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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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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5版)

●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报。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中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事实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 公司2022年4月26日的股票收盘价格为0.78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4月25至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根据《告知书》内的告知事项,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对涉及的重要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并对2015年至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目前尚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将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的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2-039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及

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公司2021年度拟实际确认减值损失合计2.78亿元,其中:本年度拟计提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80亿元,拟转回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0.02亿元,转销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0.00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497,165.68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面临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在披露年报之日起开始停牌。

●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报。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中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事实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 公司2022年4月26日的股票收盘价格为0.78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保理款、委托贷款、长期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保理款,本期拟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80亿元,拟转回前期计提的减值准备0.02亿元,转销前期计提的减值准备0.00元,本期拟实际确认减值准备2.78亿元。

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惠州市凯联达投资有限公司债权

1、背景概述

2019年5月31日,霍尔果斯易见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保理”)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下属企业惠州市凯联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联达”)开展购房尾款分期保理业务(暗保有追),金额5.00亿元,期限2年,并由恒大地产向霍尔果斯保理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2、减值迹象及判断

2021年5月31日,合同到期后,公司经过多次催收,截至2022年4月18日,仍未收到凯联达项目保理业务回款。考虑到凯联达的控股股东恒大地产受财务风险及逾期兑付、欠薪等影响,根据公司与凯联达的实际沟通情况,参考市场其他上市公司对其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凯联达项目应收保理款5.00亿元按单项债权50%的预估比例计提减值准备,拟在2021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2.50亿元。

(二)公司经营形成的其他债权

公司对其余纳入减值测试范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组合债权或单项债权的方式分别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谨慎性原则,本报告期内合计计提减值准备0.30亿元,转回前期计提的减值准备0.02亿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年度拟实际确认减值损失合计2.78亿元,其中:本年度拟计提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80亿元,拟转回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0.02亿元,转销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0.00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二)公司已责成相关单位及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对上述相关主体的情况跟踪、核查,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力度催收款项,努力回收上述应收款项,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已事前审核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2-043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0,000.00万元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期末净资产为-497,165.68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面临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在披露年报之日起开始停牌。

●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报。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中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事实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 公司2022年4月26日的股票收盘价格为0.78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年度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公司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2021年度,公司预计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55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使用综合授信总额213,009.99万元。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已使用综合授信余额为211,257.41万元。

二、2022年公司综合授信预计

单位:万元

在此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党委会、总裁办公会根据“三重一大”要求和实际需要,就贷款机构、成本及额度等提交公司党委会进行前置审议、总裁办公会审批,公司按照财务会计及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和业务品种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在授信总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1868号),具体审计意见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审计了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易见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1、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易见股份报出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中净利润为-7.4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19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易见股份流动资产14.60亿元,流动负债64.51亿元,净资产-50.71亿元,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目前易见股份面临后续债务陆续到期还款、相关银行账户及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部分诉讼已判决,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较大且公司涉及多笔诉讼事项,如按照判决结果进入执行阶段,将对公司的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截至审计报告日未见有重大改善。这些情况表明易见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之(二)”所述,虽然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无法判断该等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对易见股份原控股股东-九天投资控股集团应收款项的原值及可收回金额

2022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号),认定公司201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易见股份对2015年至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的应收款项-九天投资控股集团账面原值为82.27亿元,累计减值准备为80.08亿元,账面净值为2.19亿元。

(1)易见股份追溯调整后对前控股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债权金额为82.27亿元,与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来函自查确认资金占用金额42.53 亿元差异较大。

(2) 易见股份就部分前任高管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昆明市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并获立案侦查。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昆明市公安局就上述立案侦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易见股份根据在配合经侦办案过程中获悉的资料,对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进行了评估,累计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0.08亿元,易见股份预计上述被占用资金可收回金额为2.19亿元。

鉴于上述应收债权形成原因复杂,涉嫌财务造假和违法犯罪,在司法机关对上述应收债权的金额及可回收金额未做最终认定,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上述应收债权金额及减值准备金额的准确性。

3、期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

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号),认定公司201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易见股份对2015年至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依据证监会的检查认定及延申自查结果进行了追溯调整。

鉴于上述前期差错更正涉及事项形成原因复杂,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期初金额的准确性及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妥善解决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加强经营管理,消除不良影响,多维度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公司根据《告知书》做出会计差错更正以及追溯调整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告知书》,因收到《告知书》与2021年年报披露时间间隔短、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年份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按时披露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但公司主动作为,及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罚息、计提减值、前期财务报告的追溯调整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于4月21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及时召开董事会,于4月27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四、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一)推进债务催收,缓解经营压力

