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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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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95 900919 公司简称:*ST绿庭 *ST绿庭B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5,933,825.03元,因此本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近年来,在去杠杆、调结构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国内不良资产整体规模继续扩大。同时,监管部门持续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不良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专业化、精细化地化解经济风险的重要性开始显现,给不良资产行业参与主体带来较大的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业务聚焦,以困境地产为底层资产的不良资产业务为公司2021年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通过参与公开市场拍卖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从银行、AMC等为主的不良资产市场上收购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阶段性经营管理,结合不良资产特点、债务人情况、抵质押物情况等主客观因素,灵活采用不同处置方式,获取增值收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774,.93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61.11万元,利润总额3,294.5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1.76万元,每股收益0.030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20.62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A股和B股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ST绿庭 编号:临2022-024

B股 900919 B股 *ST绿庭B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27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公司股票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条件,应当被予以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将自4月26日开市起停牌,本所将在公司披露年报后的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该《工作函》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及时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结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ST绿庭 编号:临2022-025

B股 900919 B股 *ST绿庭B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拟终止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2】0271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晚间,你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载明申请听证事项及申辩理由的书面听证申请。

特此通知。”

二、风险提示

后续,上交所将根据相关规则做出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的决定。如果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依规依序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ST绿庭 编号:临2022-017

B股 900919 B股 *ST绿庭B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有9名成员,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龙炼主持,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5,933,825.03元。因母公司2021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亏损,拟定2021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2-018)。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2-019)。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临2022-020)。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21)。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ST绿庭 编号:临2022-018

B股 900919 B股 *ST绿庭B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617,573.67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92,685,808.48元;母公司2021年度税后净利润为7,048,310.22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5,933,825.03元。

鉴于公司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ST绿庭 编号:临2022-019

B股 900919 B股 *ST绿庭B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以下简称“本期”)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截至2021年底,公司对下列两笔金额较大的债权投资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1、美国全资子公司Greencourt Capital Inc.(以下简称“GCI”)对9th & O项目的779.4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969.66万元)债权

9th & O项目是销售型公寓房地产开发项目,GCI对该项目的债权投资应于2020年1月22日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将上述债权投资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加速退出境外投资的目标,公司子公司GCI加强了与项目方的沟通,督促其尽快归还借款,截止2021年12月31日,项目方归还了650万美元的款项,该债权余额为779.47万美元。

9th & O项目受当地疫情、项目定位等因素的影响,项目销售进度及价格不及预期,现金流承压,债权仍面临一定的回收风险。经委托第三方评估,按审慎性原则,以前年度已累计对该债权计提了754.44万美元的减值,本报告期公司对该笔债权继续计提减值25.0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1.49万元)。

2、香港全资子公司大江食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食品”)对Greencourt Real Estate Investment L.P.的826.73万美元(含应收利息53.2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270.98万元)债权

大江食品对Greencourt Real Estate Investment L.P.的债权投资续期于2022年4月29日到期。该合伙企业参与了9th & O和57N项目的投资,受当地疫情及项目地位等影响,上述两个项目均存在销售进度及价格不及预期的情况,现金流承压,使债权面临一定的回收风险。按审慎性原则,以前年度已累计对该债权计提了361.48万美元的减值,本报告期公司对该笔债权继续计提减值92.0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94.13万元)。

上述事项2021年合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755.62万元,上述事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会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净利润755.62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刘昭衡先生、陈岗先生和刘元盛先生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应投资项目委托第三方评估,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有效规避财务风险,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ST绿庭 编号:临2022-023

B股 900919 B股 *ST绿庭B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A股和B股股票自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A股和B股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和第9.3.14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A股和B股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停牌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和第9.3.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A股股票简称:*ST绿庭,股票代码:600695;B股股票简称:*ST绿庭B,股票代码:900919)自2022年4月26日(周二)起停牌。

三、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A股和B股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A股和B股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A股和B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A股和B股股票予以摘牌,公司A股和B股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保障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公司将按照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ST绿庭 编号:临2022-020

B股 900919 B股 *ST绿庭B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经与主管税务部门沟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仁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仁晖”)和上海绿庭丰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丰蓉”)于2019-2020年从证券投资基金“绿庭泽禾二号私募投资基金”分配取得的收入不适用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需征收企业所得税。上海仁晖和绿庭丰蓉及时对2019年及2020年汇算清缴进行更正申报,补缴企业所得税4,960,416.18元及滞纳金652,294.73元。

二、更正事项的财务影响和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1、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对2020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4、上述会计更正事项对母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5、因上海仁晖与绿庭丰蓉2019年度存在待弥补亏损,无需补缴企业所得税,本会计更正事项对2019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亚会专审字(2022)第01370007号《关于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5 900919 证券简称:*ST绿庭 *ST绿庭B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工作,公司亦可能视届时上海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会场。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以通讯方式接入本次股东大会,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555号绿洲大厦B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或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细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单位授权委托书(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22年5月12日16:00时之前以信函(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联系方法。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9:00--- 16: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

4、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3)公司亦可能视届时上海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会场。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以通讯方式接入本次股东大会,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防疫用品、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ST绿庭 编号:临2022-022

B股 900919 B股 *ST绿庭B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监事会成员全部亲自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蕾主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全票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6、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7、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审议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