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0版)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一里15号

(5)经营范围:汽车改装制造;制造金属油罐、一二类压力容器、营房用具、汽车配件、金属结构、金属门窗、油罐配件、加油机、油泵及配件;金属零件机械加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汽车低级维护;汽车小修;摩托车修理;仓储服务;装卸劳务服务;铁路整车货物到发、仓储及装卸;项目投资;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热力供应(仅限天然气);会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销售本厂生产的汽车、金属结构、金属门窗、油罐配件、加油机、油泵及配件;金属零件机械;购销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电子元器件、汽车(不含小轿车)、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百货、针织纺品、家具、土产品、日用电器、日用电子器具;销售耐火材料、矿产品、石油钻采设备、金属矿石;研发、生产(限外埠)、销售:炉具、电热采暖器具、太阳能聚光灶、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光伏产品、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玻璃钢船艇、S/F双层罐及上述产品相关科技服务;销售医疗器械Ⅱ类;销售包装食品、食用油、零售粮食、烟、医疗器械Ⅲ类;室内外装饰,汽车、消防器材、机械设备、专用设备、润滑油的销售和生产润滑油(限外埠从事生产活动);技术检测;计算机系统集成;餐饮服务;住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住宿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5、新兴际华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法定代表人:张得让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6号楼3至4层全部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经营;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6、南京际华五三零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王巍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中路210号

(5)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咨询;服装、鞋帽研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钢材、建材、纺织面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7、天津双鹿大厦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李玉欢

(3)注册资本:6,671.9万元

(4)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65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身休闲活动;打字复印;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洗染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8、贵州际华三五三五商贸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 蔡天和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北路88号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服装鞋帽、日用百货、五金、化工产品(除专项)、矿产品(除专项)、装饰建筑材料(危化品除外);房屋租赁;资产管理;非金融性项目投资。)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9、汉川际华三五零九置业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沈中勇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汉川市马口镇纺织路16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洗浴服务;燃气经营;印刷品装订服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房屋拆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棉花加工;棉、麻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0、际华军研(北京)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崔征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东城区禄米仓71号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装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零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消防器材、日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1、南京爱跃户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王巍

(3)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4)住所: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142号

(5)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户外体育用品、服装、缝纫制品、革皮制品、玻璃纤维、过滤材料、保温材料、鞋用材料、橡塑制品、五金制品、钢材、装饰材料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口腔医疗科、中医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建筑物清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2、南京三五〇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 王巍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9号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资产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租赁;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工产品、纺织原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消防器材、中央空调设备、制冷设备、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水暖器材、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初级农产品、煤炭、焦炭销售;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3、上海际华物流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刘能军

(3)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4)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叶家宅路100号9幢503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信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制造(限分支);餐饮服务(限分支);住宿服务(限分支);港口理货(限分支);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限分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4、石家庄际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吴宪平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与苑东街交口东胜紫御公园广场写字楼B座2层

(5)经营范围:资本投资服务。项目投资,房屋维修,房屋租赁,工程项目管理,服装、建筑材料(河砂、河卵石除外)、纸制品、未经加工初级农产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生鲜肉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包装装潢品印刷,箱板纸、瓦楞纸及服装辅料的加工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古建筑工程、环境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派遣除外),苗木种植、销售,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食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果品、蔬菜的种植、采摘、销售,农业观光,旅游开发,中草药种植,食用菌研发、种植、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食品加工、销售,养老服务,医疗器械销售、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治疗除外),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住宿,餐饮服务,餐饮管理服务,中央厨房服务,餐饮配送服务,其他居民服务业,其他未列明餐饮服务,家政服务(家教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5、咸阳际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梁秦龙

(3)注册资本:200.00万

(4)住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咸红路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针纺织品销售;棉、麻销售;鞋帽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户外用品销售;皮革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6、襄阳新兴际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孙艳

(3)注册资本:100.00万

(4)住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140号

(5)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的投资;物业管理;纺织品、服装、鞋帽的加工、销售;普通金属加工机械的加工;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家用电器、普通机械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普通货运代理服务;房屋、场地、设备租赁;钢材、有色金属、棉纱、纺织浆料、纺织化工原料及助剂、纺织机械配件、五金、加油输油器材销售;普通机械维修;棉花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7、新兴际华(岳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胡先文

(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北路71号

(5)经营范围:从事物业管理、建筑施工,房屋租赁,橡胶、石油产品(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包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办公设备、家具、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管制器材)的销售,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代理、会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提供劳务服务(不含对外劳务输出及劳务派遣),机构养老服务,健康医疗产业项目的管理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8、新兴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

(1)企业类型: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2)法定代表人:刘亦飞

(3)注册资本:3053.50万元

(4)住所:北京东城区禄米仓胡同71号院

(5)经营范围:开展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职业被装产品生产技术研究职业被装产品技术标准研究职业被装产品研制职业被装产品质量检验特体服装研制相关专业培训与技术服务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29、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张得让

(3)注册资本:25,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9层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修装潢;宾馆受托管理;物业管理:技术开发:劳务服务;铜冶炼、铜材加工、铜箔制造;稀有金属提炼;建筑施工总承包;集散仓储;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材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0、北京三五零一服装厂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郭卫民

(3)注册资本:11,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3层301内3002

(5)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服装;销售棉、麻、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摩托车;劳务服务;计算机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租赁房屋;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1、邢台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彭飞

(3)注册资本:1,470.00万元

(4)住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建业路3666号际华(邢台)产业园13#厂房1层108房间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参股的企业法人

32、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左亚涛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2层

(5)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3、新兴际华应急产业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 巩国平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6号楼9层901