针对目前财务状况,公司将根据案件查办结果厘清资金占用事宜,持续开展自查工作,落实九天控股关联债务清偿的问题,并及时追赃挽损;积极推进大额应收款项清收工作,进一步理顺债权债务关系,专人管理、负责到底,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多种手段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股东方沟通,寻求金融机构支持,化解债务危机,缓解公司经营压力。

(二)调整业务方向,优化资产配置

在全力推进债务催收的同时,公司将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调整业务结构,优化资产配置。从实际情况出发,淘汰资产自查后确定的风险业务,加大运营低效、监管不力的控、参股公司处置力度,加快缺乏竞争优势与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公司和低效无效资产退出,对子公司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勇于开拓,敢于创新,设计符合市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深度挖掘市场潜在合作机会,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

(三)加强公司治理,健全内控体系

公司将针对审计机构提出的缺陷深入开展自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控制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形成运行监督、自我评价、缺陷整改、体系完善的内控闭环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说明。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听取了公司的情况汇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完整、准确、真实且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对专项说明表示同意。

二、独立董事高度重视专项说明中涉及的事项,并将督促董事会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述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持续改进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李雪宇 金祥慧 张慧德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2-04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显示,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373,915,530.47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122,447,5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497,165.68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面临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在披露年报之日起开始停牌。

●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报。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中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事实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 公司2022年4月26日的股票收盘价格为0.78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显示,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373,915,530.47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122,447,5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一)公司前控股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集团”)授意、指挥财务造假,对公司本期亏损的影响

1.因九天集团通过开展虚假供应链代付款、虚假保理业务、虚假供应链预付款业务持续转出公司资金并占用,造成公司流动性紧张且背负高额债务,叠加产生了较多诉讼及债务核查成本,经统计2021年公司扣除罚息后发生财务费用491,032,534.34元,相关诉讼成本及核查费用10,406,640.31元。

2.因九天集团授意、指挥公司财务造假,致使公司商誉受损,业务量下降,融资及业务拓展工作受阻,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2021年度公司确认各项信用减值损失 277,613,590.98元,发生减值的主要原因是保理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逾期未能收回。

(三)确认股东借款罚息

公司与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创投”)签订的12亿资管计划合同(券商:浙商证券)到期后,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018年12月和2019年5月偿还了回购价款本金5.50亿元、3.00亿元和3.50亿元,但尚未支付应收回购溢价款和违约罚息,按照到期日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罚息50,905,748.76元,已计提罚息49,598,385.39元,2021年应计提罚息1,307,363.37元;

公司与滇中创投签订的6.50亿资管计划合同(券商: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到期日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罚息246,996,682.34元,已计提罚息138,154,337.18元,2021年应计提罚息108,842,345.16元;

公司与滇中创投签订的3.35亿资管计划合同(券商:金元百利君中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按照到期日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罚息115,761,334.69元,已计提罚息59,549,132.32元,2021年应计提罚息56,212,202.37元。

三、应对措施

(一)业务管理方面

公司将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调整业务结构,优化资产配置。从实际情况出发,退出高风险业务,释放发展潜力,对子公司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开拓创新,,深度挖掘市场潜在合作机会,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

(二)债权催收方面

公司将根据案件查办结果厘清资金占用事宜,持续开展自查工作,落实九天集团关联债务清偿的问题,积极推进大额应收款项清收工作,进一步理顺债权债务关系,专人管理、负责到底,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多种手段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内部控制方面

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消除隐患,控制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降本增效方面

公司将以“行动创造结果,结果产生价值”为导向,以强化管理、提升效益为目标,以结果导向为原则,实现精细化管理,科学地做好营收、成本、利润的预测。同时,进一步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推行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将开源节流,实现降本增效。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2-042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预计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50,000.00万元,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超过股东大会批准额度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期末净资产为-497,165.68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面临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在披露年报之日起开始停牌。

●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报。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中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事实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 公司2022年4月26日的股票收盘价格为0.78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为满足公司各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融资业务的需求,确保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运转,公司为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5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51,927.77万元。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1,927.77万元,未发生超过股东大会批准额度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

二、2022年对外担保预计

2022年度公司拟为各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以具体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在此担保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党委会、总裁办公会根据“三重一大”要求和实际需要,就担保事项提交公司党委会进行前置审议、总裁办公会审批,公司按照财务会计及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项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供应链”)

