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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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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08 公司简称:道通科技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80,908,752.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5,094,662.50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28%,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产品简介

公司专注于汽车智能诊断、检测分析系统及汽车电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主销美国、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专业的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综合解决方案、汽车智能诊断和检测、TPMS(胎压监测系统)、ADAS(高级辅助驾驶系统)产品和相关软件云服务综合方案提供商。

随着汽车电子化和智能化程度的不断提升,汽车已被构建成一个复杂的智能网络系统,高效、准确的汽车维修越来越依赖于智能化的汽车诊断和检测系统以及后市场数字化生态体系的构建。公司紧跟汽车新三化发展趋势,以汽车综合诊断产品为依托,以持续研发创新为驱动,不断从纵向与横向推出新的产品,目前已构建了数字维修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及智能化事业部,不断加大在战略性领域和关键性核心技术方面的研发投入,同时充分发挥跨品牌兼容性优势,持续丰富核心产品类别并不断加强产品竞争优势。

2、主要产品及服务的发展与演进

随着我国互联网消费者渗透率的提升,加上新冠疫情的催化作用,以数字化、智能化、新能源化为代表的汽车行业历史性变革正深刻影响着汽车后市场,行业消费互联加速发展并开始引领产业从消费互联进入产业互联,行业整合升级已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公司紧随汽车电子技术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跨品牌兼容性优势,持续丰富核心产品类别并不断加强产品竞争优势,为维修门店和车主提供专业的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综合解决方案、汽车智能诊断和检测、TPMS(胎压监测系统)和ADAS(高级辅助驾驶系统)产品及相关软件云服务产品,助力汽车后市场的“新三化”业务升级,加速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1)数字化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发展,公司通过一系列智能诊断、检测等数字化终端工具,为客户提供数字化维修场景下的智能诊断检测专业服务,并通过“端+云+大数据+AI”一体化融合的数字化智能诊断维修解决方案,大幅提升诊断、维修效率。公司未来将以“云”为核心,端云融合,深度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智能维修综合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全面走向数字化,构筑产业核心竞争力。

(2)智能化

随着汽车的自动化、智能化发展,汽车电子控制系统更加多样化,使其所需要的传感器等智能电子零部件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这些系统和部件需要性能更智能、功能更全面的诊断设备和综合解决方案。公司在巩固传统综合诊断产品优势的基础上,基于自主研发的汽车智能诊断核心技术积累和竞争优势,针对轮胎压力监测系统(TPMS)和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深入开发了具有技术竞争力和高兼容性的TPMS系统诊断匹配工具和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标定工具,同时凭借对主动安全协议及技术的积累,逐步开始拓展毫米波雷达等智能传感器业务。

(3)新能源化

公司紧紧把握新能源趋势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结合第三方独立维修门店需求,率先拓展了综合诊断产品新能源车型的持续覆盖,另一方面,积极布局新能源趋势下给汽车后市场在维修、保养、充电、储能等方面的新机遇,以智慧电池检测技术和车桩兼容技术为核心,深度运用AI、大数据云平台技术能力,围绕诊、检、充、储全链路,贯穿新能源诊断检测系统产品,智慧充电检测系统产品,充电运营平台系统产品以及储能系列产品,实现桩、云、储能设备的智能化高效联动,持续构建 “诊、检、充、储”一体化服务生态系统,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的演进图如下: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一般按照“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的销售预测、运输途径、市场供应、库存及生产等因素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并确定采购数量等内容,主要包括制订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订单以及交货付款等环节。采购内容主要为原材料与委外加工服务,原材料主要包括IC芯片、液晶显示屏、电阻电容、PCB电路板、二极管、三极管等电子零部件,一般均采购优秀的工业级产品,其他为结构件、包装件、生产辅料等,委外加工服务主要是深圳制造中心SMT环节由外协代工厂加工。考虑当地委外加工服务供给不足的情况,海外越南制造中心自2020年已自建SMT生产线。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核心技术凝结于汽车智能诊断、检测等应用软件,通过嵌入硬件终端产品从而实现相关诊断检测功能,公司主要进行产品组装、功能测试和质量检验等环节。

