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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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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9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洋能源”)《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陆永华先生、陆丹青女士、陆永新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陆永华先生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按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一半执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源”)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天元东路188号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文景云

主营业务:电子式电能表的生产与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4,123.07万元,净资产5,756.00万元。

(2)公司名称: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

注册地址:启东经济开发区纬二路262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陆永华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销售、投资及资产管理、管理咨询。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74,859.55万元,净资产73,329.64万元。

(3)公司名称: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园艺”)

注册地址:启东市惠丰镇育德村

注册资本:48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陆永华

主营业务:花卉、苗木等销售,园林景观、绿化等设计施工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9,455.94万元,净资产4,197.42万元。

(4)公司名称: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鼎”)

注册地址:上海市塘沽路309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陆永新

主营业务:电子网络信息技术的开发、无功补偿及电气自动化装置、电气设备监测系统的安装及维修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568.8万元,净资产1,843.8万元。

(5)公司名称:江苏推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推敲科技”)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璞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相关业务;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43.38万元,净资产8.8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林洋能源持有江苏华源49%的股份,深圳市耀祥能源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华源51%的股份,深圳市耀祥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其它关联关系。

(2)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为林洋能源的控股股东。

(3)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为林洋能源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4)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陆永新先生为林洋能源董事。

(5)林洋能源全资子公司林洋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推敲科技45%的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所规定的情形,江苏华源、华虹电子、华虹园艺、上海精鼎及推敲科技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截至目前上述关联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将分别与江苏华源、华虹电子、华虹园艺、上海精鼎和推敲科技签署销售合同、租赁合同或相关协议,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定价政策:与江苏华源的关联交易按照成本价格的110%-115%确定订单价格,并以此为基础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向本公司采购的价格;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与华源的销售货款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80天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与华虹园艺签订协议承包结束后全额一次性以转账方式支付款项,余款待协议完成后支付;与上海精鼎的设备采购安装款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以转账方式支付;与推敲科技的技术服务款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以转账方式支付。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为整合各方面的市场及经营资源,与江苏华源的关联交易事项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但定价原则符合江苏华源的实际情况与业务模式,定价合理、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2、鉴于公司目前员工较多,为了更好的让员工发挥工作积极性,公司拟向华虹电子租用宿舍;同时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将上海作为未来国际营销及吸引高端人才的平台,公司拟向华虹电子租用位于上海的办公场所。公司与华虹电子协商后以市场价租赁对方厂房及办公场所,租金定价合理、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3、为了美化公司环境,维护公司绿化,华虹园艺拟向公司提供绿化及劳务服务,与华虹园艺签订的绿化养护合同定价合理、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4、近年来公司将大力推进光伏电站的建设与运营,根据电站建设的需要,公司将采购上海精鼎部分商品并由其安装,在不高于市场价的基础上与上海精鼎签订采购及安装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5、公司新能源板块发展较快,围绕相关业务内容推敲科技提供技术服务等,定价参照市场价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43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期间新增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11,279,890股,故公司总股本由1,748,889,266股变更为2,060,169,156股,因此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2,060,169,156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2022-44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病毒传播,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要求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7、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陆永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和传真登记,传真登记的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原件寄至公司证券部。

2、股东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9:30-11:30,14:00-16:30。

4、登记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崔东旭

联系电话:0513-83356525

联系传真:0513-83356525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证券部

3、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选择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计划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文件等。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4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全年及2022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光伏电站2021年度及2022年一季度发电情况

二、截至2022年3月底光伏电站累计发电情况

注: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经营数据相关说明

1、平均上网电价由脱硫标杆电价和可再生能源补贴价格组成,不包含地方度电补助部分。

2、江苏、安徽地区部分电量用于屋顶业主自用,该电量未统计在内。

3、河南地区98MW光伏电站于2021年第四季度出售。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3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可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6、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控制风险,委托理财的资金可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预计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控制投资风险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控部负责对上述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产品,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