公司名称: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316238605J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建涛

住所:云南省滇中新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云水路1号A1栋605-2号办公室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物流综合服务及咨询、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物流网络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物流节点建设、货物存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货运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管理和咨询服务;广告;珠宝首饰零售;润滑油、煤炭、焦炭、水泥、钢材、有色金属、矿产品、化肥、化工原料(不包括易燃易爆、易制毒品及危险化学品)、混凝土、沥青、塑料制品(塑料购物袋除外)、生铁、铁合金、废旧金属的收购、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套设备、五金交电;农产品、农副产品、粮油大米;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饲料添加剂分销;电线电缆、建筑材料、非金属矿石及制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及制品、包装材料、农膜、鲜花、合成纤维、橡胶制品、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汽车及配件的销售;农业机械、家用电器、通信设备、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教学设备销售及安装;物流;普通货运;代理采购;受托非金融性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滇中供应链经审计总资产为324,958.14万元,净资产为62,371.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81%。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135,258.2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2,520.7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43,056.18万元,利润总额为-8,574.91万元,归母净利润为-7,665.11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滇中供应链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23,737.26万元,净资产为58,618.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89%。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135,258.2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5,053.34万元。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3,753.51万元,归母净利润为-3,355.26万元。

(二)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易见”)

公司名称: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00322008267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德林

住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瑞金路富康公馆1804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物流综合服务及咨询;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物流网络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物流节点建设;国内贸易及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和咨询服务;珠宝首饰零售;润滑油、煤炭、焦炭、水泥、钢材、有色金属、矿产品、汽车、化肥、化工原料(不包括危化品)、混凝土、沥青及塑料制品(塑料购物袋除外)的采购及销售;成套设备、五金电器、农副产品、粮油大米、电线电缆、建筑材料销售;受托非金融性资产管理;电子商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州易见经审计总资产为87,688.05万元,净资产为16,708.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95%。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70,979.2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7,681.08 万元,利润总额为-2,522.37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220.09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贵州易见未经审计总资产为87,581.73万元,净资产为15,959.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78%。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1,621.89万元。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748.96万元,归母净利润为-748.96万元。

(三)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保理”)

公司名称: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511734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洋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金融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流程外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审批的,需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滇中保理经审计总资产为324,679.45万元,净资产为-50,362.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6%。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75,042.0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160.05万元,利润总额为-19,304.22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9,304.22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滇中保理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02,084.83万元,净资产为-53,893.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7.84%。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5,978.04万元。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23.26万元,利润总额为-3,530.57万元,归母净利润为-3,530.57万元。

(四)四川易见智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见智慧物流”)

公司名称:四川易见智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681MA6693Y66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熹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湘潭路七段12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谷物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肥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润滑油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农业机械销售;装卸搬运;砼结构构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易见智慧物流经审计总资产为12,194.02万元,净资产为5,566.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35%。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628.0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755.09万元,利润总额为-325.48万元,归母净利润为-325.48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易见智慧物流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170.41万元,净资产为5,550.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39%。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620.09万元。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50.39万元,利润总额为-15.68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5.68万元。

(五)贵州易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易泓供应链”)

公司名称:贵州易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00MA6H3N1U4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德林

住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瑞金路富康公馆1804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物流综合服务及咨询;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物流网络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物流节点建设;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和咨询服务;珠宝首饰零售;润滑油、煤炭、焦炭、水泥、钢材、有色金属、矿产品、汽车、化肥、化工原料(不包括危化品)、混凝土、沥青及塑料制品(塑料购物袋除外)的采购及销售;成套设备、五金电器、农副产品、粮油大米、电线电缆、建筑材料销售;电子商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州易泓经审计总资产为464.57万元,净资产为-6,561.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12.43%。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026.2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1.80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80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贵州易泓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78.49万元,净资产为-6,561.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71.35%。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040.20万元。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0.01万元,归母净利润为-0.01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控股公司,为其担保主要是为满足下属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合同履行能力,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预计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支持其发展。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控股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担保手续,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2-044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相关事项提醒: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防疫要求、会议登记方法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 防疫措施:1、由于时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现场会议进行网络直播,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关防疫工作,如有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3、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重点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建议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昆明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昆明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国务院网站查询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5、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现场如有其他防疫工作安排,请予以理解、支持、配合。6、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疫情防控措施。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随时发生变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欲现场出席会议,建议提前扫描微信小程序报名参加现场会议。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中世茂世御酒店二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一、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和报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7、8、10、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10:00-13:30)。

