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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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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3版)

公司拥有近50个汽车品牌系列代理权、200多家网点、累计近200万用户规模,核心业务涉及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金融、二手车、零部件、保险代理、救援服务、汽车回收等汽车全产业链生态服务领域,聚焦客户价值,打造成全国领先的智慧汽车综合服务商。公司以客户为中心,聚焦全价值资源整合,不断优化服务体验;构建以二手车、产业供应链、汽车金融业务为核心,其他业务相辅相承的3+N平台业务群,实现所有平台金融嵌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二手车平台立足建立二手车全产业链服务平台,已全面完成综合智慧型数字化升级,二手车出口量居全国前列;救援平台立足做大做强救援主业,成为汽车救援行业引领者,加速推进全国性业务规模增长,成功复制“产业资源+平台”模式,实现在浙赣湘三省汽车救援行业名列前茅;零部件平台立足成为汽车零部件产业供应链集成服务商和品牌商,完善供应链服务,构建核心产品业务链,拓展贸工一体模式;车家佳平台立足成为集科技与服务一体的线上元通综合服务平台,全力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开发与落地,打造线上汽车生活平台。

(5)基于客户价值导向的全球中高端消费品品牌综合服务

围绕做优品牌、做精渠道、做强服务的发展模式,整合消费领域优质资源,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服务能力,力争打造成为全球中高端消费品品牌首选的综合服务商。品牌端,以酒水、美妆等行业为突破口,聚焦服务中高端品牌,不断扩大核心合作品牌数量,打造优质且持续的合作品牌矩阵体系。渠道端,基于品牌方定位,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网多渠道公域销售体系;依托世界500强产业背景和行业积淀,重点打造物产中大关联的100万+活跃私域流量。服务端,围绕消费者需求,打造集“品牌运营+数字营销+客户体验+文化传播”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目前公司合作品牌达200多个,其中成为贵州茅台的终端渠道直销商,并与爱茉莉等多个中高端消费品品牌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

(6)智慧供应链物流体系

公司积极构建智慧供应链物流体系,运用物联网技术将终端数据传送到大数据中心,实时监控达成全方位的物联效果,降低供应链集成服务成本,提高利润率,夯实核心主业的行业龙头地位。重点以子公司物产中大物流为承载主体,其系国家AAAAA级综合物流企业。以 “百仓计划”为目标,一方面是以线下大宗生产资料为主的物流基地实体网络布局,另一方面是以线上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的物流信息平台搭建,延伸智慧供应链物流服务。

物产中大物流已逐步形成区域联动、网点协同、公铁水衔接的物流网络体系,截止2021年年底,物流网点数已达134个,其中自控库50个、准入库84个,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东和华南等大宗商品核心物流节点区域,综合物流服务量565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7.82%。物产中大物流持续推进物流仓储智能化管理模式,以实施管理标准化、装备现代化、运营信息化、决策智能化为目标,打造智能化仓储管理模式,并逐步推广复制到整个物流网络中,支撑“百仓计划”实现。

2.金融服务

一是利用公司信用优势和资金优势提供供应链金融支撑。公司全力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耕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谋求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赢发展,积极践行以产业发展带动共同富裕,努力成为中国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物产中大财务充分发挥司库职能,深化银企合作、创新融资方式、整合资金要素,助力公司降本增效、赋能主业。2021年末银行授信总额1600亿元,2021年新增融资综合融资成本3.05%,较一年期LPR低80BP。物产中大融租发挥注册资本位居浙江省前列、租赁车辆保有量省内领先的优势,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赋能客户、重塑业务价值,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及实体经济提供融资租赁等支持。

二是发挥现货端产业优势与期货端研究能力为供应链集成服务保驾护航。公司持续完善多层次供应链集成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成员公司立足现货,积极利用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的避险保值作用,帮助产业链客户平抑现货商品价格波动。物产中大期货立足公司供应链集成服务,在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的背景下,为成员公司及产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期现结合、场外衍生品、基差等系统风险管理服务,并在研究、行业资源共享、现期管理数字化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是充分发挥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优势发展供应链金融。公司成功入选首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进一步巩固了行业引领者位势;公司成立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研究中心,积极探索“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实践,全力推动“中国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目标实现。中国舟山低硫燃料油保税船供价格指数成功推出,并被中石化、中石油成功运用。推出产能预售等交易模式,极大地增强我国在国际油气市场的价格影响力,助力提升了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水平。

3.高端制造

公司在立足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的同时,朝着加速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组织者的愿景加快探索。为此,公司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转型升级方向,依托良好的商誉资信和政企合作优势,主动布局了电线电缆、轮胎制造、医药制药等高端制造行业和环保公用、医疗健康等“政府有要求、市场有需求、企业有追求”的朝阳性行业,未来拟打造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细分领域行业冠军。报告期内水务板块获得东阳南马一改污水项目、海宁经编产业园工业废水项目,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整合工程(一期)实现商业运营,已运营污水项目产能规模45万吨/日,在建8万吨/日,总计53万吨/日。健康板块已布局综合医院与养老产业,医院床位数2250张,已投入运营的养老网点9家,床位数1677张。金华市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是浙中地区最大的生殖中心之一,目前中心可以独立开展除三代之外的辅助生殖技术,科室试管婴儿临床妊娠率居省内先进水平,2021年总门诊数57398人,总业务收入3550万,妊娠率57%,2021年11月正式获批金华市首批省市共建重点学科。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5625.38亿元,同比增长39.25%;利润总额74.63亿元,同比增长37.16%;归母净利润39.85亿元,同比增长45.13%;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4.90亿元,同比增长50.8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2-031

