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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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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3版)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关联监事瞿元庆、胡宏春、韩承荣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22597号《东方创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详见临2022-021号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和《关于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和上海纺织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外贸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4,924.92万元,完成比例为52.70%。未实现业绩承诺,东方国际集团应补偿金额1,429.43万元,对应应补偿股数126.72万股;新联纺公司、装饰公司、国际物流公司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完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6,113.58万元,完成比例为104.63%。详见临2022-022号公告。

本议案涉及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纺织集团对公司的业绩承诺,关联监事瞿元庆、胡宏春、韩承荣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计提2021年度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详见临2022-023号公告。

以上议案一、二、三、四、五、六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2-017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东方国际创业浦东服装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经贸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宁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顶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经贸国际货运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经贸物流有限公司、上海经贸致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商都贸易有限公司、香港东方国际外贸有限公司、上海国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汉森环宇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共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康健(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富盛康有限公司、上海东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上市公司本部2022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创业浦东服装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经贸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嘉华”)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品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纺织品公司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上海宁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达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为上海顶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达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集团”)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经贸国际货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货运”)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经贸货运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经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物流”)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经贸致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致东”)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担保。

4、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上海商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都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担保,为香港东方国际外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香港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为上海国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铠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66,000万元的担保。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纺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汉森环宇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森环宇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8,670万元的担保;汉森环宇公司拟为新联纺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44,840万元的担保。

6、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健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上海共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城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7,500万元的担保,为康健(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健新加坡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的担保。

7、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松医疗”)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和385万美元的担保,其中为上海东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贸国际贸易”)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为富盛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盛康”)提供美元总额不超过385万美元的担保。

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对外融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浦东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注册地址:上海浦东东园三村335号1001室,法定代表人:张荻,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纺织品、服装、化妆品、日用百货、工艺品的销售。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320.97万元、负债为6,934.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6,934.40万元,净资产为2,386.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40%,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62,411.43万元,净利润为62.91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19,921.43万元、负债为17,506.1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7,506.11万元,净资产2,415.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88%,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13,278.13万元,净利润为12.13万元(未经审计)。

(2)嘉华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22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27层C-17室,法定代表人:张荻,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食品流通,医药咨询,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附设分支机构。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972.00万元、负债为4,161.5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161.57万元、净资产为810.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69%,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19,336.29万元,净利润为70.90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7,816.16万元、负债为6,980.5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6,980.01万元,净资产835.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31%,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7,106.94万元,净利润为29.31万元(未经审计)。

(3)纺织品公司成立于1982年4月5日,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平路200号,法定代表人:朱毅,注册资本5,016.8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中外合资合作业务,自有房产租赁,房产咨询。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0,087.08万元、负债为48,417.8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7,626.26万元、净资产为51,669.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37%,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227,833.10万元,净利润为1,780.30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108,213.12万元、负债为56,573.6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5,775.84万元,净资产51,639.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28%,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61,183.02万元,净利润为463.12万元(未经审计)。

(4)宁达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6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76号,法定代表人:朱毅,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纺织品公司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昆山市永佳制衣纺织有限公司出资30万元,占3%;上海昌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纺织品公司工会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陈敏等27名自然人出资4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公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品、轻工产品、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电脑软硬件的销售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仓储(除危险品)。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056.93万元、负债为1,713.8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713.88万元、净资产为1,343.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04%,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11,865.79万元,净利润为-317.87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4,117.13万元、负债为2,787.0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787.07万元,净资产1,330.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69%,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4,053.73万元,净利润为3.53万元(未经审计)。

(5)顶达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3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76号11层11室,法定代表人:朱毅。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纺织品公司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王鸣等24名自然人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公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品、百货、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电脑软硬件的销售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仓储(除危险品)。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045.30万元、负债为20,193.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0,193.40万元、净资产为1,851.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60%,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57,704.27万元,净利润为-920.37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26,695.73万元、负债为25,031.2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5,031.23万元,净资产1,664.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77%,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16,001.97万元,净利润为33.68万元(未经审计)。

(6)经贸货运成立于1992年6月25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2123号,法定代表人:边杰。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物流集团出资256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25%,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4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75%。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仓储(除危险品),会展服务,企业登记代理,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代理报关业务,代理报检,无船承运业务,食品批发非实物方式。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9,344.67万元、负债为18,633.7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8,217.55万元、净资产为20,710.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36%,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85,129.10万元,净利润为2,715.67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47,435.12万元、负债为25,971.5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5,587.19万元,净资产21,463.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75%,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21,023.97万元,净利润为728.81万元(未经审计)。

