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2-029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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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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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PPP项目回购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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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杉杉股份拟利用产业及资本的优势,通过“产业+资本”双轮驱动,促进股权和产业相结合,深化双方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发展光伏新能源产业。
2、报告期,公司收到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认定通过后的三年内(2021年至2023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事项已分别于2022年1月14日、2022年2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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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郑宏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全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郑宏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全跃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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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2-03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1、证券名称:宏润建设
2、证券代码:002062
3、股票交易异常情形:
截止2022年4月26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4月22日、4月25日、4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现场、电话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及4月27日披露2021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公开的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2-02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
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第7号一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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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