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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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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6版)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欧珂药业总经理谢晓锋先生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均基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是依据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帮助,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是依据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帮助,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预计事项。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3. 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7057 债券简称:盘龙转债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2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13.00、提案14.00、提案15.00以及提案16.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11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杰

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029-83592658

联系电子邮箱:1970wujie@163.com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参加本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4”,投票简称为“盘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签字。本人/本公司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表示。

2.若本授权委托书没有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对某议案投票同意、否决或者弃权。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时签署之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11日17: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上接707版)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进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易江梅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萍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该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该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鉴于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重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能够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该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十一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2-20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9年6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新能源”)、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销售”)及海马销售的子公司郑州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新能源销售”)与金融机构签订《资金池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根据资产池业务的相关约定,上述公司将在该业务中进行相互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现根据该合作协议业务需要,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合作协议中其他成员单位的代表,拟与该金融机构签订《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7月17日

3.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89号

4.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5.注册资本:431,578万元

6.经营范围:工业园开发建设;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开发、试制试验、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机械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专营及化学危险品除外)、家用电器、农副土特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汽车安全检验服务。

7.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海马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

8.经查询,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25,257.60万元,负债总额为235,051.88万元,净资产为290,205.7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 48,157.00万元,利润总额为-7,711.47万元,净利润为-3,166.51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16,038.47万元,负债总额为214,718.12万元,净资产为301,320.35 万元。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336.55 万元,利润总额为12,327.56万元,净利润为11,150.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海马新能源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0年1月7日

3.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89号

4.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5.注册资本:86,600万元

6.经营范围:汽车制造及改装、汽车底盘制造,汽车维修技术咨询、售后服务;汽车及配件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汽车及发动机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及应经审批方可经营而未获批准的项目不得经营)

7.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海马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海马新能源100%股权。

8.经查询,海马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马新能源的资产总额为18,114.49万元,负债总额为10,143.23万元,净资产为7,971.26 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7,540.98万元,利润总额为-2,514.81万元,净利润为 -2,514.81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马新能源的资产总额为19,514.10万元,负债总额为11,764.38万元,净资产为7,749.72万元。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1.28万元,利润总额为-221.54 万元,净利润为-221.5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海马销售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2月2日

3.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89号

4.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海马品牌汽车、福仕达品牌汽车,奥路卡品牌汽车,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机械产品、工具器具、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建筑材料的销售、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7.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海马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海马销售100%股权。

8.经查询,海马销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马销售的资产总额为42,387.19万元,负债总额为37,290.96万元,净资产为5,096.2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6,267.05万元,利润总额为-142.88万元,净利润为 -142.88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马销售的资产总额为37,992.01万元,负债总额为33,368.76万元,净资产为4,623.25万元。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2,237.06万元,利润总额为-472.98万元,净利润为-472.9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海马新能源销售的基本情况

1.名称:郑州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7月15日

3.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89号

4.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经营范围:汽车、新能源动力汽车模块系统零部件销售;汽车租赁;汽车装饰;二手车销售;停车场管理;充电桩安装及运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务及礼仪服务。

7.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海马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海马销售100%股权,海马销售持有海马新能源销售100%股权。

8.经查询,海马新能源销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马新能源销售的资产总额为900.19万元,负债总额为6,772.36万元,净资产为-5,872.1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921.83万元,利润总额为-369.63万元,净利润为-369.63 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马新能源销售的资产总额为973.48万元,负债总额6,857.22万元,净资产为-5,883.74万元。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61.17万元,利润总额为-11.57万元,净利润为 -11.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同意以资产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债务人依债权债务合同与质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

(二)如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所在企业集团在金融机构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的,则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的资产池融资额度,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进行计算与分配调剂。

(三)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作为出质人同意以其资产质押池内全部质物及资产池保证金为海马汽车有限公司(若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所在企业集团在金融机构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的,则此处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指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在金融机构处办理融资业务而实际形成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上述资产池融资额度限额(若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所在企业集团在金融机构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的,则此处指集团资产池融资额度限额)的各类债务提供担保。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资产池融资额度内,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循环办理资产池融资业务。