(7)经贸致东成立于1994年12月23日,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天一路500号综合楼2楼,法定代表人:陈云亮,注册资本:625万元人民币,是经贸货运的参股40%的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承办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中转、仓储、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国际航空快件(不含私人信函)、报关、报验、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687.30万元、负债为368.2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68.24万元、净资产为1,319.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81%,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8,224.77万元,净利润为255.52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1,779.37万元、负债为418.2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18.26万元,净资产1,361.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50%,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705.66万元,净利润为42.16万元(未经审计)。

(8)经贸物流成立于2000年09月14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9号51号楼东,法定代表人:陈云亮。注册资本45万元人民币,是经贸货运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保税商品展示;区内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一类医疗器械、母婴用品、服装、灯具、电子产品的销售。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093.21万元、负债为2,473.5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473.51万元、净资产为619.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95%,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857.78万元,净利润为55.81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3,113.16万元、负债为2,444.2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444.27万元,净资产668.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51%,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49.92万元,净利润为49.39万元(未经审计)。

(9)商都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京路161号一层A8部位,法定代表人:陈浩,注册资本2672.43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商务咨询服务;本企业房产物业管理及租赁;机电设备招标代理;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翻译服务、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机电产品、纺织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以上咨询服务除经纪);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348.20万元、负债为3,604.1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604.10万元、净资产为4,744.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17%,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16,382.12万元,净利润为160.82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8,396.90万元、负债为3,558.0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558.07万元,净资产4,838.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38%,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4,066.23万元,净利润为90.45万元(未经审计)。

(10)外贸香港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地址:FlatC, 17/F.,CNT Tower, 338 Hennessy Road, Wanchai, HONGKONG,法定代表人:郑亦,注册资本港币1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货物贸易,投资咨询,医药保健品,电子商务,货运代理,仓储物流。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140.54万元、负债为3,709.9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709.90万元、净资产为1,430.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16%,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29,960.00万元,净利润为1,219.86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6,720.97万元、负债为5,307.5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307.58万元,净资产1,413.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97%,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857.21万元,净利润为9.02万元(未经审计)。

(11)国铠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1067室,法定代表人:郑亦,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转口贸易;食用农产品、饲料原料、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百货、食品添加剂、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合金等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4,572.05万元、负债为40,277.7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0,277.75万元、净资产为4,294.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36%,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105,139.13万元,净利润为294.02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72,078.40万元、负债为67,376.3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67,376.30万元,净资产4,702.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48%,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16,678.09万元,净利润为387.59万元(未经审计)。

(12)新联纺公司成立于1985年2月26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愚园路1341号,法定代表人:陈峥,注册资本:2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批发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酒类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外经贸委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按章程),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信息咨询,批发金属材料(除专控)、黄金制品、化妆品、服装服饰、纺织品及原辅料(除棉花收购)、针纺织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宠物用品、燃料油、汽车配件、摄影摄像器材、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化工原料及产品等。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9,737.87万元、负债为211,462.4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10,940.62万元、净资产为38,275.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67%,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553,629.63万元,净利润为1,056.31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195,359.75万元、负债为156,873.6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55,497.98万元,净资产38,486.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30%,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167,171.87万元,净利润为208.25万元(未经审计)。

(13)汉森环宇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恒大路62号24幢3层301室,法定代表人:陈峥,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针纺织品及原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的销售,服装服饰、五金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文具用品、化妆品、汽车零配件、食用农产品、宠物食品及用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礼仪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附设分支机构。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9,496.27万元、负债为42,459.7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2,459.71万元、净资产为7,036.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78%,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198,596.87万元,净利润为183.02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69,564.76万元、负债为62,276.5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62,276.53万元,净资产7,288.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52%,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44,118.21万元,净利润为67.96万元(未经审计)。

(14)共城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55号C座2017-B室,法定代表人:夏冰,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记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商务咨询服务;仓储(除危险品);煤炭及制品的批发;危险化学品(范围见许可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汽车、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032.37万元、负债为4,159.8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159.83万元、净资产为3,872.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78%,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5,724.98万元,净利润为49.72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8,273.19万元、负债为4,393.1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393.10万元,净资产3,880.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10%,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118.20万元,净利润为7.55万元(未经审计)。

(15)康健新加坡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注册地址:600 North Bridge Road, #05-01 Parkview Square, Singapore(188778),法定代表人:夏冰,注册资本:新加坡元78.5万元,主营业务:各类原材料、产品的进出口。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735.97万元、负债为2,624.7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624.77万元、净资产为3,111.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76%,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2,482.96万元,净利润为29.92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5,259.44万元、负债为2,158.6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158.66万元,净资产3,100.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03%,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978.02万元,净利润为24.00万元(未经审计)。

