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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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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5版)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 2019-2021年签署博腾股份、万里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复核锋龙股份、永创智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19-2021年签署博腾股份、万里股份、川仪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3]: 2019-2021年签署贵航股份、永新光学、公牛集团、福斯特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渝三峡、华康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71万元。系按照天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费用合计71万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与上期相同。

二、拟续聘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2021年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合其在公司历年审计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与专业能力,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26 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6,603,635.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677,475.34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167,747.53元后,2021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67,648,200.55元。

公司拟以2022年3月31日的股本151,201,4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570,044.14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3.6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69%,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合《公司章程》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及考虑对广大投资者进行回报,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正川永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作为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正川股份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将不断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完善和修订,梳理和优化各项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加强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通过有效内控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6,603,635.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677,475.34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167,747.53元后,2021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67,648,200.55元。

公司拟以2022年3月31日的股本151,201,4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570,044.14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3.69%。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编制完成,具体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完成2022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2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列报进行调整,从原来计入“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监事会议事规则》

(4)《独立董事制度》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6)《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9)《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0)《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1)《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12)《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13)《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5)《总经理工作细则》

(16)《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7)《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

(1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9)《重大事项披露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第1项-第9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议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59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32元,共计募集资金38,664.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330.0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6,333.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63.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670.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34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195.2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万元,本期信用证到期后信用证保证金退回,因设备未达合同约定要求与供应商协商后不再支付,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40,5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52.8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0,047.1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1.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80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8-10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05.1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4,396,514.13元;公司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并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17年8月18日,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四方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1]:该项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0月注销。

[注2]:该项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3月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下设的虚拟子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1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1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204.5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研发基地一期项目8,606.08万元,生产及配料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1,598.42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320号《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6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786.96万元,其中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目4,565.43万元,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221.53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8-265号《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7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余额10,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0月27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余募集资金6,304,407.56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正川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正川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正川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研发基地一期项目2021年度投入金额为负数,系以前年度开立信用证缴纳的保证金已作为项目投入列示,本期信用证到期后信用证保证金退回,因设备未达合同约定要求与供应商协商后不再支付

[注2]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研发基地一期项目本期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品种为硼硅注射剂瓶,计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时按照该产品本期收入的占比分摊期间费用

附件1-2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及质押融资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和依据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二、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405,000,000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24号文同意,公司4.0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6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川转债”,债券代码“11362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正川转债”自2021年11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自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68,000元“正川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442股。公司总股本由151,200,000股变更为151,201,442股,注册资本由151,200,000元变更为151,201,442元。

三、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注:《公司章程》里的条款和序号根据本修订案及最新的法律、法规条款规定依次做出相应的变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前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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