成立的。该资管计划期限为三年,以公司持有7,000万股江苏银行股票资产作为市值基本配置,出资250万元现金参与股票及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网下申购、逆回购、银行存款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等。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2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纺织”)及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进出口”)2022年根据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800万美元的限额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远期结售汇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鉴于黑牡丹纺织和黑牡丹进出口从国外采购部分原材料及部分产品直接出口国外市场,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黑牡丹纺织及黑牡丹进出口拟于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发生外汇收入或支出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

黑牡丹纺织及黑牡丹进出口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真实经营业务为依托,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只限于与进出口业务相关的结算外币,交割期间与进出口业务的执行期间相匹配,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不进行任何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性交易操作。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

根据黑牡丹纺织及黑牡丹进出口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800万美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远期结售汇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可能偏离实际收付汇时的汇率,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或由于客户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或执行不够到位而造成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程序、管理及操作规定、内部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参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规定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合规管理中心将审查和监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根据外汇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与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方案,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以内。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可能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性,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不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六、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以真实经营业务为依托,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后,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程序、管理及操作规定、内部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作了明确规定;公司以真实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且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且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2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型城镇化建设板块业务高质量发展,2022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并以同等条件向联营企业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借款用于房地产项目运营;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并以同等条件向其少数股东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540万元的借款。该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一)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为支持联营企业上海港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兴”)项目运营,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君港”)拟以自有资金按其40%的持股比例向上海港兴提供为期不超过24个月、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借款,用于上海港兴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后续支出,借款年利率为6%。同时,上海港兴其余股东以同等条件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借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向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取得预售款项后,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富余资金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2022年度,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拟向其少数股东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少数股东指定的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君地鸿赞置业有限公司按少数股东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提供为期不超过24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540万元的借款,同时,房地产项目子公司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联营企业

1、上海港兴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港兴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戴军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0.00%、江苏崇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港兴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0,389.1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7,087.16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3,302.0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0.00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97.73万元。(未经审计)

(二)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或其指定借款对象

1、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镇阳澄湖东路98号

法定代表人:朱鸣宇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0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房地产项目咨询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5%。

关系说明: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招商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9%的股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29,055.7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16,713.92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12,341.8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284.1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2,073.06万元。(未经审计)

2、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住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苑1号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吕进亮

注册资本:4,285.7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7年08月13日

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从事房地产建设、出租、出售、转让及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港龙(中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港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关系说明: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9%的股东,亦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持股24.50%的股东港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借款对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62,059.7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74,640.51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87,419.2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6,958.5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5,228.30万元。(未经审计)

3、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轻纺城13号房2N18室

法定代表人:赵普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无锡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70%、新余金投长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

关系说明: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御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的股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4,545.6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7,009.78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464.0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946.2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9.21万元。(未经审计)

4、苏州君地鸿赞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君地鸿赞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5号君风生活广场8幢24001室

法定代表人:YAO XUSHENG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16日

经营范围:在苏地2012-G-160号地块上从事商业房地产及配套用房等普通地产的开发、经营、房屋设施租赁;销售:建筑装饰装潢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安防设备、酒店用品、劳保用品、文体用品;并提供保养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君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60%、鸿赞有限公司持股40%。

关系说明: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持股24.50%的股东鸿丽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的借款对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君地鸿赞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7,738.2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9,518.38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8,219.8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05.44万元。(未经审计)

三、对外提供借款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联营企业上海港兴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有利于联营企业的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生产经营;借款利率高于目前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与房地产企业平均融资成本基本持平,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联营企业其余股东将以同等条件按其持股比例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故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房地产项目公司向少数股东或少数股东指定的借款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且控股子公司以同等条件按黑牡丹置业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本次借款对象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控股子公司可在项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已借给少数股东且未偿还的财务资助金额,故控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借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提供借款授权事项

为保证上述对外借款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对外提供借款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在为上述公司提供借款的总额度及利率范围内,按实际情况确定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利率并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借款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

以上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50,719.14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对公司提交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进行审阅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其联营企业上海港兴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有利于上海港兴发展,其借款利率高于目前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与房地产企业平均融资成本基本持平,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上海港兴其余股东将以同等条件按其持股比例向上海港兴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拟向其少数股东招商局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少数股东指定的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君地鸿赞置业有限公司按少数股东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提供借款,同时,房地产项目子公司以同等条件按常州黑牡丹置业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本次借款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本次借款对象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控股子公司可在项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已借给少数股东且未偿还的财务资助金额,故控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借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借款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6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

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晟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辉”)

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建设”)

黑牡丹(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香港”)

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路桥”)

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

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科技园”)

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纺织”)

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进出口”)

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辉建设”)

常州库鲁布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鲁布旦”)

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网能”)

中山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艾特”)

南京牡丹晖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晖都”)

常州丹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宏置业”)

无锡绿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绿鸿”)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公司十五家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836,400万元人民币和5,5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该十五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3,346.24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黑牡丹香港及其全资子公司库鲁布旦提供的担保,黑牡丹香港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黑牡丹香港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对于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网能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根据已签署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除深圳远致外,艾特网能其余股东已将其各自所持有艾特网能的股权质押给公司,深圳远致未质押的艾特网能0.67%股权部分由蓝富坤、尹大勇等12名业绩承诺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96,1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40,300万元人民币和1,5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为保障该融资额度申请事项顺利实施,上述融资额度拟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辉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000万美元融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建设拟向银行申请共计36,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黑牡丹香港拟向银行申请共计3,000万美元融资额度;二级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拟向银行申请共计2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10,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进出口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4,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达辉建设拟向银行申请共计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库鲁布旦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500万美元融资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艾特网能拟向银行申请共计153,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以及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中山艾特拟向银行申请共计2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上述融资额度拟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共计10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拟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黑牡丹置业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XL070406-01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科技园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拟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0年,同时黑牡丹科技园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GZX20220102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牡丹晖都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4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牡丹晖都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南京市NO.2021G91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丹宏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0,000万元融资额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同时丹宏置业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JZX20211502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二级参股子公司无锡绿鸿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4年,同时无锡绿鸿以其名下的江苏省无锡市XDG-2020-68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合计196,1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美元金额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晟辉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000万美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为上海晟辉拟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1,000万美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晟辉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000万美元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上述银行与其他银行的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海晟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美元。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建设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36,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黑牡丹建设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36,9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建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9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黑牡丹香港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3,000万美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美元

