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关于浦银安盛港股通量化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浦银安盛港股通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港股通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浦银安盛港股通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鉴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4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2022年4月28日起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并于2022年5月5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3)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关于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开放交易的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鉴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4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2022年4月28日起至2022年5月4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并于2022年5月5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3)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关于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游戏及文化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游戏及文化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游戏及文化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游戏及文化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开放交易的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鉴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4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2022年4月28日起至2022年5月4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并于2022年5月5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3)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4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基金的第十五个开放期为2022年4月27日(含该日)至2022年5月13日(含该日)。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自2022年5月14日起,本基金进入第十六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三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的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日不存在,则对日调整至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十五个封闭期为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本基金第十五个开放期为2022年4月27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期的具体办理时间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

自2022年5月14日本基金进入第十六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中心进行交易须受直销中心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投资人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基金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包含10份)时,销售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赎回费按照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正常收取。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若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的划付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2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6-866

传真:021-80301399

网址:www.cjzcgl.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十五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jzcgl.com)查阅最新更新的《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166-866进行咨询。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请以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6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2-02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其传票,案号为(2021)粤2072民初18270号,获悉法院已于2021年9月22日受理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凯旋”)起诉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10月29日,公司以快递形式向法院寄送反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就前述诉讼事项提起反诉。2021年11月2日,公司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原定于2021年11月3日诉讼案件延期开庭,具体开庭时间以法院另行通知为准。2021年11月30日,案件开庭审理。2022年4月2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2072民初18270号《民事判决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补充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诉讼延期开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5)。

二、诉讼进展情况及判决结果

2022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粤2072民初182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解除原告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的编号为ZSKX2020041501的《委托设备生产(加工)合同》;

2、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退还货款1866万元给原告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驳回原告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4、驳回公司(反诉原告)的全部反诉请求。

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计划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公司将会就一审判决结果在2021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详细披露,结合律师、注册会计师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200万元,公司于同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具体数据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1)粤2072民初18270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4),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5,500万元-8,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1,700万元-2,5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3元/股-0.19元/股。

(三)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事项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分歧,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修正业绩预告的依据及过程是适当和审慎的,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公司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粤2072民初182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解除原告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的编号为ZSKX2020041501的《委托设备生产(加工)合同》;

2、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退还货款1866万元给原告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驳回原告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4、驳回公司(反诉原告)的全部反诉请求。

上述判决属于公司2021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结合律师、注册会计师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200万元,从而导致前次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区间发生变动。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本次判决属于一审判决,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的理念,多年来广受国内外行业客户的认可,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3、公司2021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1日、22日、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4月21日、22日、25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证了公司控股股东一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涉及本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1日、22日、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公司股票市盈率43.27市净率5.71,高于农牧饲渔行业市盈率平均水平17.52和市净率平均水平2.73,敬请投资者注意市盈率和市净率风险,以及二级市场交易变化无对应盈利能力变化支撑的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无生产经营风险。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重大事项进展风险。公司正在筹划的股份非公开发行事项,进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号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2022-020号公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提示性公告)。

(五)大股东质押风险或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无股权质押或商誉减值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除公司正在筹划股份非公开发行事项外,目前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相关方的书面回函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2022年劳动节旗下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和《关于2021年底及2022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相关规定以及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公司决定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公告基本信息

具体基金列表如下:

■■

注: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的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essence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6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按照《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3.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2)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投资者也可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