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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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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3、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及测试计算过程

(1)公司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73,533,615.09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经公司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2)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计算过程:单位(元)

(二)应收款项减值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与安康启云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启云”)签订安康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建设合同,支付履约保证金2,600万元(已归还100万元,尚欠2,500万元未退还);同时,华东电子将该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给江苏南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南搪”),并支付预付款3,000万元。后续,华东电子与安康启云解除承包合同。同时,鉴于华东电子与安康启云的合同已经解除,与江苏南搪的合作已经失去基础,华东电子要求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另外,截至目前,赛英科技逾期未追回的对外财务资助1,000万元处于诉讼阶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3,250万元。

考虑合并范围内所有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和转回的影响后,公司2021年度计提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25,283,682.27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8,817,297.36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相应减少了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901,119.8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22]第1086号)。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5号)的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2.6058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01元。截至2014年9月17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2.6058万股,募集人民币377,629,014.5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63,629,014.58元,已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8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为7350310182600083422的人民币账户;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79,02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949,988.5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 0003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9年4月22日,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381.45万元,尚有募集资金结余6,813.55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18.82%,利息收入924.55万元,合计7,738.10万元。

经公司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将“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于 TD-LTE 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04.42万元和利息464.8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将“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9.99万元和利息27.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将“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入的结余的募集资金5,339.14万元及利息收入327.02万元用途变更为用于“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另上述公告后至实际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转之间产生的利息收入105.01万元也随之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三项合计补充永久流动资金2,071.94万元 (其中结余的募集资金1,474.41万元,利息收入597.53万元),募集资金合计变更至“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5,666.16万元(其中结余募集资金5,339.14万元,利息收入327.02万元)。变更后,原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经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已根据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转入金额为4,869.18万元(其中结余的募集资金4,399.38万元,利息收入469.8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原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9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决议,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增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57号)的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1.3157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7.60元。截至2018年11月14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1.3157万股,募集人民币182,499,993.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824,999.9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0,674,993.27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广东发展银行望江路支行账号为9550880209982400344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284,013.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390,980.1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61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635.6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9,003.4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9,549.47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546.02万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7年9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4年9月24日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10月14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2015年9月1日,公司及安徽行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2015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5年9月15日,公司及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青年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0月16日,公司及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青年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9月21日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于2016年12月1日,公司及华东科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青年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于上述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并约定存单到期、续存均须从专户中经过,存单不得质押。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以上的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原募集资金项目设立的专户的资金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后均已销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尚未投入“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5,666.16万元用途变更为用于“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同时将“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52140188000040894)、“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7350310182600084582)、“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账号499050100100204631)余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部分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8112301013000508855)余额为4,800.37万元(含银行利息收益)。经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86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次募投项目终止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8112301013000508855)余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

*2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烟台青年路支行(账号376899991010003003894)、“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账号376001048018800000874)、“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账号551902112210618)余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12月13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8日与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开设专户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华泰联合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独立财务顾问。

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设立专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其中有141,046.75元为利息收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除附表1中列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的变更情况以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2,039,048.8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合计12,039,048.83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出具大华核字[2014]005008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分别就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发表了同意使用的核查意见。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4,883,740.91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9年3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合计14,883,740.91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出具大华核字[2019]001434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将当前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在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前期设备采购资金和支付相关应付账款。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5年12月18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将当前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在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前期设备采购资金和支付相关应付账款。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3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2017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将当前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在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前期设备采购资金和支付相关应付账款。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5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安排施工,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建设效率,“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建成且已达可使用状态,故对上述三个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769.2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97.6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的需要,终止“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86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未授权和超额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事后确认。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完成募投项目,其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响应国家“进一步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政策,以及高速路网从省级上升到国家级路网的管理方向,鉴于原募投项目中“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照投入运行计算达到预计收益,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尚未投入“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5,666.16万元(其中本金5,339.14万元,利息金额327.02万元)用途变更为用于“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额度的情形,公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未授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额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事后确认。

2021年10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公司上述违规事项出具了《关于对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57号);2022年4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针对公司上述违规事项及其他事项出具了《关于对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0号)。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至期末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6,196.99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账户的利息金额1.99万元)。

附表2: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皖通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皖通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皖通科技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皖通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陈翔炜先生、董事会秘书潘大圣先生、财务负责人许晓伟女士、独立董事罗守生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孟宪明先生、甄峰先生、毛志苗先生、罗守生先生、李明发先生、许年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7,263,586.9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09%;利润总额-89,456,591.84元,比上年同期上升50.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79,690.39元,比上年同期上升53.73%。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46,857,094.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1,358,631.60元,减去2021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0元,减去2020年度现金分红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4,501,537.47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详见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亚会专审字(2022)第01110113号)。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详见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亚会核字(2022)第01110018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为1年,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旭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持有公司81,927,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发出的《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鉴于目前公司空缺1名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西藏景源提名胡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胡旭东先生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满足公司对董事的要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旭东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北京瑞和信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盈和网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直投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北京拓金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源泰旭(青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腾云创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青岛船歌飞扬饮食有限公司董事。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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