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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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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5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8.1 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主席宋英男先生2022年度薪酬预案,监事会主席宋英男先生回避表决。

8.2 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职工代表监事周炎福先生2022年度薪酬预案,职工代表监事周炎福先生回避表决。

8.3 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王海滨先生2022年度薪酬预案,监事王海滨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相关规定,公司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等合同履约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追溯调整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除此之外,本次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相关规定执行,并经公司管理层批准,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移动互联网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上海手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终端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5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465.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32号)。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投资总额包含自有资金投入部分(如有)。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移动互联网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上海手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终端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述4个项目已投资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控制了项目总支出。

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对短期内出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也产生了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移动互联网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上海手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终端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募投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643.1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移动互联网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上海手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终端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1座23楼传音控股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相应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 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 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789号德赛科技大厦17楼传音控股董秘办公室。

3、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 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如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789号德赛科技大厦17楼传音控股董秘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曾春

邮编: 518000

电话: 0755-33979932

传真: 0755-33979211

邮箱: investor@transsion.com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