物产中大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60,000 股,涉及人数5人,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0.02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96,032,040股减少至5,194,872,040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94元/股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或“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物产中大集团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物产中大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独立董事顾国达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5.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年5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物产中大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

7.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内容

(一)股份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一)激励对象发生正常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工作或由公司派出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激励对象成为独立董事或监事等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时,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四)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鉴于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拟成为监事,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00,000股;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60,000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60,000股。

(二)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94元/股,公司本次回购金额总计3,449,914元,其中包括公司向2名拟成为监事的激励对象支付利息39,514元。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拟成为监事、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回购价格为2.94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总计3,449,914元,其中包括公司向2名拟成为监事的激励对象支付利息39,514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鉴于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拟成为监事、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回购价格为2.9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96,032,040股减少至5,194,872,04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5,196,032,040元减少至5,194,872,04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之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物产中大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物产中大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2-032

物产中大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或“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拟成为监事、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回购价格为2.94元/股,回购价款总计3,449,914元,其中包括公司向2名拟成为监事的激励对象支付利息39,514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96,032,040股减少至5,194,872,04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5,196,032,040元减少至5,194,872,04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26日-6月9日,工作日8:30-17:00

3.联系人: 狄世英

4.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5.传真号码:0571-85778008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2-024

物产中大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林伟青董事因公请假、未出席董事会。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2、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3、关于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期限1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5、关于2021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依据现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对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监事2021年度实发薪酬情况如下。

董事、总经理宋宏炯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200.83万元;副董事长张波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119.01万元;董事许强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136.30万元;原董事长王挺革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214.00万元。

监事会主席(监事长)骆敏华实发薪酬(含税)为19.33万元;监事会副主席(副监事长)、职工监事徐雨光按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岗位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资产管理(浙江)有限公司董事长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108.75万元;职工监事胡立松按综合监督部、审计部、公司律师部总经理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中大元通汽车有限公司监事长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285.05万元;监事江海荣按控股子公司浙江申通时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岗位发放,实发薪酬(含税)为23.40万元;原监事会主席(监事长)刘纯凯原岗位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114.59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依据公司现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对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副总经理王露宁2021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191.45万元;副总经理杨正宏2021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87.27万元;副总经理李兢2021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235.77万元;董事会秘书廖建新2021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83.94万元;财务总监王奇颖2021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106.03万元; 数字总监胡健2021年实发薪酬(含税)74.38万元;原副总经理高秉学2021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116.58万元;原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陈宽2021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108.30万元。

17、关于签订集团本级职业经理人2022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制定《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试行)》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陈新、宋宏炯、张波、许强、洪峰、鄢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曹茂喜、陈三联、郑春燕和陈俊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新: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宁波市委副书记(挂职)、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衢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衢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衢州市委书记等职。2018年2月起任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3月起任浙江省政府秘书长。2022年1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宋宏炯:男,1964年10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上虞市教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财基科科长,上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干部二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公务员管理处处长,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年2月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张波:女,1962年2月出生,1979年11月参加工作,硕士,农工党员,正高级经济师。曾任衢州市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经理、荷花办事处主任、南区支行行长,衢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衢州市市长助理、副市长,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农工党省委副主委,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5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许强:男,1966年4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高级经济师。曾任长广集团七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副科长(主持工作)、劳资科科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矿长,浙江长广(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2019年5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洪峰:男,197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曾任交通银行温州分行水心支行行长,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浙江省国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资金运营中心)总经理, 2019 年 12 月起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2年1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鄢超:男,1979年9月出生,2004年7月参加工作,法学博士 、二级律师、高级经济师,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信息库人选、浙江省法学会法治评估研究会理事、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财经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外)。曾任台州临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丽水庆元县荷地镇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司法厅法制处副处长、公职律师,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集团公司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公司律师事务部主任、信加(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18年9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茂喜:男,1972年3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上市公司二处副处长、上市公司处调研员、综合业务监管处处长,中国证监会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等职。

陈三联:男,1964年11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人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兼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特约研究员,嘉凯城(000918)、浙商中拓(000906)、恒逸石化(000703)等公司独立董事,浙商银行(601916)外部监事。曾任《律师与法制》杂志社编辑部主任、副主编,省律协对外联络部主任、副秘书长等职。

郑春燕:女,1980年2月出生,2006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大学本科生院教研处处长、浙江暨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省委法律顾问,省委法治浙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入选国家万人青年拔尖计划、第四届浙江省突出贡献中青年法学专家,首届之江青年学者。

陈 俊:男,1977年5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学系主任,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拔尖人才培养智能财务项目负责人、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浙江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2-033

物产中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需取消相关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60,000股。现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等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无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2-034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应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9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11-1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9:00一17:00。

(四)登记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6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1、公司联系人:廖建新、何枫、狄世英

2、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3、传真:0571-85778008

4、邮箱:stock@wzgroup.cn

5、邮编:310006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并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证明,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2-035

物产中大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3:30一4:30

二、活动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四、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部分高管。

(下转5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