黑牡丹香港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3,000万美元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美元。

4、公司拟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2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八达路桥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2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5、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提供如下担保:

为黑牡丹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10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黑牡丹置业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XL070406-01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黑牡丹置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金融机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科技园提供如下担保:

黑牡丹科技园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拟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黑牡丹科技园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GZX20220102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黑牡丹科技园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金融机构,担保期限不超过20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科技园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二)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640,300万元人民币和1,500万美元金额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10,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黑牡丹纺织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10,9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纺织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708.43万元人民币。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进出口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4,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黑牡丹进出口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4,2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黑牡丹进出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3、公司拟为二级全资子公司达辉建设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为达辉建设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的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达辉建设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达辉建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4、公司拟为二级控股子公司库鲁布旦提供如下担保:

为库鲁布旦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万美元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库鲁布旦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500万美元融资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上述银行与其他银行的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库鲁布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美元。

5、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网能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53,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艾特网能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153,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艾特网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706.29万元人民币。

6、公司拟为二级控股子公司中山艾特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2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中山艾特在不超过本次公司担保的2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上述银行或其他银行间调整融资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31.52万元人民币。

7、公司拟为子公司牡丹晖都提供如下担保:

牡丹晖都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4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拟为其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牡丹晖都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南京市NO.2021G91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牡丹晖都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金融机构,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牡丹晖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8、公司拟为子公司丹宏置业提供如下担保:

丹宏置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拟为其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丹宏置业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JZX20211502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丹宏置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金融机构,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丹宏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9、公司拟为二级参股子公司无锡绿鸿提供如下担保:

无锡绿鸿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公司拟为其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无锡绿鸿以其名下的江苏省无锡市XDG-2020-68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无锡绿鸿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金融机构,担保期限不超过4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无锡绿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晟辉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园路18号3楼夹层(3M)03室

法定代表人:赵文骏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陶瓷制品、皮革制品、塑料制品、服装服饰、家具、卫生洁具、针纺织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上海晟辉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晟辉资产总额2,012.3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87.68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287.6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24.66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8.44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海晟辉资产总额1,667.9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945.80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945.8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22.13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2.53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二)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2008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加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气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建设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牡丹建设资产总额406,619.8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42,428.66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9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30,812.9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4,191.20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64,051.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1,563.71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黑牡丹建设资产总额427,394.2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63,073.5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9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35,171.7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4,320.75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9,319.8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98.5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黑牡丹(香港)有限公司

地点:UNIT E Tower A 23/F BILLION CENTRE 1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L

董事局主席:赵文骏

注册资本:500万元港币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接受委托代理进出口业务,开展技术进出口业务,提供在港从事经贸活动的咨询业务等。

黑牡丹香港共有4名股东,其中本公司持有85%的股权,陈丽如持有5%的股权,陈志岳持有5%的股权,周敏鸣持有5%的股权;其中陈志岳与陈丽如系兄妹关系。该三名自然人股东和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牡丹香港资产总额23,936.25万元港币,负债总额10,706.72万元港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港币,流动负债总额10,733.12万元港币),净资产13,229.53万元港币,2021年营业收入44,042.35万元港币,实现净利润2,033.03万元港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黑牡丹香港资产总额23,364.96万元港币,负债总额8,860.98万元港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港币,流动负债总额8,860.98万元港币),净资产14,503.98万元港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7,654.39万元港币,实现净利润401.39万元港币。(未经审计)

(四)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卜弋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江小伟

注册资本:8,657.93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道)路、桥梁、交通设施建设,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水运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八达路桥51%股权,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八达路桥39%股权,贺信芳持股5%,蔡树兴持股4.44%,蒋息华持股0.5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八达路桥资产总额40,140.8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5,586.47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5,586.4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554.41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25,087.3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2,217.36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八达路桥资产总额32,267.2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7,694.7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7,694.7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572.52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815.2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2.1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五)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法定代表人:史荣飞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主开发房产的出租、出售、转让及配套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给水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置业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牡丹置业资产总额1,225,297.7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04,425.2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709,290.2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20,872.47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84,356.5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50,723.95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黑牡丹置业资产总额1,280,396.4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58,257.7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7,5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730,757.7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22,138.75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32,712.4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180.54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六)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

法定代表人:刘文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科技园建设、管理;机械、电子及器材制造;实业投资;房屋销售、租赁;物业服务、商务咨询和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及嵌入式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科技园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牡丹科技园资产总额111,733.0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79,906.74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79,906.7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1,826.27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4,120.72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609.67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黑牡丹科技园资产总额112,816.5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77,711.19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77,711.1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5,105.38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7,448.7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3,266.4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七)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47号

法定代表人:庄文龙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棉花加工;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制造;棉花收购;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纺织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牡丹纺织资产总额88,863.3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64,672.07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9,75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56,662.6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4,191.23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81,072.24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58.50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黑牡丹纺织资产总额86,635.9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63,277.00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9,7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55,259.2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3,358.91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6,310.91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944.03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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