(16)富盛康成立于2012年3月8日,注册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88号英皇集团中心1101室,法定代表人:庞继全,注册资本30万美元。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商务咨询服务等。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19.02万元、负债为558.5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58.59万元、净资产为360.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78%,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3,688.99万元,净利润为57.15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745.85万元、负债为378.6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78.68万元,净资产367.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77%,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532.02万元,净利润为6.91万元(未经审计)。

(17)东贸国际贸易成立于2002年05月14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353号六层,法定代表人:庞继全,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区内以汽车、汽车零配件及建筑机械为主的分拨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贸易咨询服务,仓储业务(除危险品),区内商品展示,国内货运代理,陆路国际货运代理,货物装卸,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械的销售。

2021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071.98万元、负债为2,499.3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499.32万元、净资产为572.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36%,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8,949.46万元,净利润为36.12万元。

2022年3月31日的总资产为3,235.49万元、负债为2,685.1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685.14万元,净资产550.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99%,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1,917.92万元,净利润为1.16万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上述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此项担保是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为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而相互提供的担保,对本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浦东公司、嘉华公司、顶达公司、经贸物流、外贸香港公司、国铠公司、新联纺公司、汉森环宇公司和东贸国际贸易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上述几家公司的担保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因浦东公司、嘉华公司、顶达公司、经贸物流、外贸香港公司、国铠公司、新联纺公司、汉森环宇公司和东贸国际贸易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上述几家公司的担保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74,583.0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79%,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对外担保的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55,310万元,美元总额不超过385万美元(美元汇率按6.3757计),合计金额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82%。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均为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以上授权融资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浦东公司、嘉华公司、顶达公司、经贸物流、外贸香港公司、国铠公司、新联纺公司、汉森环宇公司和东贸国际贸易公司的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2-018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4.65亿美元(美元汇率按6.3757计算),折合人民币93.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09%,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额度合计不超过14.65亿美元(美元汇率按6.3757计算),折合人民币93.41亿元。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二)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英镑。

(三)资金额度:根据业务需求量,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14.65亿美元(美元汇率按6.3757计算)。其中公司本部拟申请额度2亿美元,公司子公司合计申请额度12.65亿美元。

(四)有效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授权:授权上述公司总经理在以上额度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并组织实施。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一)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主要是以外币进行结算。2021年以来,美元等货币的汇率波动加剧,人民币出现持续的升值,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无法完全覆盖业务产生的风险敞口,汇率的波动仍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在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发生非自愿的合约到期无法履约带来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较为复杂,专业性较高,可能会因相关人员误操作而产生一定风险。

四、风险控制方案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套利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真实的国际贸易业务为基础,依托具体经营业务,采取套期保值的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工具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指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和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14.65亿美元(美元汇率按6.3757计算),折合人民币93.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09%,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申请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2-021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等有关规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业”、“公司”或“本公司”)将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07号文件核准,东方创业于2020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8.03元的发售价格非公开发行156,672,521.00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8,080,343.63元,扣除本次的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合计18,576,440.2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503,903.40元(含享有可抵扣增值税)。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14:00时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7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079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原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503,903.40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为人民币1,617,627.07元,累计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1,121,530.47元。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0,651,875.53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968,849,089.54元,本年度使用271,802,785.99元。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中377,306,363.08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270,706,822.78元用于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基地项目,592,638,689.6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69,654.94元,系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余额合计。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营业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2月22日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子公司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以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以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23,950.3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884.9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065.19万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2021年5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20,859.13万元,其中:20,149.97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基地项目,709.16万元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费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完成。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项目进度付款后的余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无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认为:东方创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创业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认为:东方创业本次重组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2-022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2021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经202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20]807号文《关于核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248,153股并支付现金对价19,756.22万元购买东方国际集团上海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恒公司”)100%股权、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100%股权。向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297,015股并支付现金17,974.42万元购买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纺公司”)100%股权、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100%股权及上海纺织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东方国际集团持有外贸公司、荣恒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业”或“公司”)名下。纺织集团持有新联纺公司、装饰公司及国际物流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东方创业名下。

