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4版)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公告编号:临2022-019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均为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17,1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500.00万元,较上年年末预计新增担保额度11,6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技改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本公司及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贷款、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17,100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年末增加担保额度11,6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青海青重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二路北段24号

(2)法定代表人:罗春刚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制造与销售:机床及其他机械设备修理;对外协作加工;备品备件生产;机电产品设备及配件批零;工具制造;木材加工;技术咨询及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6)财务状况:截止到2021年 12 月 31 日,青海青重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额20,538.39万元,负债总额11,641.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68%,2021年营业收入为16,010.59万元,净利润为-1,109.32万元。

2、被担保人的名称: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二路北段24号

(2)法定代表人:冯刚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

(4)经营范围:高科技产品、齿轮、变速箱产品开发、制造;石油机械、工程机械、煤碳机械、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对外协作加工;设备修理改造(特种设备除外);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6)财务状况: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19,062.61万元,负债总额14,815.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72%。2021年营业收入为4,374.92万元,净利润为-1,394.32万元。

3、被担保人的名称: 青海聚能热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二路北段24号

(2)法定代表人:黄宝宏

(3)注册资本:2,700万元

(4)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热处理产品生产与销售;金属材料内部组织分析、性能试验、成分鉴定、技术咨询;热处理设备维修和改造;机电产品及配件经营;钢材、有色金属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5)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6)财务状况:截止到2021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5,674.85万元,负债总额4,621.72万元,资产负债率81.44%。2021年营业收入为595.90万元,净利润为-89.33万元。

4、被担保人的名称: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砺江路11号

(2)法定代表人:肖倩影

(3)注册资本:7,000万元

(4)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6)财务状况:截止到2021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34,667.06万元,负债总额25,536.40万元,资产负债率73.66%,2021年营业收入为29,991.07万元,净利润为-115.32万元。

5、被担保人的名称: 广州市捷创金属机械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砺江路

(2)法定代表人:肖倩影

(3)注册资本:54.7万元

(4)经营范围: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印刷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6)财务状况:截止到2021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2,169.62万元,负债总额1,627.30万元,资产负债率75.00%。2021年营业收入为1,618.87万元,净利润为26.20万元。

6、被担保人的名称: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10号(厂房一)四楼

(2)法定代表人:陈文才

(3)注册资本:8,000万元

(4)经营范围:日用家电设备零售;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灯光设备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服务;体育赛事运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体育运动咨询服务;体育项目投资与管理;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广告业;文艺创作服务;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家用视听设备零售;运动场馆服务(游泳馆除外);社区、街心公园、公园等运动场所的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体育设备、器材出租;艺(美)术创作服务;舞台安装、搭建服务;照明灯光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家用电器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演出经纪代理服务;营业性文艺表演;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

(5)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6)财务状况(单体报表):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30,080.86万元,负债总额17,386.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80%。2021年营业收入为26,430.79万元,净利润为3,520.73万元。

7、被担保人的名称:青海青一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二路北段24号青海华鼎装备制造园5号厂房东侧二楼201办公室

(2)法定代表人:翟青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经营范围:高科技机械产品开发、制造;数控机床、加工中心、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销售;机电设备制造、改造、修配及技术咨询服务;机床安装调试;机械设备维修、改造、租赁;机械材料、机械设备、工程塑料、边角料销售;停车服务、住宿(此项凭许可有效期经营)、房屋租赁;出口各类机床、机电产品及本企业其他自产产品和技术;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铺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经营进料加工;陶瓷制品、玻璃制品、抛光石、人造金刚石加工(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6)财务状况: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青海青一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5,664.72万元,负债总额5,471.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58%,2021年营业收入为3,399.41万元,净利润为-186.7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担保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董事会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且在不超过累计担保总额前提下调节各全资(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金额。本担保额度在担保期内及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办理担保事宜均为有效,公司将在上述提供的融资担保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5.25%,无逾期担保情况。

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均将履行反担保措施。故此,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该等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均将履行反担保措施。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该等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17,100万元)。有利于增强子公司融资能力,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担保不会追加公司额外的风险,同意按规定将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批准之后,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公告编号:临2022-02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

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补充内容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收入准则实施问答》,2021年将运输费用562.97万元从销售费用调整为营业成本列报,不影响损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一致,自2022年4月26日起,本公司新增兴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和赎回等销售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通过兴业银行申购、赎回指定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合法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三、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f.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兴业银行银银平台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银银平台协商一致,自2022年4月26日起,本公司新增兴业银行银银平台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和赎回等销售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通过兴业银行银银平台申购、赎回指定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合法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三、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兴业银行银银平台

网址:https://f.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上接676版)

四、本次修订的其他相关制度

上述制度,第1-9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33号正川永成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二) 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委托范围。

(三) 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四) 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33号正川永成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五)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请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详阅会议登记方法,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出席会议。

(三) 联系人:刘茜微

联系电话:023-68349898 传真:023-68349866

邮政编码:400700 邮箱:zxzq@cqzcjt.com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正川永成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李正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编制完成。

具体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6,603,635.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677,475.34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167,747.53元后,2021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67,648,200.55元。

公司拟以2022年3月31日的股本151,201,4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570,044.14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3.69%。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完成2022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列报进行调整,从原来计入“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监事会议事规则》

(4)《独立董事制度》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6)《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9)《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0)《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1)《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12)《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13)《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5)《总经理工作细则》

(16)《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7)《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

(1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9)《重大事项披露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第1项-第9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