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2版)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0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1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部信息保密制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3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04号)核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6元,共募集资金合计341,544,000.00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公司支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35,479,590.72元(不含税金额33,471,312.00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306,064,409.28元已于2017年8月8日存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支行(银行账号:396000100100439099),此外公司尚未扣除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为9,672,688.00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8,400,0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21,4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77,000,000.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8月8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17SZA20594号)。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999,987.9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45,142.2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154,845.67元。2021年12月14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1SZAA2035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情况

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93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90,000,000.00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76,879.91元。

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61,705,068.6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买理财产品315,000,000.00元,收回到期理财产品445,000,000.00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655,280.59元。

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85,227,760.9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40,000,000.00元,收回到期理财产品350,000,000.00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988,186.67元。

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131,228,815.0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0,000,000.00元,收回到期理财产品160,000,000.00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54,945.47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279,091,644.58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和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375,292.64元,注销渤海银行专户减少7,341,051.9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342,596.10元。

(2)2021年度使用情况具体情况及结余如下:

单位:元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00.78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0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并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详情请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19.69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1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并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详情请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298,650,657.1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0.0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和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486,597.00元,注销渤海银行专户7,341,051.96元,注销兴业银行专户减少19,894,887.8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已在《创业板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526.2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467,154,845.67元尚未使用。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3,689.1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17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安信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于2022年1月1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一)。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储情况: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3,689.12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3,526.24万元。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年12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90,000,000.00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12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40,000,000.00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12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5,000,000.00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累计获得收益2,522.39万元。

单位:万元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和“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已结项,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和“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原计划的实施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变更至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2号。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变更后实施地点位于公司原厂区西侧,与原有厂区相连。新建厂房有利于优化生产流程布局,可以解决现有厂区拥挤和不合理情况,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本次变更后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变化。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变化。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延期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点变更、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产品技术更新而严谨把控项目质量、以及2020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项目的主要目的是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项目实施后将扩建生产车间,购置先进生产及检测设备,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制造能力及产品品质,加快新产品投放速度,大幅缩短产品交货周期,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本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将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03月31日。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19.69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1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并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详情请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本报告期内,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延期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XYZH/2022SZAA20205《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

(下转7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