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7版)

(八)黑牡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

法定代表人:庄文龙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针纺织品、劳保用品、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进出口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牡丹进出口资产总额19,357.5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0,022.25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30,022.2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664.74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32,916.39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2,397.76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黑牡丹进出口资产总额16,158.1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6,958.45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6,958.4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800.33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5,202.89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46.24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九)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1808号

法定代表人:储东毅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达辉建设49%的股权;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持有达辉建设51%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达辉建设资产总额64,545.2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3,650.6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53,650.6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894.65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30,248.26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408.62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达辉建设资产总额67,853.0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6,515.5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56,515.5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337.47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2,064.72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424.61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十)常州库鲁布旦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2号常州出口加工区B5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赵文骏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服装软件设计开发;高档纺织服装面料的技术研发及推广;企业管理服务;商业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从事有色金属原材料及制品(贵金属和重金属除外)、日用百货、橡胶制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纺织品及原料、服装、鞋帽、工艺品、电气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及配件、汽车零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设备、五金、建材、仪器仪表的进出口业务、批发业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黑牡丹香港85%的股权,黑牡丹香港持有库鲁布旦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库鲁布旦资产总额407.7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93.79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493.7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6.08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0,833.59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621.92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库鲁布旦资产总额407.4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96.84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496.8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9.35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3.28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十一)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电子厂房二层

法定代表人:尹大勇

注册资本:8,337.817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云计算系统的设备、边缘计算的设备、机房空调、工业空调、精密空调、特种空调、冷却设备、冷水机组、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电力电子及变换相关设备、不间断电源、自动切换开关、新能源设备、供配电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电源、机柜、机房、电池的设计、开发和销售、上门安装、上门维修;上述领域软件、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机房空调、工业空调、精密空调、特种空调、冷却设备、冷水机组、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电力电子及变换相关设备、不间断电源、自动切换开关、新能源设备、供配电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电源、机柜、机房、电池的生产、加工。

艾特网能共有32名股东,其中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深圳艾特网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紫金港信息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南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雅驿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2个非自然人股东及蓝富坤、尹大勇、王旭屏、林木兰、王建南等19名自然人股东共持有25%的股权。该31名股东和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艾特网能资产总额306,626.9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07,784.6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306,306.6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57.66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40,609.22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24,589.91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艾特网能资产总额296,438.6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99,380.30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97,935.3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941.62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3,469.81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910.3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十二)中山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灵路1号1-4幢,增设一处经营场所,具体为:中山市火炬开发东镇东一路27号1-2幢厂房

法定代表人:尹大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机房空调、工业空调、精密空调、特种空调、冷却设备、冷水机组、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电力电子及变换相关设备、不间断电源、自动切换开关、新能源设备、供配电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监控系统、微模块、通信电源、机柜、机房、电池;提供上述产品上门安装、上门维修服务;设计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上述领域软件、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用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艾特网能75%的股权,艾特网能持有中山艾特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山艾特资产总额82,364.9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65,267.3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62,143.7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7,097.58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79,744.6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4,353.63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中山艾特资产总额72,786.6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5,871.97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142.5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51,570.8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914.67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8,368.5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87.1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十三)南京牡丹晖都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麒麟铺社区麒麟铺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牡丹晖都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牡丹晖都资产总额218,810.7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18,006.90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18,006.9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03.88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96.12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牡丹晖都资产总额221,405.6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20,745.93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20,745.9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59.67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44.21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十四)常州丹宏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1919号

法定代表人:史荣飞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丹宏置业80%的股权,常州耀坤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丹宏置业2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丹宏置业资产总额100,000.8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0,000.20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00,000.2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0.61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0.61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丹宏置业资产总额188,169.1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8,250.91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88,250.9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1.79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82.4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十五)无锡绿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锡协路208号-1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无锡绿鸿35%的股权,无锡国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无锡绿鸿65%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锡绿鸿资产总额123,146.6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0,360.01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20,360.0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786.61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0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313.39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无锡绿鸿资产总额126,713.3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4,112.81万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24,112.8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600.58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86.03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担保内容

