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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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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1版)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提名祝昌人先生、姚丽花女士、周金海先生、黄蓉女士、乜标先生、朱仁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提名陈小明先生、张明先生、涂必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候选人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所提名的上述候选人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祝昌人先生、姚丽花女士、周金海先生、黄蓉女士、乜标先生、朱仁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陈小明先生、张明先生、涂必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同意将本次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应玉莲女士、何姗女士(简历见附件二)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余建飞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祝昌人先生:男,1967年,项目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元成股份董事、董事长。于1999年创办元成有限,历任元成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祝昌人先生同时担任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浙江越龙山旅游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元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品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元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5年4月至今,祝昌人先生担任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目前,同时担任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元成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祝昌人先生为杭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杭州市国内来杭投资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2)姚丽花女士:女,1981 年,项目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元成股份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历任元成股份资本运营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杭州锦江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助理、杭州国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杭州原创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骏龙包装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目前,姚丽花女士同时担任浙江元森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理润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3)周金海先生:男,1968 年,项目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元成股份董事、副总经理、金湖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菏泽元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金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监事。历任元成有限项目经理、经理。曾任杭州大光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4)黄蓉女士:1985年,中国国籍,硕士学历。现任元成股份副总经理、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历任元成股份经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目前,黄蓉女士同时担任浙江格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景德镇三宝瓷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元森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大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杭州网若邻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助理、阳光保险浙江分公司银行保险部专员、宣城华利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浙江悍马光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5)乜标先生:男,1963 年,项目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现任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元成股份董事。历任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MBA教育中心任副主任、MBA学院副院长、院长;研究生院院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乜标先生为浙江省行为科学会常务理事、浙商博物馆理事。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6)朱仁华先生:男,1964 年,汉族,硕士学历,高级记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之江商学院执行院长、之江商学(杭州)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之江加速器(杭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之江数创(平湖)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经理、之江百人会(杭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九淼商务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赛丽鸿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红色好故事(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元成股份董事。曾任浙江日报农村部记者、浙江日报经济周刊部副主任、浙江日报农村部副主任、浙江日报教科部主任、浙江日报采访中心副主任兼经济部主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商杂志董事长、总经理、总编辑;2011年至2016年任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浙商杂志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至2018年2月任浙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浙商发展研究院秘书长、浙商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小明先生:男,1967 年,汉族,本科学历,三级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兼任元成股份独立董事、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嘉兴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职员。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2) 涂必胜先生:男,1964 年,硕士,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副教授,兼任元成股份独立董事、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玺匠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3) 张明先生:男,1982年,汉族,博士学历,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国计量大学环境工程系副教授,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澳大利亚)访问学者,SCI 期刊《EnvironmentalGeochemistry and Health》副主编,兼任元成股份独立董事。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附件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应玉莲女士:1983年,汉族,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元成股份监事会主席、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历任元成股份预算部职员、成本控制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务管控部经理、成本控制管理中心总经理。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2)何姗女士:1986年,汉族,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现任元成股份监事。历任元成有限养护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办公室主任。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3)余建飞先生:1978年,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元成股份监事、A级项目经理。历任元成股份项目经理、工程项目事业部总经理。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8,954,538.9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1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54,984,124.44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8,932,171.93元。

鉴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为综合性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等领域提供规划策划、设计施工、投资运营等服务的产业链一体化综合服务商,积极响应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原则,围绕以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为核心领域,以规划、策划和设计为引领,以产业投资为发展积极拓展相关业务并组织实施,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于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景观工程、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高端休闲旅游度假工程等项目。公司属于资金驱动型行业,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等生态环境建设大背景下,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积极进行业务拓展,未来公司仍需有充裕合理的现金流作为保障。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根据公司目前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在项目施工前期需要垫付相应工程支出再按合同约定逐步收回工程款项,若所承接的项目规模大则回款周期也会延长。由于需要投入完成一定工程量后才能申请款项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相当比例的回款支付需要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普遍存在先垫资投入再回款,减少利润分配的比例将资金投入到经营中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发展。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292.94万元,同比下降19.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5.45万元,同比下降47.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14.03万元,同比下降49.83%。

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同时考虑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充裕的现金流将有利于公司将在手订单转化成收入和实现相关的利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目前公司发展正处于成长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综合考虑业务拓展、未来经营发展等因素,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重大项目支出、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控股非全资子公司。

● 资助金额: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

● 上述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借款利率在当年期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设定(含税),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事项时为止,在此期限内在总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资助情况作出决策、签署具体的文件协议等。

本次财务资助为满足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其正常业务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注:(1)上述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本次财务资助对象还包括本次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溪元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分别为1,116.60 万元、5,020 万元、1,958.60 万元、0万元、0万元。

(二)资助对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2、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事项时为止

3、借款年利率:在当年期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设定(含税)

4、用途:满足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以上内容以具体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体系内子公司,其经营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下属企业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下属企业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其正常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费率定价公允。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提供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为不超过10,000万元(不含本次审议财务资助金额),累计余额为8,09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73%。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2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日常经营情况和投资预测,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不超过10亿元(具体以实际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如下:

一、前次授权事项的概况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1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本次授权事项的概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融资额度事项时为止,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具体以实际融资金额为准)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上述融资及借款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及2022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在2022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的独资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龙山旅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额度内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做出决策并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3、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2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祝昌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事项时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主要是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系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易情况进行适时适当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关联交易适时适当调整,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的独资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2.25%股权的参股公司,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及谨慎性判断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名称: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浙江省兰溪市梅江镇中兴路36号

(4)法定代表人:洪忠喜

(5)注册资本:柒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3年9月4日

(7)营业期限:2013年9月4日至2063年9月3日

(8)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农业项目开发,实业投资,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旅游管理服务,摄影、展览服务,会议服务,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日用品、工艺品(除文物)、服饰的销售,食品经营(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越龙山旅游现有股权结构情况:浙江越龙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2.25%股权;赛石集团有限公司16.75%股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与越龙山旅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的正常经营行为,预计主要内容为房建工程、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工程及房建设计、景观设计等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日常交易事项。

1、工程定价政策:

工程计价按以下计价标准计取:

1.1 房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1.2 古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1.3 市政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

1.4 景观部分(园建、配套建筑、园林小品等)定额套用优先依次为《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1.5 上述范围之外的工程计价,将以市场平均水平和公司承揽其他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计价水平相平衡的原则计取,以保障相关计价的合理公允。

2、设计定价政策:

2.1 建筑规划设计计费标准

2.2 景观规划、市政设计、室内设计设计计费标准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精神计取,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一定下浮进行取费,在具体合同中双方予以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审议批准相关合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对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公司发展所需有其必要性,且相关计价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有其公允性,该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相关的竞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取得,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另一方面该业务的取得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合理性,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大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王红雯、郑梦樵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姚名欢出席会议;公司其余高管全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共有8项议案,5号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1号、2号、3号、4号、6号、7号、8号为普通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其中8号议案采用了累计投票表决方式。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号,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2,500,000股。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正良 唐松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2-013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