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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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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82 公司简称:新钢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以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新钢股份全体股东(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国内外钢铁行业情况。

1、宏观经济形势。2021年,全球经济从疫情中开始复苏,但随着新变异毒株的出现,疫情的持续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各国防疫政策差异以及疫苗接种水平不同,造成全球经济复苏呈现不均衡分化趋势。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持续的疫情冲击,中国政府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针对性,注重宏观政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运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114.37万亿元,同比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经济增速继续位居世界前列,但中国经济稳定恢复与压力共存。

2、钢铁行业形势。世界钢铁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粗钢产量19.51亿吨,同比增长3.7%。产钢量前三名国家未发生变化,仍然为中国、印度和日本。其中,中国粗钢产量10.33亿吨,同比下降3%,占全球粗钢产量的份额的53.0%、较上一年度减少4.7个百分点。

2021年,我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为钢铁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钢铁行业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双碳政策要求,采暖季错峰生产,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及智能制造等举措,为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期钢铁企业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坚决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积极维护供需平衡,行业运行总体较好,但钢企生产经营绩效出现分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粗钢产量前高后低,累计实现同比下降。上半年,受国内外需求拉动,钢铁企业充分释放产能,上半年累计粗钢产量5.63亿吨,同比增长11.80%,创同期历史新高,形成了产销两旺的局面。下半年,随着国家调控政策的落实,钢铁产量过快增长得到有效遏制,下半年钢月产量连续6个月环比下降;全年累计粗钢产量10.33亿吨,同比减少约3200万吨,下降3.0%。累计粗钢表观消费量约9.92亿吨,同比下降5.3%。

二是钢材价格先扬后抑,原燃料价格震荡偏强。上半年受铁矿石、焦煤等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上半年钢材价格一路走高,5月中旬国内钢材综合价格指数达到174.81点,创历史新高。随后钢材价格高位回调,尤其是四季度以来,受需求减少等影响,钢材价格大幅下滑。至2021年末,国内钢材综合价格指数131.70点,较2021年最高点下降24.7%。全年平均指数为142.03点,同比上涨36.46点。

主要原燃料价格表现强于钢材,上半年进口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5月12日达到历史最高点230.59美元/吨,极大偏离了供需基本面,严重影响了钢铁行业稳定运行。下半年随着钢铁产量下降带动铁矿石需求减少,铁矿石价格明显回落。全年累计进口铁矿石11.2亿吨,同比下降3.9%,均价为164美元/吨,同比上涨55.3%。焦煤、冶金焦、废钢等原燃料价格也有较大幅度的上涨。

三是钢材出口总量高于去年,下半年逐月回落。受国外需求恢复较快、国际钢材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3、4月份我国钢材出口量快速提升。随着钢铁产品进出口政策的调整,下半年钢材出口呈逐月量减价升的态势,8月份起,钢材出口价格连续4个月高于进口价格,表明我国钢材进出口结构在持续优化。全年累计出口钢材6690万吨,同比增长24.6%;累计进口钢材1427万吨,同比下降29.5%。

四是“双碳”目标引领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双碳政策背景下,钢铁行业低碳工作推进委员会应运而生,行业龙头企业率先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一批钢铁企业在探索低碳冶金新工艺中有所突破。钢铁企业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21年底已有34家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公示。部分钢企全方位深化节能减排,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

五是铁素资源供给及结构逐步优化。随着废钢使用量增加和国内铁矿生产保持稳定,我国铁素资源供给及结构逐步优化。2020年,我国进口铁矿11.7亿吨,国产铁精粉2.71亿吨,废钢消耗量2.3亿吨,对钢产量的贡献率分别为62%、15%和20%,铁合金为3%。国产矿和废钢贡献率合计为35%。去年前10个月,进口铁矿石、国产铁矿石、废钢,对钢产量的贡献率分别为60%、15%和22%,铁合金为3%。国产矿和废钢贡献率合计为37%,比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

当前,我国钢铁工业已由增量发展进入存量优化阶段,钢铁工业将着力全面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发展水平,力争实现结构优化、集约低碳、智慧运营、绿色可持续目标。