公司拟分别为上海晟辉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000万美元融资额度、黑牡丹建设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36,9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黑牡丹香港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3,000万美元融资额度、八达路桥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2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黑牡丹纺织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10,900万人民币融资额度、黑牡丹进出口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4,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达辉建设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7,2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库鲁布旦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1,500万美元融资额度、艾特网能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153,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以及中山艾特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的共计2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3年;拟为黑牡丹置业2022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10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黑牡丹置业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XL070406-01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拟为黑牡丹科技园2022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3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0年,同时黑牡丹科技园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GZX20220102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拟为牡丹晖都2022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14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牡丹晖都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南京市NO.2021G91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拟为丹宏置业2022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13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同时丹宏置业以其名下的江苏省常州市JZX20211502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拟为无锡绿鸿2022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4年,同时无锡绿鸿以其名下的江苏省无锡市XDG-2020-68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黑牡丹香港及其全资子公司库鲁布旦提供的担保,黑牡丹香港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黑牡丹香港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对于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对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网能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艾特提供的担保,根据已签署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除深圳远致外,艾特网能其余股东已将其各自所持有艾特网能的股权质押给公司,深圳远致未质押的艾特网能0.67%股权部分由蓝富坤、尹大勇等12名业绩承诺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保证上述担保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

1、根据公司上述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在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该等对象之间的担保额度;在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该等对象之间的担保额度;

2、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担保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

以上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资金用于十五家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十五家被担保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且对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均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2022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资金均用于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十五家被担保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且对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均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9,364.2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2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5,189.4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及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上海晟辉、黑牡丹建设、黑牡丹香港、八达路桥、黑牡丹置业、黑牡丹科技园、黑牡丹纺织、黑牡丹进出口、达辉建设、库鲁布旦、艾特网能、中山艾特、牡丹晖都、丹宏置业及无锡绿鸿2021年年度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5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③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形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2日,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常州中润花木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常州牡丹瑞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2022年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新”)下属子公司发生有关项目养护、项目绿化、环境治理、融资担保等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国伟、顾正义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相关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公司2021年度新增环境治理需求,与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环境治理合同导致新增关联交易;

2、公司 2021 年实际与新苏智汇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发生金额高于预计发生金额,主要系项目工程量增加及新增业务导致签订的业务合同额增加所致;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58.93万元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新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00,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崇义南路9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资产管理(除金融业),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及投资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工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持有9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27,391.6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693,625.05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6,178.56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6,511.4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2、常州新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北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经营范围:对工业、商业、基础设施及房地产项目的投资;物业管理及房屋租赁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给水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气机械及器材销售;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花卉树木种植(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1,595.72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1,486.82 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03.64 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 -1,771.95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3、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北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4,524.22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园6号楼113室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服务(除金融类、保险类);房产中介服务;资产托管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和销售;信息咨询;企业登记代理服务;自有设备租赁;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介发布国内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8,068.9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4,483.32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4,039.26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 2,538.8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4、常州国展安居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北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3,79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603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8,888.5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489.06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004.5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 -1,430.7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5、常州国展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北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华山中路100号1幢210室

经营范围:为园区内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提供自有房产的租赁和物业管理;园区内实业投资及咨询;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79.9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943.50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430.70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58.33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6、常州金融科技孵化中心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巢英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603室

经营范围:为入驻中小型金融企业提供工厂科技孵化扶持;酒店管理;房屋出租;实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8,716.5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8,216.73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4,716.2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671.21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7、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鹏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203号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水质监测服务;污水处理和水循环利用的技术咨询及运营管理;为接入本公司自来水管网的用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及管道、水池清洗服务;工业用水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苏生态水环境(江苏)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929.6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210.77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8,436.84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3,687.87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8、常州市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新北区高新科技园3号楼B座505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