(五)当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所在企业集团在金融机构办理资产池融资业务时,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作为集团主办单位可以为其成员单位分配资产池融资额度,并可根据需要通过金融机构网银系统或金融机构网点对各成员单位的资产池融资额度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2-21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897,557,813.7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897,557,813.78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644,636,426.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一)基于对行业发展及自身情况的分析判断,公司自2017年起深入实施品类战略,推进战略新产品研发及营销模式创新。前期,由于研发与创新处于投入阶段,战略产品落地及新营销体系建设效果尚未完全显现,公司经营出现较大亏损。

(二)为应对公司经营颓势并进一步聚焦战略产品及项目,公司经过减值测试及聘请专业机构评估,对闲置资产、停产车型、积压存货、库存整车等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准备,对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芯片短缺、出口贸易争端、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汽车产品产销量未达预期,导致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三、应对措施

为扭转前期经营颓势,公司在客观分析自身所处环境及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关发展战略,并将在实际经营中坚定执行既定战略,力争早日实现公司重振。

(一)经营基础

经过前期艰难调整与转型,至2021年,公司品类战略相关创新与改革成果正在逐步落地,战略产品海马7X自投放以来市场表现良好,电商直销营销体系初具规模并持续发力,海外市场克服疫情不利影响逆势突破,资产结构经近年持续调整愈发健康优良。基于前述成果,公司已夯实经营基础,并为实现企业重振做好充分准备。

(二)发展战略

作为海南自贸港唯一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公司将依托“第四次创业”核心技术积累和海南自贸港建设契机,在发展方向上,上游探索车用绿色能源供应,下游探索自营绿色出行服务,于海南打造全产业链绿色汽车生态;在产品创新上,围绕国家新能源汽车“三纵三横”研发布局,在智能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氢能汽车等领域持续创新;在国内市场方面,依托海马7X大单品等系列产品,深耕细分市场;在海外市场方面,立足海南自贸港对外贸易及投资领域相关优惠政策,深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在开放合作方面,积极以开放态度、创新方式,联合战略伙伴合作推进相关项目。

(三)2022年经营计划

1.战略执行方面。在稳步推进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的基础上,立足海南自贸港资源禀赋和场景优势,联合战略伙伴共同在海南推进全产业链绿色汽车生态建设;践行“碳达峰 碳中和”国家战略,抓住海南自贸港建设契机,打造低碳排放产业链示范工程,推进氢能汽车产业化。与此同时,坚持开放态度,积极探索、推进对外合作;继续坚决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不断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

2.产品与技术方面。持续发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氢能汽车和智能汽车等创新技术领域研发,提升产品科技水平与智能水平。纯电动汽车7E计划于2022年第四季度投放市场;第三代氢能汽车计划于2022年开展模拟示范运营,2023年具备产业化条件。通过新一代智能纯电动汽车,智能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800KM长续航氢能汽车等产品研发,完成公司向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赛道的转换。

3.国内市场方面。持续深耕海南和河南等原点市场,布局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市场。在总结前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坚定品类营销思想,创新营销方法,推进全员营销到全民营销;坚持执行一口价,聚焦有购买力客户;落实服务先行,进一步完善售后服务流程和标准。

4.海外市场方面。进一步推进“国际战略”,争取实现海外市场销量跨越式增长。以海南自贸港建设和RCEP为契机,进一步开拓“一带一路”等沿线市场,扩大国际市场版图。同时,海马8S、7X等产品陆续投放到中东、东南亚等市场,进一步丰富出口产品线。此外,在深耕海外重点市场的同时,不断创新出口模式,实现从“走出去”到“走进去”,深度捆绑公司与海外合作商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海马品牌在海外市场的势能。

5.其他方面。一是努力实现管理团队年轻化,全面提升劳动人事效率,全面提升员工收入;二是成立自营汽车零部件公司,加强零部件自制,优化供应商体系,重振供应链。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