2020年6月1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9824号《验资报告》。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分别与东方国际集团和纺织集团签订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东方国际集团承诺,业绩承诺期限为2020年、2021年、2022年。外贸公司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即业绩承诺期限内)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2,254.04万元、2,670.88万元、2,940.08万元。纺织集团承诺,下属拟注入标的公司(包括新联纺公司、装饰公司、国际物流公司)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即业绩承诺期限内)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数应分别不低于2,860.07万元、3,253.51万元、3,937.12万元。

(二)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期内,如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能达到截止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视为未实现业绩承诺,东方国际集团(或纺织集团)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的当期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未实现时应补偿股份数计算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的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东方国际集团(或纺织集团)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情况进行逐年承诺、逐年补偿,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业绩承诺期内,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标的公司合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及其与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以该专项审核意见的内容为准。

因未实现业绩承诺而致补偿义务发生时,东方国际集团(或纺织集团)应首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进行股份补偿;如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应就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东方国际集团(或纺织集团)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三)减值测试

东方创业本次交易注入的标的资产均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在本次交易定价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的情况下,标的资产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收益法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由上市公司聘请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根据减值测试报告,如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的现金总额,东方国际集团(或纺织集团)应对上市公司就该减值部分另行补偿。具体补偿安排如下:

1)减值部分补偿的股份数量=(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的现金总额)÷本次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2)股份补偿不足部分,由东方国际集团(或纺织集团)以现金补偿,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股份补偿不足部分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四)补偿调整及补偿限额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至业绩承诺期届满前,若上市公司转让出售(不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转让,下同)某一家标的公司持有的全部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此处“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系指与业绩承诺有关的采用收益法评估并作为评估结论的房地产;对于国际物流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所持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则自上市公司收到该资产全部转让出售价款之日起,东方国际集团(或纺织集团)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针对该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及各项补偿义务,但东方国际集团(或纺织集团)在此之前已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的补偿义务不做退还。若上市公司转让出售某一家标的公司持有的部分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则东方国际集团(或纺织集团)的补偿义务按届时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有的剩余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的情况确定。

如发生上述转让出售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的情形,东方国际集团(或纺织集团)承诺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的转让出售价格如低于该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评估价值,则东方国际集团(或纺织集团)应就差额部分以股份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股份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偿股份数=(该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的评估价值-该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的转让出售价格-已补偿的现金总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

上述计算所得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

在任何情况下,因本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减值测试等各项事宜,东方国际集团(或纺织集团)所产生的、应最终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所取得的交易对价(不含上市公司已整体转让出售的收益法评估的房地产的交易对价)。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及补偿测算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22595号《关于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天职业字[2022]22594号《关于上海新业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和上海纺织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截至2021年末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注:表中实现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一)东方国际集团

2021年度外贸公司按照业绩承诺同口径计算的日常经营相关净利润为-636.68万元,收益法评估房产中出租部分的净利润为-94.37万元,实现业绩承诺净利润合计-731.05万元,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为2,595.26万元。2021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为不低于2,670.88万元,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4,924.92万元,完成比例为52.70%。外贸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东方国际集团应补偿金额1,429.43万元,对应应补偿股数126.72万股。

(二)纺织集团

纺织集团注入标的公司(包括新联纺公司、装饰公司及国际物流公司)2021年度纺织集团业绩承诺范围内的新联纺公司、装饰公司和国际物流公司按照业绩承诺同口径合计计算的日常经营相关净利润为2,174.06万元,收益法评估房产中出租部分的净利润合计为1,305.84万元,当期实现业绩承诺净利润合计3,479.90万元,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为6,396.43万元。2021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为不低于3,253.51万元,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6,113.58万元,完成比例为104.63%,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新联纺公司、装饰公司及国际物流公司已完成2021年度承诺业绩。

四、东方国际集团业绩承诺未完成的主要原因

2020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外贸公司与中谷储运签订《仓储油罐租赁协议》,用于储存外贸公司进口的37,666.953吨轻循环油。2021年4月25日,外贸公司获知储存货物的油罐中已无对应的足量货物,随后立即联系中谷储运,要求其限期书面说明仓储货物目前存储情况和去向,安排专人对接、配合、协助外贸公司对仓储货物的检查、核对。中谷储运未作出任何反馈和安排。2021年5月,外贸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谷储运返还油罐内剩余的11,663.10吨轻循环油并赔偿26,003.853吨轻循环油对应的进口货款、税金及相应的违约金,涉案标的金额共计14,711.49万元。该案件已获得法院受理。(详见临2021-028号公告)

2021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外贸公司已就轻循环油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事项确认部分信用减值损失4,010.92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减少约3,008.20万元。(详见临2021-041号公告)