(二)公司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我国重要的钢铁生产商和制造商,具备年产1000万吨钢配套生产能力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产业覆盖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及延伸加工等领域。经过长期的发展,目前公司拥有先进的高速线棒材、冷热轧薄板、宽厚板、优特钢、无取向硅钢、钢绞线、钢丝等多条生产线,主要经营冷热轧薄板、中厚板、线棒材、优特钢、电工钢、金属制品等优质钢材产品,公司产品结构合理、品种齐全,形成了板材为主,特色鲜明的产品结构,公司优质板材生产能力达到700万吨/年,是我国重要优质板材生产基地。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油气装备、航空、铁路、汽车家电、造船、海洋工程、建筑、桥梁高建结构、工程机械、新能源等领域及国家重点工程,产品远销美国、欧盟、日本、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三)经营模式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坚持精品战略,以“管理极简、规模极致、消耗极限”为指引,实现集中销售、建立产销研联动机制,奋力建设市场认可、用户满意、社会认同的一流竞争力钢铁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提供钢铁精品、钢铁技术服务,获取业务收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第三节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为920.81万吨、1013.79万吨、977.0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0.97%、8.08%、7.48%。实现营业收入1049.13亿元,同比增长44.88%;实现净利润44.70亿元,同比增长62.84%。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04月13日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郜学先生、胡晓东女士、孟祥云女士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具体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新钢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352.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一次性计提相关费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一次性计提相关费用,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计提相关费用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为企业创造稳定发展环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一次性计提费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内部资源,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本次组织机构调整符合公司管理极简、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及资产整合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钢铁主业,增强公司钢铁主业经营实力,同意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控股的新旭特材相关股权及电弧炉炼钢产能;并将公司从事贸易、工程建设及检维修业务的相关子企业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步稳妥推进业务调整及资产整合工作。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21年度报告正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04月13日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具体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该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项目建设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公司与关联方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一次性计提相关费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一次性计提相关费用,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计提相关费用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为企业创造稳定发展环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及资产整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额度及期限: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为5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24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经营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2021年5月11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理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经营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最高余额没有超过授权额度,已到期的投资理财均按期收回本息,收益均符合预期,公司尚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余额190,000万元。

二、2022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闲置自有资金购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理财资金的最高余额。

(二)投资品种。公司选择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债券质押式回购、收益凭证,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票、金融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券商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等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三)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由公司经营财务部牵头负责办理投资活动相关事宜。下属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按其内部决策流程办理投资活动相关事宜。

(五)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额度滚动使用。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将自身实际需求,甄选优质金融机构发行产品,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产品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投资理财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投资理财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等其它因素影响,公司投资理财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理财风险:

1、公司和各级子公司将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和各级子公司优先选择购买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关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投资理财业务日常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益平,199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全,199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利忠,199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8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格与服务质量确定。授权管理层根据其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2022年度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8日、2021年5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其他董事表决一致通过,独立发表了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回避表决该议案,其他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日常性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注:1.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详见附件1。

2.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较年初预计偏高主要系原材料及钢材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二、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含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对本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购买原燃材料和动力、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等业务。

注: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细分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原因分析详见附件2。

三、主要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方是新钢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中新钢集团是新钢股份的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为新钢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二)主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建荣;注册资本:370,478.09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钢铁产品经营销售等业务。新钢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2.新钢(海南洋浦)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荣林;注册资本:5,030万元;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区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钢材、金属制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的销售,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矿产品、工矿备品、备件、橡胶及其制品的销售,黑色金属加工、配送、装卸、仓储服务,废旧金属、金属材料回收与销售等。

3.新余新钢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三芽;注册资本:20,330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良山镇。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钢材,钢坯,钢锭,五金加工,金属加工等。

4.新余新钢辅发管理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李水明;注册资本:82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经营范围:网络传输、网络开发,社区服务等。

5.新余洋坊铁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学庆;注册资本:21,951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天工南大道。经营范围: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及其他现代物流服务业;设备、物资购销,原料供销、制造、维修;广告;房地产开发经营;咨询,技术教育培训等。

6.江西新旭特殊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小明;注册资本:110,901.04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经营范围:钢材、钢坯、钢锭、化工产品,预热器生产、销售,五金、金属、服装加工、防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

7.江西乌石山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刚;注册资本:2,1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永新县文竹镇。经营范围:铁矿石开采、选炼、销售;冶金溶剂开采、选炼、销售,装配式建筑设计、制作、安装、销售;工矿配件、钢材、废钢加工。

8.新余中冶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海涛;注册资本:22,151.369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袁河街道办事处。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理、回收与综合利用、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的开发、研究和销售。

9.新余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三芽;注册资本:43,450.93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良山镇。经营范围:矿山开采,铁精粉加工,金属材料销售等。

10.新余铁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雪峰;注册资本:33,208.47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分宜县湖泽镇。经营范围:矿山开采、铁精粉加工等。

11.新余新钢综合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春保;注册资本:284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西街39号。经营范围:编织袋、耐火保温材料、金属制品制造及销售。

