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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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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607版)

(上接605版)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如下图所示: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分为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两大类,相关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总体有三种研发模式:(1)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如智能装备业务领域的核心工艺装备和数字化运营系统,如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领域的所有关键技术和工艺等。(2)以客户为导向的研发开展模式。公司始终以技术为触点绑定客户,研发理念从自控产品核心技术向形成技术生态圈转化;同时灵活开展与客户联合研发模式,公司提供完整产品及灵活切分的合作边界,让客户在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技术生态圈下按自己的意愿成长发展,与客户形成强绑定。(3)整合外部资源开展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类、电气类、机加工类及辅材等。其中,对机械设备类、电气类原材料的采购,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订单,经过比价流程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签订采购合同进而进入供货流程;对于机加工类的采购,采购部根据生产所需向供应商定制采购,由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加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在选择供应商时,综合考虑其在产品质量、产品供应的稳定性、产品报价情况、产品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实力,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同时,公司在产品的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持续进行评价和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智能装备属于非标定制产品,生产计划按照具体项目的合同交货期来安排。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项目总体计划,项目执行部门拟定具体计划。公司机械设计团队和硬件设计团队针对具体项目设计方案图纸,同时由电气设计团队完成控制系统和软件的适用设计。根据项目计划和设计图纸,采购部完成物料采购,经设备制造、单元装配与调试、整线装配与集成、生产线调试、初验收等环节后,发货至客户现场并完成客户现场的装配调试,经客户试生产后予以终验收。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属于标准化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公司接受客户订单,由生产部门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智能装备业务的客户主要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系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制造的非标准化产品,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订单。单个项目合同签订流程一般为:承接项目前,公司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了解客户需求,制定项目规划方案;根据规划方案,制定技术方案,确保满足客户要求;结合客户的预算、项目成本、竞争对手情况等因素制定项目报价并参加客户组织的招投标;项目中标后,公司按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标准要求签订合同。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的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该产品为标准化产品。公司销售部门通过前期市场调研、拜访整车生产厂商等方式获取市场信息,整车生产厂商通过现场考核公司的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质量管理能力等,考核通过后公司进入整车生产厂商供应商体系。后续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具体车型对应的电机电控零部件批量供货资格。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智能装备行业发展阶段、基本特点及技术门槛

随着先进制造技术、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制造装备呈现出柔性化、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的特点,传统的制造装备升级换代为智能装备,制造业呈现出以智能工厂为载体、以网络互联为支撑的新形态,具备信息深度自感知、智慧优化自决策和精准控制自执行等功能,智能制造成为现今制造业发展的主流和方向。

智能装备的开发需要对产品及其制造工艺的深刻理解和认知,智能装备行业的发展需要产品和工艺大数据的支持。同时智能装备的开发需要智能技术和数字化手段的支持,这三个要素形成了智能装备行业的技术门槛。

(2)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行业发展阶段及技术门槛

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2021年开启爆发式增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有望突破500万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从2020年1月的2.4%提升至2021年12月的?19%,月销也超过50万大关,行业进入市场驱动阶段,渗透率有望加速提升。技术与产品方面,乘用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由三合一向多合一深度集成发展;同时,对于高性能乘用车电机水冷条件下和油冷条件下质量功率密度、体积功率密度和连续质量功率密度已基本达到2025年目标,行业的技术进步明显。未来,行业进一步突破的门槛主要集中在基于SIC半导体的高压控制技术与产品、扁线电机产品等的成熟应用推广。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于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领域,为客户提供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已成为汽车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的主流供应商。

在智能装备领域,公司凭借自身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配套服务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智能装备业务综合竞争力和市占率一直位居国内前列。在汽车车身智能连接领域,公司拥有先进的试验验证平台,积累了丰富的工艺库与知识库,建立了完善的项目技术、管理与实施标准,可以为客户提供从方案规划、模拟仿真、设计开发、项目管理、集成实施到服务与优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在复合材料轻量化车身连接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已获得英国捷豹路虎、特斯拉、蔚来汽车、上汽大众等多个轻量化车身智能连接生产线订单,公司已具备与海外竞争对手进行竞争并取得订单的能力。在汽车动力总成智能装测领域,公司掌握了多项关键核心装备的制造技术,很好地保障、完善了我国汽车动力总成自主研发、设计、制造产业链体系,提升了国内汽车动力总成装配测试智能制造水平。