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金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0,057.0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0,836.93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2,262.6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 -641.9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9、常州民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艳超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百馨苑 2-302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苏智汇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常高新全资子公司)持有100% 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48.2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885.54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526.5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 272.5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10、新苏智汇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建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43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经营范围:环保节能及新能源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信息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含软硬件和网络)的咨询、设计、研发、集成、运营维护、技术服务;环境状况及影响调查与评价;环境规划设计;污染场地调查及修复咨询;环保节能设备及仪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7.76%股权,常高新持有22.24%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91.6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780.70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2,257.14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009.7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11、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丽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1602室

经营范围:施工图审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416.2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86.82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1,897.9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812.59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12、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建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6号楼

经营范围:环保项目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市政污水处理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涉及危险废弃物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置,凭许可证经营);土壤修复;固体废弃物、污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环保材料、环保产品、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集成、制造、销售、贸易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与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高新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6,900.9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87,368.37万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572.29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 -1,835.54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注: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董曾事兼任董事长的公司,该董事已于2021年5月辞去董事长职务。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向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状况、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存在交易风险;前期与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完成。

上述购买公司商品或接受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状况、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交易风险;前期与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完成。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都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并获取更好效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形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2021年年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42,536.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履约能力、经营情况等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公司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政策进行测试,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41,842.46万元。

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网能”)于2021年12月收到一批合计金额121,574.62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为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云”)及其五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2年3月30日-31日该批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得到兑付(详见公司公告2022-010)。为保障该批应收款项的回收安全,艾特网能已获得中鹏云77%股权质押、广东光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易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数云谷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中数云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公司100%股权质押及抵押价值约11.33亿元的中鹏云全资子公司动产抵押。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四家100%股权质押公司的股权价值及抵押的动产价值进行了评估,经评估相关股权及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222,457.71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中鹏云及其子公司相关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独减值测试。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抵质押物评估价值及可变现周期等因素,公司综合判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共计计提坏账准备31,795.98万元,以前年度已计提3,805.30万元,本期新增计提27,990.68万元。单项计提较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方式多计提坏账准备15,270.19万元,多计提部分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34.75万元。

(二)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公司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政策进行测试,结合已完工未决算资产决算变动情况,本次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减少1,404.12万元,主要系上年末大额未结算项目完成结算,合同资产确认至应收账款,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同步调整所致。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销售价格低于成本、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其他等原因的存货,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进行测试,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98.5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1,842.46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404.12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98.51万元,金额合计42,536.85万元,减少2021年度利润总额42,536.85万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四、董事会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客观、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且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后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人民币34,957.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8,190.3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426.03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59家,资产均值人民币48.21亿元,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5,474万元,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能够覆盖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王文凯近三年签署了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殷亚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薛敏近三年复核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等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各年度审计报酬均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公证天业与公司协商确定。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2022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证天业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并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核查后,认为公证天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多年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论客观、公允,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根据其2021年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报酬事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证天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2022年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在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以及实施、决策程序等认真了解和审阅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证天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能力,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证天业在多年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客观、公允,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公司2022年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报酬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20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4、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和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2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2022年修订)等要求,现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房地产项目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1、重大变动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新北分公司竞得约5.21万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公司公告2022-007);除上述变动以外,未发生其他房地产储备的重大变动、重大项目投资成本的重大变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收购或出售子公司达到重大披露标准等应当披露的情况。

2、项目储备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末,未开工的土地面积25.85万平方米(其中未开工的权益土地面积24.86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59.67万平方米(其中权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57.69万平方米)。

3、开工竣工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新开工建筑面积 21.66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权益建筑面积11.05万平方米);无新增竣工项目。

4、销售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签约面积5.3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8.24%,(其中权益签约面积3.2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9.07%);实现签约金额人民币43,169.67万元,同比减少53.42%(其中权益签约金额人民币25,422.28万元,同比减少59.91%)。

