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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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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
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1版)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

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卡赛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下属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杭州卡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赛科技”)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等)、项目贷款等业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在2022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此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对各控股孙/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控股孙/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上述公司拟为泰一指尚、卡赛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25,000万元,包含已履行审批程序且实际已为泰一指尚提供担保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已为泰一指尚提供担保的明细情况如下:1、为泰一指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民生银行朝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为泰一指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余额2,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82号A楼16层1601室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卢伯军

成立日期:2012年8月6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泰一指尚合并范围内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4,628.13万元,负债总额99,254.53万元,净资产45,345.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63%;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992.94万元,净利润-31,629.11万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泰一指尚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杭州卡赛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福财智大厦3幢810室

注册资本:1006.666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金双双

成立日期:2014年6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药品批发;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卡赛科技合并范围内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406.28万元,负债总额4,336.71万元,净资产1,069.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22%;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116.60万元,净利润1,882.40万元。

股权结构如下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前述已在履行的担保协议外,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其他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协商以后确定,以实际融资时签署的合同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根据泰一指尚、卡赛科技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安排和授信时间,办理具体事宜并逐笔签署借款、担保等合同及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其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预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泰一指尚、卡赛科技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泰一指尚、卡赛科技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包括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泰一指尚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5,000万元(担保总额为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0%;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0%。均为对下属子公司泰一指尚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未确定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共计220万元。2022年度的审计费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历年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历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人员具备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一般风险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尚未确定,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上述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或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实施。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和交易价格均未确定,且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方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公司已制定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传播,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1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一一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尊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同意董事会对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

曾俭华 李生校 葛劲夫

2022年4月26日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一一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表示同意。

(二)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应对措施的情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骆丹君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监事会检查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认为:1、公司经营运作规范,内控制度完善,董事、高管勤勉尽职;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报告期内,公司出售和购买资产价格合理,关联交易公平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0股和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5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6,050,15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50,154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21,946,118股的1.18%。

同时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实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3.29元/股调整为3.241元/股。

经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的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及本次出售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100%股权相关事项的自查、论证情况,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方案的议案》。

1、本次出售的整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本次出售的具体方案如下:

(1)标的资产

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泰一指尚100%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交易对方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对方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交易方式及挂牌交易条件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标的资产。挂牌交易条件为摘牌方需为泰一指尚对上市公司的全部债务及泰一指尚的银行负债清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及提供相应的资产担保。

本次出售的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价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的挂牌底价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中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暂未确定。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和交易价格均未确定,且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公司已编制《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相应指标的比例超过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的议案》。

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对方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若经两次公开挂牌转让仍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交易对方或未能成交,则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与公司协商受让泰一指尚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出售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逐条对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经逐条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未达到20%,不存在异常波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程序完备、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本次出售泰一指尚100%股权相关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议案》。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出售交易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所需的全部批准与授权,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0股;同意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5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6,050,154股(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限制性股票总数15,125,386股*40%)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50,15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21,946,118股减至515,795,964股,注册资本将由521,946,118元减至515,795,96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陶朱南路12号公司三楼312室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27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张女士

4、联系电话:0575-87015763

5、邮箱:zjfr600070@126.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陶朱南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南路12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5-87015763

传 真:0575-87026018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127.34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0%,截至本公告日,富润集团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39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3.22%,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

● 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浙江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风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524.72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本次质押后,惠风创投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50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02%,占公司总股本的4.79%。

● 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惠风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52.0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4%,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89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2.36%,占公司总股本的15.12%。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富润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惠风创投通知,惠风创投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22年4月25日,惠风创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拟用于置换富润集团于2021年8月10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的1680万股股票(富润集团质押的该部分股票目前正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惠风创投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惠风创投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比例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按照相关规定,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1、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惠风创投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89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2.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12%,对应融资余额26020万元;其中,将于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1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8.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5%,对应融资余额8000万元。惠风创投本次质押股份将用于置换富润集团于2021年8月10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的1680万股股票(富润集团质押的该部分股票目前正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控股股东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2194.6118万元变更为51579.5964万元,《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应条款需同时做修订。此外,根据最新规则及指引要求,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现将对《公司章程》的主要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未作重大调整,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作修改,具体详见《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稿)。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1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尊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同意董事会对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

曾俭华 李生校 葛劲夫

2022年4月26日