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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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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39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本次会议事项较为紧急,依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以口头、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紧急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55,000万元调减至不超过53,000万元,同时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用途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一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2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公司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了修改,并编制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2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改,并编制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2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改,并编制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2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及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2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4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2年6月末实施完成,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7,529,478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8,670,000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增至106,199,478股,假设募集资金总额为53,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72.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49.01万元。假设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1年度增长10%、增长20%和增长30%三种情况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计算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送股、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6、预测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下降,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下,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以及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代表对公司未来利润任何形式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经董事会审慎讨论后确定,其成功实施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论述的具体内容,参见《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之“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专业从事高端智能装备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晶体硅光伏行业和锂电池行业(分别简称“光伏设备”“锂电设备”)。公司的光伏设备已覆盖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产业链之硅片、电池片、组件等环节,公司的锂电设备已覆盖圆柱、软包锂电池的模组PACK线以及圆柱电芯外观检测设备。另外,公司布局生产的半导体键合机已进入推广验证阶段,并以此为切入点向半导体封装领域的核心设备延伸。

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科技资金储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提升在光伏电池片设备、锂电池设备和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领域的工艺技术能力与科技创新水平,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1、人员储备

光伏、锂电、半导体都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快,产品性能要求高,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涌现,不仅带来了更多的市场机会,对公司技术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几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引进更多技术人才,加强对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已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规模较大的技术团队,汇聚了机械、电气、电子、光学、机器视觉、机器人、计算机等学科的专业人才。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243名,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者60名,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24.69%。未来,公司将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的方式继续引进、培养中高级研发类人才,不断探索和完善以创新和技术突破为核心的研发激励机制,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高素质人才储备。

2、技术储备

公司通过研发积累,形成了特种材料加工技术、精密位置控制技术、精密检测技术、智能制造技术4大类15项核心支撑技术,该等核心支撑技术通用性较强,应用场景较广泛,是公司的重要技术储备。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702项,其中发明专利55项;取得软件著作权62项、软件产品50项。经过持续的标准化建设和研发实践提升,公司建立了一套具有通用性和扩展性的核心技术体系,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目前公司正在规划建立体系完善的研发实验中心,对重点研发课题进行攻关,对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研究。

公司拥有良好的研发基础、技术储备和创新机制,将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

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突出的产品性能、优质的服务能力,为全球近400个光伏生产基地提供其生产、检测设备。目前,公司已与行业大型光伏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的核心产品常规串焊机、多主栅串焊机、硅片分选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较高的市场地位。公司的锂电模组PACK线产品已取得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并已得到了南京爱尔集、远景AESC、力神、卡耐、金康汽车、孚能科技等电芯、PACK、整车企业的认可。公司布局研发的半导体键合机已进入推广验证阶段,标志着公司正式切入半导体封装领域。公司与上述客户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这不仅有助于公司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向,及时了解市场技术趋势,合理制订公司产品研发规划,保证产品研发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而且在新产品推向市场的过程中,容易得到行业客户的支持,为新产品的测试验证提供条件,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提高新产品市场成功率。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已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基础。而且,未来将进一步强化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以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了以下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此外,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上述举措,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现已制定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包括本人在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

5、若发行人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43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已分别于2021年6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7月26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38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已分别于 2021年 6月 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7月26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等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813,609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529,478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2、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40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本次会议事项较为紧急,依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以口头、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紧急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55,000万元调减至不超过53,000万元,同时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用途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公司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了修改,并编制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改,并编制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改,并编制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及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41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因本次会议事项较为紧急,依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以口头、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紧急通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