12.新余新钢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胜;注册资本:1,100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良山镇。经营范围:钢材轧制、建筑材料、冶金铸造、冶金炉料等。

13.新余新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福根;注册资本:12,200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团结西路。经营范围:氧气、液氧、氮气、液氮、氩气、液氩生产销售及气体应用咨询及售后服务等。

14.新余新钢民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忠平;注册资本:700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新钢步行街。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15.新余新钢福利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春保;注册资本:238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新钢公司铁山路。经营范围:固体废弃物资源开发;标牌制作和销售;机械设备备件加工及维修等。

16.新余新钢板材加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国保;注册资本:9,643.89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袁河办工业平台。经营范围:钢板加工销售;钢材仓储、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17.新余闽鑫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爱平;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景源路。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理、回收与综合利用;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产品的开发、研究和销售等。

18.新余安泰冶金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小华;注册资本:7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天工南大道。经营范围:铜产品加工与销售;机械设备零配件制造、维修及安装销售;机电设备销售及维修;汽车配件销售等。

19.江西新联泰车轮配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伍小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袁河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汽车车轮钢圈制造销售;钢材销售;五金配件加工及销售;汽车配件维修、加工及销售;货物进出口等。

20.广州新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筱鸿;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批发;钢材零售;钢材批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仓储代理服务等。

21.新余凤翔带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明发;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经营范围:冷轧带钢、金属制品生产;冷轧带钢、金属制品、钢材、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机电设备的维修,机械加工。

22.北京新余钢铁经销处。法定代表人:庄央兵;注册资本:7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北街。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代销黑色金属材料、焦碳及煤炭、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炭素制品、铁矿石、铜、铜材、铝、铝材、五金交电、服装、土产品、机械电器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金属材料、矿产品。

23.新余新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春保;注册资本:1,5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工业平台。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加工(不含冶炼)及销售;劳务服务。

24.福建新东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仕平;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经济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

25.新余新钢联天结构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峻帆;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东兴路东、高新大道南。经营范围:金属结构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等。

26.江西新鑫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傅军;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铁西路。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

27.江西新吉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小龙;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景源路。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经营,金属结构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等。

28.江西新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金根;注册资本:1,2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造价咨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招标代理等。

29.新余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彬生;注册资本:10,516.73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含金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电机收购、加工、调剂、销售;再生(循环)资源回收及利用信息咨询服务;钢筋、板材、管材(不含地条钢)零售;金属制品加工等。

30.江西新浙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伟明;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经营范围: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等。

31.江西新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晓斌;注册资本:8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光伏路。经营范围:电动机与发电机铁芯设计、制造、加工和销售;变压器铁芯设计、制造、加工和销售;钢板冲压加工、冲压件销售;钢铁贸易和分剪加工;电动机与发电机设备和配件研发、制造和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和咨询等。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强,资信相对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支付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根据历史交易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风险可控。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新钢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在签订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与关联方签订日常性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包括:

(一)公司与新钢集团之《货物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公司与新钢集团货物购销定价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具体定价按以下顺序:①有关服务有政府价格时,执行政府价格;政府价格的确定顺序依次为:新余市、江西省、国家部委;②有可适用的市场价格时执行市场价格;③若无以上两种价格,则按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期内发行人与新钢集团发生的如铁矿石、原矿石、煤、焦炭、矽钢坯、球团矿、铁精粉、辅料等产品或材料均按市场价格定价。

(二)公司与新余洋坊铁路有限公司之《铁路运输合同》

合同约定:新余洋坊铁路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业务,收取费用以政府有关部门下发文件中规定的计费标准为基准,按半价确定价格,如政府有关部门对计费标准进行变更,则以变更之后的政府价格按半价确定价格。

(三)公司与新钢集团之《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

合同约定:新钢集团将其所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有效知识产权无偿给新钢股份普通许可使用,无偿许可使用期限为新钢股份存续期间,但专利权无偿许可使用期限为专利权有效期内,许可的注册商标包括“袁河”、“山凤”注册商标。

(四)公司与新钢集团之《服务协议》

合同约定:公司与新钢集团互相提供的服务定价按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具体定价按以下顺序:①有关服务有政府价格时,执行政府价格;政府价格的确定顺序依次为:新余市、江西省、国家部委;②有可适用的市场价格时执行市场价格;③若无以上两种价格,则按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服务包括矽钢坯加工、公共设施维修、医疗服务、工程设计、汽车运输、绿化、环卫、生活用水电等按以上原则定价。公司与新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通过关联交易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确保公司精干高效,专业核心业务的发展,获得更好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下转7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