考虑到油品保质期等问题, 舟山公安机关委托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对外贸公司储存在中谷储运油罐中的剩余轻循环油进行了拍卖,合计成交了10,880吨轻循环油,成交金额6,601.96万元(含销项税,不含可抵扣进项税),拍卖所得款项6,601.96万元已全部存入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管账户。

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外贸公司顾问律师上海江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公司管理层对于案件的认定和其他一些资料,并结合采取的复核以及追加程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准则的规定,外贸公司认定截至12月31日10,880.00吨轻循环油状态正常,按拍卖价格6,601.96万元(含税)作为可收回金额,就剩余金额补计提减值446.51万元(详见临2022-024号公告)。

据此,外贸公司2021年度合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4,457.43万元(=4,010.92+446.51),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影响2021年度净利润约3,343.08万元(=3,008.20+334.88)。外贸公司因轻循环油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事项确认信用减值损失,直接导致了外贸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预期。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和《关于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和上海纺织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外贸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未实现业绩承诺,东方国际集团应补偿金额1,429.43万元,对应应补偿股数126.72万股;新联纺公司、装饰公司、国际物流公司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完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达成率为104.63%。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和《关于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和上海纺织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外贸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未实现业绩承诺,东方国际集团应补偿金额1,429.43万元,对应应补偿股数126.72万股;新联纺公司、装饰公司、国际物流公司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完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达成率为104.63%。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外贸公司2020和2021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为2,595.26万元,累积完成比例为52.70%,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东方国际集团应补偿金额1,429.43万元,对应应补偿股数126.72万股。纺织集团2021年度业绩承诺范围内的新联纺公司、装饰公司和国际物流公司业绩承诺已完成,纺织集团无需承担业绩补偿义务。

交易标的外贸公司未能实现业绩承诺,主要由于上述轻循环油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事项所导致的外贸公司净利润大幅减少,该事项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将督促业绩承诺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中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2-023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减值准备

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1 年12 月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788.98万元和资产减值损失5,899.29万元,合计共计提减值准备9,688.27万元;核销应收账款235.18万元和其他应收款40.54万元,合计共核销资产275.72万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拟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788.98万元和资产减值损失5,899.29万元,合计共计提减值准备9,688.27万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信用减值损失

经测试,本期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788.98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其中:本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额共计7,557.68万元;因收回原先组合计提的应收款项,本期转回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745.09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及因汇率波动导致款项原值下降,相应坏账准备下降,非收回导致的转回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3.61万元。本期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122.98万元主要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就轻循环油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于2021年9月30日确认减值损失4,010.92万元。(详见临2021-041号公告)。考虑到油品保质期等问题, 舟山公安机关委托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对外贸公司储存在中谷储运油罐中的剩余轻循环油进行了拍卖,合计成交了10,880吨轻循环油,成交金额6,601.96万元(含销项税,不含可抵扣进项税),拍卖所得款项6,601.96万元已全部存入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管账户。

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外贸公司顾问律师上海江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公司管理层对于案件的认定和其他一些资料,并结合采取的复核以及追加程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准则的规定,外贸公司认定截至12月31日10,880.00吨轻循环油状态正常,按拍卖价格6,601.96万元(含税)作为可收回金额,就剩余金额再确认减值损失446.51万元,合计共计确认减值损失4,457.43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经测试,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899.29万元。其中:

(1)固定资产跌价损失:主要是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物流集团上海新海航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航业”)对照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最新提出的能效指数限值和营运碳强度指标评级要求后发现其旗下"新海明珠"轮、"新海明珀"轮的航行速度、租金收入、经营成本、设备更新要求和使用年限受到较大影响,与能效新规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新海航业委托了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旗下的五艘散货船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并以2021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0027号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报告, "新海明珠"轮、"新海明珀"轮的账面净值合计为18,343.06万元,可回收金额合计为13,705.70万元。据此,新海航业就上述2艘散货船确认部分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637.36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度,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服装、医疗器械、器材等。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1,261.93万元。

二、本次资产核销的具体说明:

公司2021年度拟核销应收账款235.18万元,其他应收款40.54万元,总计275.72万元,详见下表:

以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总计275.72万元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上市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688.27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减少2021年度净利润7,266.2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9.08%。

2、本次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总计275.72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核销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资产核销不会对上市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上述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金额已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788.98万元和资产减值损失5,899.29万元,合计共计提减值准备9,688.27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减少2021年度净利润7,266.2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9.08%。

本次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总计275.72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核销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资产核销不会对上市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788.98万元和资产减值损失5,899.29万元,合计共计提减值准备9,688.27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总计275.72万元。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