5、出租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房地产出租面积为17.16万平方米(其中权益出租面积16.03万平方米),2022年第一季度取得租金收入为人民币673.46万元(其中权益租金收入为人民币603.25万元)。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13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含税);

③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③ 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240,301,337.98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27%;

③ 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2022年4月22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62,578,669.29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7,699,086.41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769,908.64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43,042,969.70元,扣除2021年分配2020年年度现金股利240,301,337.98元,2021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07,670,809.49元。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47,095,025股,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06,599股后的股份数量,即1,044,788,4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301,337.98元(含税),占202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27%。

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资料、决策程序等情况进行了解和审阅后,认为:

公司提交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公司将以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301,337.98元(含税),占202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27%,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亦综合考虑了公司内外部环境、目前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相关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相关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510 公司简称:黑牡丹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集团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战略规划、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与风险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关联交易、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

本年度除对集团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内控检查外,重点对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等开展了各项专项内控监督。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市场环境风险、政策因素风险、资金风险、投资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工程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财务报告风险、控股子公司管理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资产总额指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数;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指2021年度合并报表数。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会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通常情况下一般内部控制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会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通常情况下一般内部控制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非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国家迎来了“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新一轮五年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始终坚持“稳发展、促转型、强管理、提质量”的主线,以打造“以新基建为鲜明特色,主业清晰、核心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控股集团”为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本年度公司以深入加强集团内控体系化建设为导向,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内部管理流程进行固化,推进集团内控体系的标准化建设。通过日常性内控评价、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通过培训、专题研讨、案例分享等多种形式,增强员工内控管理意识,加强板块间协同联动,赋能公司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体系已全面覆盖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良好。

2022年,公司将以“顺势而为促创新,稳中求进防风险”的工作思路为指引,探索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第一,持续完善企业制度体系建设,结合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内控评价与监督机制;第二,按照“平台化管理、专业化运营”的理念,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加强职能管理部门的能力建设,赋能业务提质增效;第三,提升公司资源配置能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通过资产的深度盘活,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促进公司资产的保值升值。第四,强化内控长效管理,持续做好流程优化与内控评价,赋能业务健康发展。2022年公司将在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持续推动内部管理的创新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戈亚芳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黑牡丹”)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在2021年的工作中,我们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主动了解公司战略执行情况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等,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性,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本哲、吕天文、顾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其中,王本哲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吕天文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顾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王本哲,男,1959年9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学副教授。198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党总支书记,中央财经大学纪委副书记、审计处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后勤集团总经理,600531豫光金铅独立董事;现任600855航天长峰、600116三峡水利、300445康斯特、黑牡丹独立董事。

吕天文,男,1978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4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电子装备事业部副总经理,北京汇信中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数据中心节能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北京领智信通节能技术研究院主任;现任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秘书长,002771真视通、黑牡丹独立董事。

顾强,男,1969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参加工作,曾任国家纺织工业局副处长,国家经济和贸易委员会调研员,国家发展改革委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副司长,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博士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博士后工作站负责人;现任北京都市圈自然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华夏新供给经济研究院理事,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黑牡丹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我们均参与了各自任期要求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各项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负责地发表审议意见。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1年,我们密切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动态及资本市场趋势等对公司的影响,并全面关注公司战略和运营情况,包括公司应收账款状况、疫情后公司各板块运营情况、收购完成后新基建业务板块的融合和运营情况以及股权激励相关情况等。我们通过参加专委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深度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战略规划实施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日常我们通过电话、邮件或网络方式及时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情况,积极发挥专业特长,依托执业经验,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同时我们也审查了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会议材料和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履职,非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一方面确保与独立董事之间日常沟通的顺畅及交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另一方面在董事会会议前就相关议案积极向各位董事征求意见与建议,借助董事会成员的多领域经验,使得董事会的决策观点更科学、全面、均衡。公司积极安排独立董事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推动董事规范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下转54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