(5)经营范围:电影放映;出版物零售;道路货物运输;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急救援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检测;健康管理(需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城市园林绿化设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销售清洁用品、应急救援设备、社会公共安全设备、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服装、鞋靴、通讯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货运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电影放映、电影放映、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4、新兴际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闫兴民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广茂大街44号院2号楼一层

(5)经营范围:收购、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金融企业直接处置的不良资产除外);资产管理;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物业管理;体育场馆经营;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包装装潢设计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居家养老服务;公共关系服务;销售日用品、建筑材料;加工建筑材料(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劳务分包;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5、际华洁能(天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坤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住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安福道3号15号楼

(5)经营范围: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土地治理技术、大气及水的污染治理技术、环境污染防范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建筑及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及产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泵、热水器、电暖器、锅炉、制冷设备、供暖设备、净化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泵、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电暖器、锅炉、碳素制品、玻璃钢制品、制冷设备、供暖设备、净化设备制造;泵、电暖器、锅炉、碳素制品、玻璃钢制品、制冷设备、供暖设备、净化设备、煤炭、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批发兼零售;锅炉、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供暖设备、泵、电暖器、制冷设备安装、维护;工程技术咨询;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工矿工程建筑;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参股的企业法人

36、武汉际华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铁铮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住所:咸宁市咸安区桂乡大道官埠国土资源所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和施工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营销策划及物业不动产销售;房屋建筑工程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钢材及机械设备销售;对物业管理、仓储物流、宾馆酒店、工业生产行业进行投资;房屋租赁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7、秦皇岛际华三五四四鞋业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高洪海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碧海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5)经营范围:鞋类、服装、手套、腰带及皮革制品、橡胶制品、帐篷、帆布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橡胶板、管、带的生产;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床上用品、玩具、工艺品、办公用品、五金产品、日用百货、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有色金属材料、钢材的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品除外)的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汽车租赁;道路货物运输;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餐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8、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吴浩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住所: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长隆大道广东际华园A6-A8商业楼

(5)经营范围:土地储备与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业,物业管理,仓储物流,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及体育设施出租,综合零售,食品、饮料机、烟草制品专门零售,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休闲健身活动,室内娱乐活动,游乐园,工业生产,建材,钢铁,五金交电,橡胶、化工材料,电子产品,电子通信,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9、际华集团江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 邓华

(3)注册资本:34,357.5万元

(4)住所: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迎宾大道大众段东侧

(5)经营范围:产业投资及资产管理;商业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及代理服务;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通讯设备及器件、机电产品、金属材料、煤炭、矿产品、五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网上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不含危险品)道路运输、仓储、装卸、包装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0、际华五三零三服装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 斯琴巴特尔

(3)注册资本:10,100万元

(4)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46号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服装、服饰、鞋帽、装具、被褥的生产、加工、销售;皮张收购;皮革制品、纸箱加工;自有房屋出租;钢材、日用百货、五金、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矿产品(不含煤炭)、户外旅游用品的销售

(6)关联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提供和接受劳务、出租和租赁业务等,所有交易均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对于货物购销、提供与接受劳务采用市价、租赁业务及托管费定价采用协议价。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所需要的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同兴、陈向东、杨大军、史俊龙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情况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发表了书面意见: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行为。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2021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预测,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亦没有发现侵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会议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的采购货物、接受劳务、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出租收入以及租赁费等六类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及预计累计总金额均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之“交易金额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限额,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29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由吴同兴董事长主持,八位董事全体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以及大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

在审议该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同兴、陈向东、杨大军、史俊龙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三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股东大会汇报。

关于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酬发放暂行办法》暨独立董事2021年度报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原则上确定独立董事报酬为税前18万元/年,按照任职时间计发,报酬发放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依据上述标准,根据独立董事实际履职时间计算确定2021年度独立董事报酬为17万元/人。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徐坚、张继德、卢业虎回避了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同兴、陈向东、杨大军、史俊龙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同兴、陈向东、杨大军、史俊龙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同兴、陈向东、杨大军、史俊龙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该预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际华股份“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纲要》。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中,议案二、三、四、十、十三、十六、十八、二十一、二十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十四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鉴于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需要,公司拟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公司将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5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公司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61,653,832.7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67,285,798.25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31,965.54元。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公司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表决合法、有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4月25日,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景波,1998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宇锋,201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项目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审计费用为451.5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345.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金额为106.00万元。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基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及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政策,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内控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和执业经验。我们通过对其2021年度工作情况的审查和评价,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4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29,287,408.86元(未经审计)。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截止本公告日,以上各项补助均已到账,以上获得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8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募投项目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63,805.1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募投项目“际华园清远项目、际华园咸宁项目、际华园扬中项目”剩余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63,805.1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4号)核准,截至2017年4月18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4,629,40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861.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98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29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069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如下表:

二、原募投项目对外转让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持续推动聚焦主责主业、剥离非优势业务的战略安排,2020年12月17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所属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武汉际华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际华集团江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外转让,被转让的三家标的企业为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际华园清远项目、际华园咸宁项目、际华园扬中项目”的实施主体。

上述转让后,“际华园清远项目、际华园咸宁项目、际华园扬中项目”即终止实施,公司将三个际华园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87,146.55万元变更了投向,变更投向后三个项目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63,805.17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际华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影响

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将原募投项目“际华园清远项目、际华园咸宁项目、际华园扬中项目”中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63,805.17万元(不含账户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今年一季度,公司产品订单和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势头明显,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明显增加;同时本年将有部分有息负债到期,带来对流动资金的储备需求。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能够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审慎做出的决定,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际华集团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决议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4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29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孟魁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有:黄孟魁、刘海权、滕连越。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监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际华集团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公司能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根据项目计划和决策审批程序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体现了公平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当前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