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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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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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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姚丽花女士,财务总监陈平先生、董事会秘书柴菊竹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15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小明先生、涂必胜先生、张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了满足公司后期的项目资金需求,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担保预计授权事项时为止,公司对合并报表体系内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含合并体系内控股的孙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事项时为止,公司对合并报表体系内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借款利率在当年期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设定(含税),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资助情况作出决策、签署具体的文件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2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融资额度授权事项时为止,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具体以实际融资金额为准)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2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2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事项时为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个人独资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6,5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做出决策并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2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分别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祝昌人先生、姚丽花女士、周金海先生、乜标先生、朱仁华先生、黄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于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当日就任,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完成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陈小明先生、张明先生、涂必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于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当日就任,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完成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6,250万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的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 上述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2022年度公司决定对公司报表合并体系内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含合并体系内控股的孙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担保预计授权事项时为止。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此外,本次担保预计的被担保对象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1.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后,经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白水县仓颉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仓颉庙中华上古文化园(一期)PPP项目合作合同》,并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2.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关于重大工程PPP项目的预成交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公司为该项目成交单位。后经2017年7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政府方菏泽市牡丹区环境保护局签署《菏泽市牡丹区七里河(安兴河)人工湿地工程PPP项目合作合同》,并成立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资溪元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披露《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后经2018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资溪县泰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资溪县(嵩市)有机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建设工程PPP项目投资协议》,并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资溪元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上述3家公司均为公司项目中标后与出资方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的公司,担保事项都经过公司审议通过。且公司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多为公司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成立的特殊目的的SPV公司(项目公司),上述项目尚未进入运营期,SPV公司(项目公司)未产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公司作为其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的业务承揽方,SPV公司的顺利项目融资有利于其顺利支付公司的设计施工等款项,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拟向浙越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1%的股权,购买价格为26,01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作为公司在休闲旅游业务领域的拓展和转型升级,形成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公司对旅游产业的运营能力,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3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因融资需求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签署的协议确定。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大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将另行公告并披露具体信息。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安排和实际情况需要,在对外融资时需公司对其融资给予连带责任保障或其他的增信支持,有利于筹措资金和开展业务;且被担保子公司也都是公司合并报表体系内公司,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22年度提供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88%;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以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制度情况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以及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性梳理与修改。

一、《公司章程》具体的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及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相关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拟对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与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当日就任,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完成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两名,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当日就职,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完成前仍由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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