在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业务领域,公司建立了全系列的研发、验证、生产、检测等平台。公司产品应用覆盖纯电动乘用车、商用车,混合动力乘用车等领域。凭借公司在智能装备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自主开发了电机定子、转子、电机总成、控制器、集成式电驱动系统等产品的智能装测生产线,建立了基于 IATF16949 体系的制造和供应系统。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已批量应用于东风本田、广汽本田、东风汽车、VINFAST、江淮汽车、奇瑞汽车、江铃新能源等整车厂商,并持续获得系列优秀客户定点。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装备领域

智能装备是一种集机械系统、电气控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等多种技术于一体,能够减少生产过程对人力劳动的依赖,显著提高生产精度、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率的设备,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医疗器械制造、仓储物流等多个领域。随着先进制造技术、计算机科学、数字化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生产装备出现柔性化、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的特点,传统的生产装备升级换代为智能装备,制造业呈现出以智能工厂为载体、以网络互联为支撑的新形态,具备信息深度自感知、智慧优化自决策和精准控制自执行等功能,智能制造成为现今制造业发展的主流和方向。

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速下,全球范围看,轻量化车身技术、一体式压铸技术、乃至滑板底盘是全球汽车智能装备行业未来将逐步衍生的新兴技术。目前智能装备制造跨国企业主要集中在美国、德国和日本,且产业集中度较高,从企业战略发展来看,基于智能装备制造领域成熟性与垄断性,差异化、系统化和垂直并购是该领域企业追求技术优势增长及市场规模扩张最常见的模式,领先的企业着眼于全球市场网络,形成了全球化的创新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服务布局,以保持其领先地位。

我国的智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深度和广度正逐步提升,以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智能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新型传感器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智能装备实现突破,行业内部分产品已经在技术标准、稳定性、可靠性上已能与国外品牌展开竞争,并且在进口替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领域

根据机构预测,预计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在市场化的驱动力下超过800-1000万辆,带动电机电控零部件市场超400-500亿元。另外,新兴势力如小米、滴滴等从自身生态出发拥抱新能源汽车蓝海,纷纷跨界入局造车,并给出激进量产计划;新兴势力对其快速量产、迅速成功和长期稳定的诉求对电机电控零部件供应商的技术前瞻性、开发敏捷性 (尤其软件) 及供应能力提出高要求。电机电控技术经过数年发展,跟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爆发,将从早期的单一同质化产品向技术驱动型市场发展。车型方面,预计未来A00级随市场下沉将保持主导地位,同时A级车作为出行刚需、B级车随着消费水平提升也将共同推动新能源市场增长;低级别车型电机电控零部件将进一步走向成本导向,而B级车将开始普遍搭载具备新一代技术的电机电控零部件;随着不同类型的主机厂在新能源市场进一步深耕,其对基础能力亦将逐渐提出更高要求,以筛选更具长远竞争力的电机电控零部件供应商。另外,油冷、扁线、高压、碳化硅等新技术已成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确定性趋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12,279.70万元,同比增长42.0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63.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752.11万元,同比增长20.92%。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58,755.68万元,较期初增长117.4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51,438.20万元,较期初增长177.3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18.35元,较期初增长108.0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年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现场方式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

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2年5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249007

邮箱:ir@jee-cn.com

联系人:王淑旺、朱文杰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18号”文同意,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6.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98,436,816.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77,063,183.9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7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含补充营运资金)13,089,069.95元;(2)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390,000,000.00元;(3)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18,689,056.61元(此金额已包含在发行费用98,436,816.04元中);(4)收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2,788,412.25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079,551,535.69元,其中含尚未支付或者已支付尚未完成置换的发行费用2,789,009.43元(此金额已包含在发行费用98,436,816.04元中);由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累计利息收益2,788,412.2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城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补充营运资金账户余额为尚未支付或者已支付尚未完成置换的发行费用以及由该部分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人民币403,089,069.95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尚未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因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安徽巨一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467号)认为:巨一科技202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巨一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巨一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巨一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巨一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每人12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办理五险一金。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2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办理五险一金。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董事的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与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2021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633,45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25,359,974.25元。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7,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1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46%;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情况和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情况和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俞琦先生、申启乡先生、马文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俞琦先生、申启乡先生、马文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⑦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

⑧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关联董事俞琦先生、申启乡先生、马文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学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权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公司全体监事通过积极出席报告期内各次监事会、股东大会,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等方式,认真勤勉地履行法律和股东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决策程序、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成果。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经营环境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的行政职务和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2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考核管理办法的所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1.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巨一科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633,45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25,359,974.25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7,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1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46%;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经营环境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