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8%,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至。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61%,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往来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61%,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值税留抵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63%,主要原因是本期技改项目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42%,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预计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85%,主要原因是本期不可预见费用减少所致。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50%,主要原因是本期产品销售价格上升所致。
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增加55%,主要原因是本期产品销售成本上升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2%,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利润总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1%,主要原因是本期煤炭和电力价格同比上涨,公司冶炼成本增加,导致经营业绩同比下降幅度较大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于恩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光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于恩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光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6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9:15一9:25, 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恩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340,164,0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1273%。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335,966,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9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3人,代表股份4,19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7%。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21人,代表股份7,56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95,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4%;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077%;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9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538,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81%;反对2,62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2790%;反对2,62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1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融资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95,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4%;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077%;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9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02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连锌达寰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95,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4%;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077%;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9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03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贸易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95,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4%;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077%;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9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 隋国林
3.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