(四)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中世茂世御酒店二号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参与方式

鉴于目前国内防疫情况,公司将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倡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敬请理解和支持。

为更好地安排现场会议,公司建议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提前扫描微信小程序报名参加现场会议。现场会议报名自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起开放登记。

参与方式一:公司将通过线上平台向报名参会的股东提供网络会议服务,会议链接为:

https://www.yuediaoyan.com/research/index.php/Home/Live/roadshow_detail/id/4674

参与方式二:使用微信扫一扫下列二维码,依据提示授权登录“约调研”,选择现场参会或网络参会,即可参加股东大会。

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0755-86570817、13923830994

(二)相关事项提醒

1、由于时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现场会议进行网络直播,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关防疫工作,如有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3、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重点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建议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昆明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昆明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国务院网站查询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

5、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现场如有其他防疫工作安排,请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6、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疫情防控措施。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随时发生变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欲现场出席会议,建议提前扫描微信小程序报名参加现场会议。

7、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疑问,或在昆明进行核酸检测需协助的,可与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871-65650056

电子邮箱:e-visible@easy-visible.com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2-045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497,165.68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和第9.3.14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自2022年4月27日(周三)起停牌。

●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报。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中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事实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 公司2022年4月26日的股票收盘价格为0.78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数,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和第9.3.14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停牌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和第9.3.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易见,股票代码:600093)自2022年4月27日(周三)起停牌。

三、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保障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公司将按照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易见 公告编号:2022-047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新增案件所处的阶段:已开庭,待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新增诉讼中,公司子公司榕时代、易见天树为被告方。新增仲裁中,易见天树为被告方,新增仲裁目前已调解;

● 新增诉讼、仲裁涉案金额:319.88万元;

● 目前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本金170,520.80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涉案金额为79,543.35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 90,977.45 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公司已判决败诉的案件涉案金额为27,958.80万元及相关利息。

● 诉讼进展:德合基金与滇中供应链、滇中集团的融资融券交易纠纷一案已判决,滇中供应链、滇中集团败诉,涉案金额共计6,263.90万元及相关利息;华圣科技与中信银行昆明分行、易见公司、滇中保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华圣科技已上诉,涉案金额为472.9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败诉案件、以及作为被告的未判决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利润造成负面影响。涉诉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期末净资产为-497,165.68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面临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在披露年报之日起开始停牌。

●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公司涉嫌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报。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中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事实以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 公司2022年4月26日的股票收盘价格为0.78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一、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对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榕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时代”)、易见天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天树”)新增的诉讼、仲裁案件进展进行了统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涉案金额为319.88万元,情况如下:

二、诉讼进展情况

(一)德合基金与滇中供应链、滇中集团的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号(2021)云01民3724号)

1、案件背景

深圳德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合基金”)与公司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供应链”)、云南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集团”)的融资融券交易纠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2021-124、2021-137)。

2、诉讼进展

近日,滇中供应链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1)云01民初3724号)。判决滇中供应链、滇中集团败诉,判决如下:滇中供应链向德合基金支付:(1)认购款本金6,193.00万元;(2)按与投资者签署合同约定年化收益率(8.5%-9.5%)计算1-13期的各期本金从到期日至结清日利息;(3)1-13期按各期到期日未付投资者本息和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4)律师费60万,保全费0.50万元,保全担保费5.90万元,共计6,263.90万元及相关利息;滇中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华圣科技与中信银行昆明分行、易见公司、滇中保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1、案件背景

昆明华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圣科技”)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昆明分行”)、易见股份、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保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2022-006)。

2、诉讼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收到华圣科技《民事上诉状》,诉讼请求为:华圣科技不服昆明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1)云0102民初14352号],现提起上诉,请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指令昆明五华区人民法院继续受理本案。目前华圣科技已上诉,涉案金额为4,729,068.52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前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本金170,520.80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涉案金额为79,543.35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 90,977.45 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公司已判决败诉的案件涉案金额为27,958.80万元及相关利息。公司涉及的劳动仲裁纠纷累计金额560.6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的败诉案件、以及作为被告的未判决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利润造成负面影响。涉诉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股权冻结事项未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但存在因上述事项导致子公司股权可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公司将与相关法院、债权人沟通,争取妥善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事宜,以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下转5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