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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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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1版)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9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至10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项目中,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3772号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9-202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以下简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万事利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万事利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万事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万事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万事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万事利公司2019-202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

编制单位: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 2021年度

2. 2020年度

3. 2019年度

(二)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三、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无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2-030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3,363.43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4元,共计募集资金17,624.3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424.3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60.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763.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2021〕521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年产280万米数码印花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系项目尚在建设期。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1年10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63.3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59.18万元,合计2,622.5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项目中,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期,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9,306.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2.6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余额9,306.1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9.11%,系募集资金项目尚在投入中,后续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3769号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万事利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万事利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三、管理层的责任

万事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万事利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有限,原名杭州万事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由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集团)投资设立,于2007年9月13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3301040000084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万事利有限以 2016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总部位于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665235517C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34,537,280.00元,股份总数134,537,28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05,833,574.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8,703,706.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9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丝绸消费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丝绸面料印染加工和服装加工销售。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1. 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

1. 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 内部会计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 内部会计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 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 内部会计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 内部会计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关情况

公司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和执行情况如下:

(一) 公司的内部控制要素

1. 控制环境

(1) 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手册》、《价格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地落实。

(2) 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全公司目前共有732名员工,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人,具有中级职称的20人,具有初级职称的1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47人,本科生257人,大专生190人。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 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 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都及时作出了适当处理。本公司秉承在创新中做大做强丝绸主业的经营理论,诚信、奉献、创新、求实的经营风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 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独立”。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6) 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 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2. 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制定了“让世界爱上中国丝绸”的长远整体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并建立了经营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部、审计部等部门,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3. 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4. 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 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 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 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 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 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 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5. 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二)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一并说明如下:

1.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公司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2. 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3. 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特别对委托加工物资加强了管理。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4.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但公司存放于外地中转库部分存货的变动,有时未能及时反映到会计核算系统中。

5. 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和预算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但在将预算与实际比较结果作用于实现经营目标方面还欠深入。

6. 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股份公司范围内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统一的内部结算价格进行结算。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强,公司和下属企业一律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货款结算业务。由于公司客户众多,部分小额款项存在串户情形。

7. 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办法。固定资产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手续齐备下才能支付。

8.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相应对外投资的权限集中于公司本部(采用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各分公司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投资。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9. 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四、公司准备采取的措施

公司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对于目前公司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

(一) 加强账实核对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记录的处理程序,完善岗位责任制,以使存放于外地中转库存货的变动能够及时反映到会计核算系统中。

(二) 进一步深化成本管理,重视成本指标的分解,及时对比实际业绩和计划目标的差异、加强对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同时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努力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 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司经营数据的信息化水平,加强款项的核对工作。

(四) 加大力度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相应的工作胜任能力。

综上,公司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