公司生产按照“以销定产”的模式,通常根据未来数个月各产品的预测销售量按周制定滚动的生产计划,同时根据产能和原材料供应情况合理安排各个产品的生产时间表。营销中心负责组织销售预测评审,并向供应链中心计划部下发产品需求,计划部负责产品的总体的生产计划并负责物料的外协及跟催工作,生产部负责具体生产计划安排,生产进度控制,负责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质验证,以及生产过程中技术问题解决与技术支持。

3、销售模式

从销售模式看,公司根据客户采购产品和服务的用途可划分为经销和直销模式。结合下游市场需求及自身产品特点,充电桩产品、综合诊断产品、TPMS及ADAS产品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客户包括大型连锁零售商、汽配行业经销商、充电桩经销商、电商等,在经销模式下,客户向公司购买产品后,会面向下一级分销商或终端用户进行销售;直销客户主要是大型汽车维修连锁店、新能源充电桩运营商、车队、社区物业、保险、环保、零售商、充电桩安装商等行业客户以及通过智能终端直接购买软件升级的终端用户。软件云服务产品在北美、欧洲等市场采用后续软件升级收费模式,该收费模式下,智能终端产品所附带的免费软件升级期限到期后,需要通过在线升级或购买预付升级卡等方式购买软件升级,完成车型的更新和功能的拓展等后续软件云服务。在线升级是终端用户通过信用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PayPal等支付升级费用后通过公司云平台对产品进行升级;购买预付升级卡升级是终端用户向经销商购买预付升级卡,使用升级卡唯一序列号通过公司云平台对产品进行升级。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随着 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迅速走向规模化商用,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加快与汽车产业的融合,未来汽车及汽车后市场产业将形成以智能化、网联化、新能源化为载体创新驱动的商业模式,技术快速迭代,竞争者多样化,政策法规密集出台,新冠疫情、芯片短缺等问题对全球车及汽车后市场产业造成巨大的冲击,促使行业加速整合,围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技术重构全价值链。

关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详见《道通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一(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由于汽车智能诊断、检测行业的技术门槛较高以及用户的品牌意识较强,行业参与者需要有较强的技术和规模实力,整体行业集中度较高。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主销美国、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专业的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综合解决方案、汽车智能诊断和检测、TPMS(胎压监测系统)和ADAS(高级辅助驾驶系统)产品、相关软件云服务综合方案提供商。公司始终把自身放在国际竞技场上,和国际巨头同台竞技,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凭借持续的研发创新和全球化的运营,公司以发达的欧美汽车后市场为突破点,在成功占领发达市场和树立品牌知名度后,又逐步进入全球其他众多充满潜力的地区和市场,目前已发展成为全球汽车后市场智能综合诊断检测领域龙头企业之一。

未来,随着新能源车普及率的逐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相关维保服务产品及专业技术的配套需求将随之增加,为充电桩市场及新能源汽车后市场带来巨大的机遇。对于中国“出海”桩企来说,除了要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还要面对充电桩国际标准的争夺,由于欧美的汽车测试标准和法规相较于中国市场而言更为严苛,中国“桩企”出海要想获得海外市场认可,还需在当地解决充电桩安装、零部件维护等多方面的售后服务,因此对于出海“桩企”来说,需要更加成熟的技术支持以及更加丰富的海外市场拓展经验。这就要求中国出海“桩企”具备全球化布局及销售能力、拥有全球丰富的实车测试资源、并且真正具备扎实技术,才能立稳脚跟。

公司过去多年一直深耕海外市场,始终走高端化路线,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在欧美汽车后市场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因此凭借公司丰富的海外市场经验、品牌积累、中国企业的供应链优势以及充电桩产品突出的性能优势,公司交流充电桩产品2021年已获得欧标测试认证,并快速打入欧洲市场。未来,新能源业务将继续对标行业标杆企业,加速切入高质量的国际市场,充分发挥公司的全球化优势,实现稳定快速增长,致力于成为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服务产业的领跑者。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汽车行业变革浪潮已然扑面而来,随着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迅速走向规模化商用,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加快与汽车产业的融合,未来汽车及汽车后市场产业将形成以智能化、网联化、新能源化为载体创新驱动的商业模式,围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技术重构价值链,主要趋势和发展影响如下:

(1)智能网联化引领汽车行业变革,电子电气(“EE”)架构向集成式推进

随着汽车功能的不断增加,智能汽车或将延伸智能手机的升级趋势,通过 OTA 技术实现性能的提升与功能的拓展。在分布式架构阶段,整车功能的迭代主要依赖于 ECU 数量的累加来实现,而上百个功能各异的 ECU 均由不同的供应商所提供,其上层也均运行着不同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及软件,因此导致了汽车无法进行数据的有效传输及功能的集中处理。而在“软硬件共同定义时代”,汽车架构将演化至集中式的 EE 架构,域控制器的出现将集成大量 ECU功能,并推动软硬件以及通信架构进一步升级,使汽车具备 OTA 能力,以实现车载性能/功能的在线升级,从而有效缩短了汽车的迭代周期,并减少了线下召回的成本。

(2)新能源趋势催生不同汽车后市场服务需求

在碳排放压力下,目前全球已有多个国家或地区宣布燃油车禁售时间表,从时间节点来看,挪威及部分国家中心城市将于2025年最早禁燃,随着荷兰、德国、印度、英国等国家将于2030年集体禁燃,全球进入密集禁燃期。根据Bloomberg New Energy Finance预测,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将达到1100万辆,渗透率达到11%,同年燃油汽车销量将达到拐点,步入下行趋势;到2030年全球销量将继续攀升至3000万辆,渗透率达到28%;到2040年全球销量有望达到6000万辆,渗透率提升至55%。

随着新能源车普及率的逐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相关维保服务产品及专业技术的配套需求将随之增加,为充电桩市场及新能源汽车后市场带来巨大的机遇。

从欧美的充电桩市场来看,欧美的汽车测试标准和法规相较于中国市场而言更为严苛,中国“桩企”出海要想获得海外市场认可,还需在当地解决充电桩安装、零部件维护等多方面的售后服务,因此对于有丰富的海外市场拓展经验、全球化市场布局且品牌知名度高的中国桩企,有非常大的先发优势以及广阔的海外市场空间。

(3)国内汽车后市场发展利好独立后市场服务方

历经近20年高速发展后,中国汽车存量市场即将一跃成为全球最大单一市场,不断攀升的汽车保有量和平均车龄保证了中国后市场持续的增长潜力,也进一步加速了行业的变革与整合。根据德勤发布的《2020中国汽车后市场白皮书》,2025年中国汽车后市场规模将达到1.7万亿。国内车龄的老化将进一步加速其从4S店体系流失,利好第三方维保行业发展。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在2010-2018年间,我国保有期在5年以上的车辆占比呈逐年上升态势,保有期在5年以上的车辆占比从39%提升至47%,车龄的增长一方面将直接带来更多的维保需求,另一方面随着车龄突破质保期限,消费者对4S店体系的依赖性也会逐步降低,更多转向独立后市场服务方,为整体后市场尤其是独立后市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宁嘉慧持有公司28.90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且该部分股份全部归属李红京所有。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宁嘉慧持有公司28.90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且该部分股份全部归属李红京所有。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371.27万元,同比增长42.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873.62万元,同比增长1.3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红京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1、《关于授权管理层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红京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15、《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1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18、《2021年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报告》。

19、《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0、《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4:0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仁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㈠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㈡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㈢ 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9、《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12、《2021年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24.9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 “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及“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可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道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道通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道通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2022年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2年度根据需要分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押汇额度、信用证、抵押贷款等),额度总计不超过30亿元,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营业务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规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述

鉴于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公司的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

2、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交易。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外汇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业务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风险及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统称“财政部”)2021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及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决定根据相关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要求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

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以上要求,公司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发生的运输费用,原计入“销售费用”,现根据《实施问答》的规定,计入“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

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

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4、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 日起已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并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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